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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数据资源中心,绵阳游仙区综治中心,眉山市东坡区事业单位,广元地籍地政事务中心,达州消防救援局,内江经开区公安分局招聘公告.

本文最后更新于2026-03-18,某些文章具有时效性,若有错误或已失效,请在下方留言或联系老夜

泸州数据资源中心,绵阳游仙区综治中心,眉山市东坡区事业单位,广元地籍地政事务中心,达州消防救援局,内江经开区公安分局招聘公告.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泸州市数据资源中心2025年秋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的补充公告

为做好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数据资源中心2025年度秋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招聘工作,按照2025年9月15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泸州市2025年秋季企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公告(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数据资源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需求信息》中附件1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符合《需求信息》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名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需求信息》中明确的报名基本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3月18日。

三、引进原则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需求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3510986864@qq.com(邮件及附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序号”),且符合《需求信息》确定条件的视为已报名。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泸州市数据资源中心2025年秋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报名表》(附件)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②本人证件及相关证书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另外,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需求信息岗位时,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或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招聘单位对照《需求信息》基本报名条件、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短信或者邮箱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6年4月9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携带下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附件:《泸州市数据资源中心2025年秋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报名表》(附件)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以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国内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本人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4)岗位需求表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12:00;14:30-18:00),地点: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3号楼)2-7室,联系人及电话:李伟,0830-3190787。

4.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2.采取综合测试方式进行,先组织笔试,再组织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开考比例为3: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末位同分情况一并确定进入面试;或因考生面试当天弃考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人员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测试总成绩将在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示。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总成绩为零分的人员、因岗位报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测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要求

(一)涉及引才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提前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者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引才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90787;3101819。

监督举报电话:0830-3190233。

附件:附件:《泸州市数据资源中心2025年秋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报名表》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游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简称:游仙区综治中心)隶属于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聚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等职能,是涵盖综合受理、多元调处、法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治理重要工作平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游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综合协调、文稿处理、业务信息撰写、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人员);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4.熟悉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网络应用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新媒体等。

5.服从招聘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其他不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

3.报名地点:游仙区委政法委政治处(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139号3号楼512室。联系电话:0816-2273713)。

4.报名所需资料

(1)《游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在学信网上下载个人学历验证报告1份;

(6)有效的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各1份。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填报的所有信息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2.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将于考试前电话通知考试人员领取《考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到10人的将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0人及以上,先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按1:3进入面试环节。最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满分100分;

2.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笔试结束后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页公布3个工作日。

(二)面试

入围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主动放弃或缺考等情况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1.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

2.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电话通知;

3.成绩查询:面试成绩预计于面试结束后,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方网页公布3个工作日。

五、体检

(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游仙区委政法委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将在游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由游仙区委政法委确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理聘用手续。

(一)个人综合年薪参照游仙区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聘用期原则上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另行协商是否续聘。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

(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中共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6-2290681。

(三)请应聘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对面试、体检等环节因放弃、审查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由游仙区委政法委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公告,并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

附件 游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

眉山市东坡区区级直管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眉山市东坡区区级直管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加强人员专业能力和队伍建设,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员5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自愿在养老机构从事相应工作。

4.持有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四级资格证,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掌握消防设备操作、故障判断及应急处置流程,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男性年龄55周岁以内,女性年龄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能适应轮班值守岗位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消防设施监控岗位被有关部门或行业作出处罚的人员。

3.在消防设施监控岗位曾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四、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5人,具体详见《眉山市东坡区区级直管公办养老机构招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员工作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五、岗位职责

1.负责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守,实时监控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系统等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上报设备异常。

2.规范填写值班记录、设备巡检日志、故障处理台账等文书,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

3.接到火警信号后,快速核实真伪,真实火警按流程拨打119、启动应急联动设备、引导人员疏散,配合初期火灾扑救。

4.协助开展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参与消防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完善安全管理台账。

5.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安全相关工作。

六、招聘流程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8:00

报名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敬老院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一环东路155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8—35019253

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半年体检报告(含传染病检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眉山市东坡区公办养老机构招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者资格。

3. 考核:包含笔试(消防专业知识)、技能实操(消防设施设备操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正常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2.待遇。试用期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聘用后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岗位补贴+特殊岗位津贴,购买5险,具体工资待遇面议;享受带薪年假和国家法定假日(根据工作调整休息)。

附件:1.眉山市东坡区区级直管公办养老机构招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员工作岗位需求表

2.眉山市东坡区区级直管公办养老机构招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员报名表

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

眉山市东坡区区级直管公办养老机构

招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员工作岗位需求表

工作单位

工作地点

招聘人数

持证要求

眉山市东坡区

秦家镇养老服中心

眉山市东坡区

秦家镇秦家社区

1

消防设施监控

操作员中级

眉山市东坡区

复兴镇养老服务中心

眉山市东坡区

复兴镇红五星村

1

消防设施监控

操作员中级

眉山市东坡区复兴镇养老服务中心金花分中心

眉山市东坡区

复兴镇金花社区

1

消防设施监控

操作员中级

眉山市东坡区社会福利院

眉山市东坡区

崇礼镇大定桥村

2

消防设施监控

操作员中级

附件2报名表.doc

广元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招聘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1名,主要从事自然资源技术服务保障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自然资源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能熟练使用相关专业软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测绘类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且不受学历、专业限制;具有测绘类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且不受学历、专业限制。

