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版】感染性腹泻实验诊断标准WS/T 498-2026

感染性腹泻实验诊断标准WS/T498—2026代替WS/T498—2017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WS/T498—2017《细菌性腹泻临床实验室诊断操作指南》,与WS/T498—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腹泻”定义(见3.1,2017年版的2.1);
——更改了“感染性腹泻”定义(见3.2,2017年版的2.2);
——增加了“霍乱”“病毒性腹泻”和“寄生虫性腹泻”的定义(见3.4~3.6);——删除了“旅游者腹泻”定义(见2017年版的2.4);
——增加了病原体引起感染性腹泻的粪便性状、中性粒细胞和红细胞的描述内容(见表1);
——增加了“细菌性腹泻检测流程”中湿片镜检、分子生物学检测及特殊病原菌种类,将弯曲菌检
测归为特殊病原菌检测(见5.2);
——增加了“病毒性腹泻”(见5.3);
——增加了“寄生虫性腹泻”(见5.4);
——增加了“病毒检测结果报告”(见5.5.3);
——增加了“寄生虫检测结果报告”(见5.5.4);——删除了“药敏试验”(见2017年版的7.5.5);
——增加了“结果报告”中病原体(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检测内容(见5.5.2、5.5.3、5.5.4);
——增加了附录B,更改了“质量控制”中“培养基质控”和“抗血清凝集试验质控”的表述(见附录B,2017年版的7.6)。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临床检验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清华大学附属垂杨柳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宏莉、徐英春、宁永忠、赵建宏、梁未丽、张晓龙、刘家云、金炎、赵颖、苏建荣。
本标准于201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感染性腹泻实验诊断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感染性腹泻实验诊断的关键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开展感染性腹泻的实验诊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WS271感染性腹泻诊断标准
WS289霍乱诊断标准
WS/T442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
WS/T807临床微生物培养、鉴定和药敏检测系统的性能验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腹泻
24h排便3次或以上(或者排便次数比个体平日习惯频率增多),且粪便性状异常,如稀薄、水分增加,可伴有黏液、脓血或未消化食物。
注:根据病因分为感染性腹泻和非感染性腹泻。
3.2感染性腹泻
由各种病原体感染引起的腹泻,以腹痛和(或)恶心、呕吐为主要临床特征的一组胃肠道传染病,可伴有发热等全身症状,病原体种类可为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
3.3细菌性腹泻
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常见细菌包括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弯曲菌属、弧菌属、气单胞菌属、类志贺邻单胞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致泻性大肠埃希菌、艾伯特埃希菌、蜡样芽孢杆菌、迟缓爱德华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艰难拟梭菌、产气荚膜梭菌、肉毒梭菌及结核分枝杆菌等。
注:由产细菌毒素导致腹泻的细菌主要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产志贺毒素的致泻性大肠埃希菌、艰难拟梭菌、产气荚膜梭菌及蜡样芽孢杆菌等。
3.4霍乱
由产霍乱肠毒素的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具有发病急、传播快、波及面广的特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之一。
3.5病毒性腹泻
由病毒感染引起的腹泻,常见病毒包括轮状病毒、诺如病毒、肠道腺病毒、札如病毒和星状病毒等。3.6寄生虫性腹泻
由寄生虫感染引起的腹泻,常见寄生虫包括阿米巴原虫、蓝氏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等。
4.标本采集与运送
4.1.标本类型
