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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讲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21-法规《冲刺串讲班》张小强JG

  • 2026-03-06 02:06:16 2026-01-30 21: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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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讲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21-法规《冲刺串讲班》张小强JG
第01讲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21-法规《冲刺串讲班》张小强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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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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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6 MB
文档页数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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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21:54:38

文档内容

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考考点点1::建建设设工工程程大大气气污污染染防防治治★★★★ (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1)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暂时不能开工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2)加强监测监控。鼓励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 业。 考考点点2::建建设设工工程程水水污污染染防防治治★★★★ (一)排污许可(新教材新增) (1)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2)排污单位应当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3)排污单位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场所排放污染物的,应当分别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审批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 证。 (4)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 理、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管理。 (二)施工水污染防治 (1)排污口的设置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8 7 1 9 4 8 3 信 微 系 联 题 押 准 精 (2)排水管网许可证: ①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 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②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③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 排污费。 考考点点3::建建设设工工程程固固体体废废物物污污染染环环境境防防治治★★★★ 7 8 1 (一)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4 9 8 3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信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微 时投入使用。(三同时) 系 联 (二)建筑垃圾污染防治 一 (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唯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 案。 (2)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 (3)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 (4)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5)施工单位应实时统计并监控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 鼓励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 (三)工业固体废物许可管理与污染防治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考考点点4::建建设设工工程程噪噪声声污污染染防防治治★★★★ (一)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 (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3)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4)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①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②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 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考考点点5::受受法法律律保保护护的的各各类类历历史史文文化化遗遗产产范范围围★★★★ (一)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 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 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注:文物≠化石 考考点点6::在在各各类类历历史史文文化化遗遗产产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和和建建设设控控制制地地带带施施工工★★★★ 8 7 1 9 4 8 3 信 微 系 联 题 押 准 精 (一)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 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要求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 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 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 护单位的安全, 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 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2)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 物行政部门同意。 (3)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 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 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8 考考点点7::施施工工发发现现文文物物报报告告和和保保护护★★★★ 1 7 9 (一)施工发现文物的报告和保护 信 3 8 4 (1)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 文物,应当保护现微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2)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 赴现场,并在 系 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联 一 唯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