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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

《2026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

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印发《2026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管文〔2026〕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

现将《2026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

2026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6年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以编制和宣贯《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五五”规划》为主线,以碳达峰目标为牵引,注重衔接连续和探索创新,大力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更好助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系,努力为美丽湖北建设、助力支点建设生态承载力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专章内容,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能源资源的最新讲话和指示精神,更加自觉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湖北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强各类资源全链条管理和全过程节约,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及时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十五五”规划纲要,紧密结合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加强对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一线调研、实地指导和全面督导,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等有关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和制度标准,夯实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基础

全面总结“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准确研判发展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科学编制《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五五”规划》。组织202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培训、“十五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实施暨碳达峰碳中和考核评价培训会,动员有关各方形成规划编制和落实合力。积极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解读宣贯《公共机构绿色算力设施能源管理指南》等国家标准、《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等行业标准,推动《公共机构合同节水实施规程》立项制定,修订《湖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等地方标准,从顶层设计夯实法律依据,为精准落实健全标准规范,更好保障“十五五”时期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

三、全面完善和落实碳排放双控机制,始终围绕碳达峰强化措施探路径

贯彻落实《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行业标准,明确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边界范围、因子取值、步骤方法。测算下达“十五五”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指标,制定公共机构碳排放考核实施具体方案。优化用能结构,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替代,加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推广运用力度。推广湖北省公共机构碳普惠平台,确保年底上线人数达50万人,减碳量超3000吨;会同中碳登等相关绿色低碳单位探索建设碳账户管理平台,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加强公共机构碳普惠体系建设经验做法总结提炼和复制推广,选定省住建厅、襄阳市、武昌区、大冶市、宜都市、荆州市直机关、孝感市直机关、随州市直机关、黄石市妇幼保健院、十堰市太和医院等公共机构为率先实现碳达峰试点。鼓励开展公共机构碳资产交易、虚拟电厂、绿电消纳等前沿领域探索。启动新一批课题申报。

四、认真采取措施推动落实全面节约战略,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深入推进节约用水,按照《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要求做好公共机构领域节水考核,推进节水型器具普及更新;提高省直机关节水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开展省直机关节水改造试点。全面推行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对全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持续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研究起草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废旧3C电子产品回收进机关系列活动。

五、运用市场机制打造绿色低碳场景,推动更多托管项目稳妥有序落地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鼓励公共机构委托市场服务机构提供节能节水技术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积极推广各地有效做法,参与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践案例出版选编,配合水利部门研究制定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节水服务政策文件,推动市场化机制在公共机构得到更加规范、更广范围、更高质量运用。完成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效果评估,汇总分析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情况,探索完善整域推进和按行业、系统打包等托管模式,重点推广整县(市、区)、整系统集中打包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研究法律、履约等方面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托管工作安全规范。

六、整合和应用能耗数据加强数字化赋能,优化公共机构统计评价考核

充分利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用电、用水、用气数据自动采集比例,2026年上半年完成武汉市用电、用水、用气数据自动采集,全年全省地级市完成用电、用水、用气数据自动采集,实行全省节能降耗穿透式管理。推广使用能效分级、用能预算分析、碳排放核算等模块,深化能耗数据整合应用。研究和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节能管理与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对接融合。深化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制度研究,完善预算模型,适时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组织开展2025年度各地区公共机构和省直机关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统计分析。高度重视,高标准迎接国家部委“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

七、加强培训宣传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按要求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7—2029年)遴选、2026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征集,配合做好节水载体建设、国家绿色算力设施遴选。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节能管理干部面授培训班、科技创新支撑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有关论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宣传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中国节水奖公共机构获奖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狠抓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2026年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

来源: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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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零碳园区(工厂)节能降碳示范技术及产品应用推广的通知

即将发布  | 关于征集《零碳工厂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关于征集“零碳园区规划运营师”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关于征集首批“零碳园区创建与评价服务机构”的通知
关于征集《氢能产业链碳减排核算方法》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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