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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磊法考 法理学 ◈ 考前三页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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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桑磊法考
法理学 考前三页纸
考点1 法的特征
法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
考点2 法的作用
1.法具有指引作用,对象是行为人自己的行为。
2.法具有评价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3.法具有教育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4.法具有预测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
5.法具有强制作用,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考点3 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人权、正义)
1.法律限制人的自由的原则包括伤害原则、家长主义原则和道德主义原则。
2.人权指每个人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
3.分配正义的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差别原则和个人需求原则。
考点4 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包括个案中的比例原则和价值位阶原则。
考点5 法律规则
1.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2.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区分标准是规则的内容),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
用性规则(区分标准是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区分标准是规则对人们行为规
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
考点6 法律原则
1.法律原则以衡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法律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
2.在个案裁判中,应当优先适用法律规则,对法律原则的适用设定严格的条件。
考点7 权利和义务
1.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的分类标准是根本法与普通法律规定的不同。
赵一单 桑磊法考理论法主讲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授课理念是“没有哪个考点天生就抽象”。注重体系构建和原理分析,擅长在
条分缕析中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考点重新各归各位。考生迈过理论法的难
关后会豁然发现——“法考终有涯,理论可为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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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义务的分类标准是权利义务相对应的主体范围。
3.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法人)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的分类标准是权利义务主体的性质。
考点8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1.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2.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包括习惯、判例、政策等。
3.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冲突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4.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冲突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考点9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1.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划分所形成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2.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国家对法律做出的一个基本分类。
3.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
考点10 法律关系
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的分类标准是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
2.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的分类标准是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3.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的分类标准是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
地位的不同。
4.影响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主要是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
考点11 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竞合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
2.法律责任的竞合包括民法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刑法上的想象竞合,以及不同法律部门之间法
律责任的竞合。
3.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责任自负原则。
考点12 法适用的目标
1.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
2.法律决定的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
3.借助法律解释等法律方法,可以缓解可预测性和正当性之间的紧张关系。
考点13 法的发现与法的证成
1.法的发现指法律人获得法律决定的事实过程。
2.法的证成指法律人对其所得的决定提供尽可能充足的理由,为了使该决定是合理的而进行推理或论证
的过程。
3.法的证成相对于法的发现具有优先性。
考点14 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
1.内部证成指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通过各个前提,逻辑地推导出法律决定。
2.外部证成则指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它关注的是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考点15 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1.法律解释方法包括文义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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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模式包括单一模式、累积模式、冲突模式。
考点16 法律推理的种类
1.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
2.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
3.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
4.反向推理是从法律规范赋予某种事实情形以某个法律后果推出,这一后果不适用于法律规范未规定的
其他事实情形。
5.当然推理的典型形式是举轻以明重和举重以明轻。
6.设证推理是从某个结论或事实出发,依据某个假定的法则推导出某个前提或曾发生的事实的推理。
考点17 法律漏洞的填补
1.明显漏洞是法律应积极地加以规定却没有规定。
2.隐藏漏洞是法律对某个事项应设有例外却未设例外。
3.填补明显漏洞的方法是目的论扩张,填补隐藏漏洞的方法是目的论限缩。
考点18 法的传统与法律文化
1.法的传统指特定国家和民族世代传承的有关法的制度和观念的总和。
2.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包括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等级有序、家族本位,以刑为主、民刑不分,重视
调解、无讼是求。
3.法的继承指不同历史时代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
4.法的移植指同时代的国家间相互引进与吸收法律的实践。
考点19 法的现代化
1.法的现代化包括内发型和外源型。
2.当代中国法的现代化是外源型法的现代化。
考点20 法与道德
1.法与道德在概念上的联系关注的问题是,法在概念上是否包含道德内涵。
2.自然法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的道德因素,即“恶法非法”。
3.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认为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即“恶法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