(三)不予聘用情形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被开除军籍或拒服兵役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及测绘类专业相关题目,卷面满分100分。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面试入围比例3:1,由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第一名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考察结束后,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发现不予聘用情形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后,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劳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首次聘用期为1年;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办公室(广元市利州东路一段739号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院内),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8980158031。

(三)报名要求: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彩色2寸证件照1张,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如有则提供)等。

(四)考试时间: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择优聘用,聘用单位按规定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保险。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监督电话:0839-3265072(广元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

1810903103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

附件:广元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元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

2026年3月17日

附件:
附件:2.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达州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一次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应急管理部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四川省政府专职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川办发〔2021〕43号)、《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及配套制度文件的通知》(川消〔2025〕121号)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消〔2023〕131号)等法规政策,达州市消防救援局现就2026年第一次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录单位、招录岗位及工作地点

此次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4名,设战斗员、驾驶员、通讯员岗位,具体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详见《达州市消防救援局招录专职队员岗位表》(附件1)。

(二)职责任务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法规制度;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努力练就过硬本领;

3.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民助民,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4.服从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与辖区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青年男性;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

5.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附件3)执行;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驾驶员岗位需持B2以上驾照(含B2);

8.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

(2)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人员;

(4)持有无人机驾驶(AOPA、ASFC、UTC)、摄影摄像、计算机、网络通信、技工(厨师、汽车维修、叉车操作员、水电工、仓储管理员)和医疗护理等相关证书的专业特长人员及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制图软件和视频制作等特长人员;

(5)持准驾A1、A2驾驶证人员。具备第1至3项条件的,本条第四至第五款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标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具备本条第七款或第八款第5项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9.下列人员不属招录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工作制度及相关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

1.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由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分为入职集中培训和岗前培训,入职集中培训为3个月,岗前培训为3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3280元/月(含五险一金);

2.因消防救援工作特殊性,入职集中培训期间属于封闭式集中培训,无特殊事情,一律不得请假。岗前培训期间每月休息时间不超过8天。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不适应、不服从管理、不按时参加培训或相关考核未达到市消防救援局制定的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录资格;

3.岗前培训期结束,培训人员经市消防救援局考核合格后,统一对新招录人员进行定岗定级定档,根据工作年限、岗位和实际工作情况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招录人员的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含执勤补助)扣除五险一金后不低于4100元/月。期间,免费提供食宿、服装,培训人员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自动放弃应聘招录资格情形的,须据实退还、赔偿食宿费和被服装;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各招录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各招录单位应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5.市消防救援局将为工作优秀、表现优异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提供免费参加消防职业资格技术培训的机会;

6.工作时间满一年后,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发放奖励工资;

7.享受工会职工各项待遇;

8.按规定享受年假、婚假、丧假、护理假等假期。

(五)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面试、政治审查、培训、录用,全程采取淘汰制,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相关信息在市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平台(达州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

网址:http://www.dzrsks.com.cn/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4月3日18时。

(2)报名方式:现场和电子邮件报名。

(3)报名相关材料

①《达州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4)一式两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③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④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证明;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⑤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⑥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交至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2.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

考生由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和单杠引体向上4个项目,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5)执行,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体能总成绩最高60分。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按照《驾驶员岗位驾驶技能项目及标准》(附件6)进行驾驶技能测试,任何一项低于80分,不予招录,驾驶员技能考核分不计入总成绩。报考通讯员岗位的考生需进行软件绘图、办公软件操作和公文写作等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按40%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考生作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应正确判断参加体能测试可能发生的后果,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体技能测试,测试前需签订《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附件7)。因参加测试的考生本人发生误判,导致参加测试的考生本人在参加体能测试时,造成考生本人伤亡等不利后果的,责任由参加测试的考生本人自负。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不宜参加剧烈运动(包括在体能测试当天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不能参加体能测试,请考生务必慎重选择。凡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取得考号的,即视为考生本人清楚注意事项且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并清楚知道因本人误判导致发生的后果由参加测试的考生人自负。

3.体格检查。

通过体技能和心理测试的考生由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各招录单位统一支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面试。

通过体格检查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招录。

5.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审查应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同时审查个人征信报告。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6.培训及录用。

根据考核测试情况,计算参加所有招录考核测试合格的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总成绩=体能测试分+面试成绩分*40%),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排名,结合招录计划和优先录用原则依次确定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符合录用条件人员依法与招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附件8),并参加由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分为入职集中培训和岗前培训,入职集中培训为3个月,岗前培训为3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岗前培训期结束,由市消防救援局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视为符合录用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定岗定级定档。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被反映存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一律视为“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在试用期间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相关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注:考生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六)岗位分配

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及特长,市消防救援局统一对考生分配工作单位,原则上按报名时报考单位所在地进行分配。对于拒不服从分配的,用人单位有权依规解除劳动关系。

