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津市澧县庆达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4·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 4 月 8 日 13 时许,澧县庆达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在津市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盐硝厂老干燥引风管拆除现场发生了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91 万元,并涉嫌瞒报。
经调查认定:澧县庆达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4·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单位违规实施吊装作业,辅助作业人员在吊装警戒区域内冒险施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的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直接原因:
1.违规实施吊装作业。福欣公司吊车司机陈**未取得操作起重机械作业资质,违反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司机应具有操作起重机械的资质的要求。
2.施救措施不当。庆达公司现场负责人张**未发现并及时制止违规操作,吊车司机陈**面临危险突然跳车时,张**违规冒险进入吊装警戒区域内盲目施救,处于悬空状态的引风管突然坍塌,导致驾驶员受重伤、施救人员死亡,事故损失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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