二、消防文员

(一)招录单位、招录岗位及工作地点

此次共招录消防文员4名,岗位分别为文秘档案员、防火协查员、消防宣传员,具体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详见《达州市消防救援局招录消防文员岗位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传染性、慢性疾病,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2)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3)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6.下列人员不属招录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工作制度及相关保障

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1.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由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入职集中培训时间为1个月,岗前培训时间为5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3280元/月(含五险一金);

2.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不适应、不服从管理、不按时参加培训或相关考核未达到市消防救援局制定的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录资格。岗前培训期结束,培训人员经市消防救援局考核合格后,市消防救援局统一对新招录人员进行定岗定级定档,根据工作年限、岗位和实际工作情况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招录人员的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含执勤补助)不低于4100元/月(含五险一金);期间,免费提供服装,培训人员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自动放弃应聘招录资格情形的,须据实赔偿服装费;

3.享受国家规定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教育优待、医疗优待、社会保障优待、旅游景点免门票优惠政策以及困难人员特殊关爱等;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消防文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招录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5.工作时间满一年后,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发放奖励工资;

6.享受工会职工各项待遇;

7.按规定享受年假、婚假、丧假、陪(产)假等假期。

(四)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培训、录用的顺序进行,全程采取淘汰制,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4月3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现场和电子邮件报名;

(3)报名相关材料

①《达州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4)一式两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③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④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⑤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考生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交至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2.体能测试。

考生由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1个必考项目,2个选考项目,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5)执行,单项有效成绩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0分,最终体能测试成绩按三个科目的平均分计算(即三个科目总分/3),体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录。

考生作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应正确判断参加体能测试可能发生的后果,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体技能测试,测试前需签订《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附件7)。因参加测试的考生本人发生误判,导致参加测试的考生本人在参加体能测试时,造成考生本人伤亡等不利后果的,责任由参加测试的考生本人自负。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不宜参加剧烈运动(包括在体能测试当天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不能参加体能测试,请考生务必慎重选择。凡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取得考号的,即视为考生本人清楚注意事项且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并清楚知道因本人误判导致发生的后果由参加测试的考生本人自负。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笔试。

通过心理测试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从公共基础知识、专业题、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等方向进行综合卷命题,满分为100分。

5.面试。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名单(报考人数不足5倍时,按照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倍时,调整岗位招录计划,直至取消岗位)。面试主要是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招录。

6.体格检查。

按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各招录单位统一支付。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将依次进行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在3日内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市消防救援局组织,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7.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审查应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同时审查个人征信报告。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8.培训及录用。

根据考核测试情况,计算参加所有招录考核测试合格的考生总成绩,考生的总成绩为体能测试、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总成绩=体能成绩*1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排名,结合招录计划和优先录用原则依次确定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符合录用条件人员依法与招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附件8),并参加由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分为入职集中培训和岗前培训,入职集中培训为1个月,岗前培训为5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结束,由市消防救援局组织岗前培训结业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视为符合录用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定岗定级定档。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被反映存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一律视为“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在试用期间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相关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注:考生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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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达州市消防救援局招录专职队员岗位表.xlsx附件2:达州市消防救援局招录消防文员岗位表.xlsx附件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部分摘要.doc附件4:达州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附件5: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附件6:驾驶员岗位驾驶技能项目及标准.xlsx附件7: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doc附件8: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doc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内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内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名额

主要工作岗位

一、招聘原则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其中,男女不限1名,女性1名,代招禁毒办工作人员1名(限男性)。

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5.具有符合报考单位和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高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专门技能。应当在报名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6.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8年3月18日以前、1991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区禁毒办工作人员年龄在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8年3月18日以前、1991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与岗位工作所需专业技能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8.身心健康;9.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的,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3.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5.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因民事、经济等纠纷诉讼尚未解决的;9.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10.曾在内江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11.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12.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13.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四楼412办公室(内江市市中区汉祥路333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得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现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报考职位对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有相关要求的,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如实填写《内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与原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报考者,在正式聘用前,须解除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若未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五)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在报考单位通知时间内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加分政策:

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加1分;在警察院校或部队荣获嘉奖及以上奖励者加1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以上职务者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3分。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含专业技能现场操作测试)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2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进面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由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确定后予以告知,体能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测试项目:男生: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生: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标准见下图,四项中三项达标即为合格)。

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1、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优先;同时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人员还需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干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疾病。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二)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内江经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及候补

聘用人员与内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必须参加不少于5周的培训,培训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招聘结束后,凡参加了考核未被录用的考生,作为内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辅警聘用候补人选。当分局相关岗位出现缺额且未公开招聘时,可按所需岗位专业、成绩高低,依次组织体检、政审进行补聘。候补资格至分局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自动取消。

待遇

(一)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合格后正常履职并考核合格,月平均工资不低于3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具体薪酬标准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内江市经开区及分局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执行(试用期不享受考核奖励待遇)。

(三)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人员每月薪酬中代扣代缴。

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通畅。若电话通知事项,1日内3次电话无法取得联系,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本公告由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政工室 0832-2207815

内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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