4.1.1.粪便标本
一般情况下,结合临床症状,仅需对黏液脓血性、血性、水样及其他异常性状的粪便进行检验。患者在清洁便盆内自然排便,挑取异常性状的粪便约2g~5g(或蚕豆粒大小)或絮状物(2mL~5mL),放入无菌便盒或转运培养基中送检。
4.1.2.十二指肠、结肠造口术或回肠造口术的肠内容物标本
挑取未接触容器的异常肠内容物(黏液、脓液和/或血性)约2g~3g(黄豆大小),放入无菌便盒或转运培养基中送检。
4.1.3.直肠拭子标本
无菌植绒拭子蘸生理盐水后轻柔地插入肛门,深度超过肛门括约肌约6cm~7cm(儿童插入深度可为2cm~3cm),轻轻旋动拭子,在肛门隐窝取样,取出带有粪便的拭子,插入转运培养基,加盖封口送检。适用于疑似感染性腹泻但暂时没有粪便的患者,尤其腹泻后发生溶血性尿毒综合征的婴幼儿。
4.1.4.直肠活检标本和结肠黏膜标本
对于非免疫缺陷患者,直肠活检标本优于直肠拭子标本。取材时用活检钳对溃疡边缘黏膜及溃疡基底部正常和病变交界部位进行活检,取出约0.6cm³~0.8cm³大小的组织,放入无菌密闭容器送检。
4.2.标本采集注意事项
4.2.1.挑取的标本应为未接触其他物品(如便盆)的部分,不应混入尿液或其他异物,采集过程尽量无菌操作。
4.2.2.不应采用厕纸收集标本。
4.2.3.艰难拟梭菌培养的粪便标本应在出现明显腹泻症状(≥3次/24h、持续超过2d)及进行针对性治疗前采集,至少采集5mL送检。
4.2.4.在抗菌药物使用之前采集标本。
4.2.5.宜在感染早期或急性期(通常是5d~7d内)采集标本。
4.2.6.下列患者首次送检后未检出可疑病原体时,应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采样送检:
a).社区获得性腹泻(入院前或入院后48h内出现症状);
b).医院获得性腹泻(入院48h后出现症状),且至少有下列情况之一:年龄大于65岁、伴有HIV感染、粒细胞缺乏(中性粒细胞<0.5×10∧9/L)及疑似院内暴发;
c).怀疑肠道感染的非腹泻性患者。
4.2.7.发热伴有腹泻,建议同时送检血培养。伤寒沙门菌感染第1周~2周,血培养阳性率最高,可达80%~90%,第2周后逐步下降,第3周末为50%左右,以后迅速降低。骨髓培养的阳性率比血培养稍高,可达80%~95%。对血培养阴性及诊断有困难的疑似患者,建议抽取骨髓1mL~2mL注入血培养瓶送检。
4.3.标本运送
新鲜标本应使用无菌密闭容器尽快送检,不宜超过2h。所有样本容器都应放在可密封、防漏的塑料袋内,袋子应有生物危害标识。若通过转运培养基送检,标本可在冰箱2℃~8℃保存,24h内送至实验室,常用的转运培养基为改良的Cary-Blair培养基(适用于保护大多数细菌性病原体)和甘油磷酸盐缓冲液(不适用于弧菌属和弯曲菌属)。厌氧菌培养标本应在厌氧环境(厌氧运输培养基或密闭、不渗漏的塑料尿管)中送检。用于病毒检测的直肠拭子应保存在病毒转运培养基中运送。艰难拟梭菌毒素室温下易降解,采样后宜2h内送检并立即检测;如不能立即检测,则需将标本置于2℃~8℃保存,不超过3d。
4.4.标本接收与拒收
4.4.1.收到不合格标本,如干燥的拭子、含钡粪便、干便及明显污染等的标本,应拒收并与临床医师联系,可要求重新留取标本,并做好记录。用含固定液的运输培养基送检的标本,不能用于细菌培养。
在没有与医师沟通之前标本不应丢弃,仍按实验室标本保存原则存放。
4.4.2.不宜对黄软成形便进行细菌和病毒检测,但可做寄生虫检测。
4.4.3.若送检时间超过2h(未使用转运培养基运送)、采用转运培养基运送但2℃~8℃保存超过
24h的标本(超过3天的艰难拟梭菌毒素送检样本)不宜检测;如进行让步检验,应在报告单上标记“标本运送延迟,检测可能出现假阴性”,必要时并与临床医师沟通,建议重新留取标本。
5.实验室检查
5.1.标本性状及显微镜检查
应描述粪便标本的性状,如有无黏液、脓性、血性及水样等。生理盐水湿片显微镜下检查,观察是否有白细胞、巨噬细胞、红细胞及数量;是否有卵囊、包囊和滋养体;病原动力学特征(暗视野显微镜观察);有无酵母样孢子及假菌丝。在报告中对细胞量和菌量进行描述。先用低倍镜观察全片,再用高倍镜观察10个以上视野。常见腹泻粪便性状、生理盐水湿片显微镜检查结果及动力特征及见表1。

5.2.细菌性腹泻
5.2.1.细菌性腹泻检测流程
细菌性腹泻检测流程见图1。

注:毒素检测的细菌包括艰难拟梭菌、产志贺毒素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蜡样芽孢杆菌,没有条件检测这些毒素的医院实验室可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5.2.2.常见细菌检测
常见细菌在其选择培养基上的菌落形态参见附录A表A.1和表A.2,腹泻粪便标本常规筛查沙门菌属某些种(鼠伤寒沙门菌、肠炎沙门菌和伤寒沙门菌等)和志贺菌属。以生化反应鉴定沙门菌属及志贺菌属到属或种,再用血清凝集分型。质谱方法难以区分志贺菌属和大肠埃希菌,因此,怀疑志贺菌属应采用生化反应和血清凝集。
血清凝集检测:按照商品化试剂说明书操作,挑取纯菌落与诊断血清(如沙门多价血清A、B、C1、C2、D、E等,以及Vi;志贺多价血清A、B、C和D或O157型大肠埃希菌诊断血清进行凝集反应,研磨混匀,观察有无凝集,生理盐水为阴性对照。凝集阳性表示该菌存在相应的血清群/型抗原。当测试菌株和对照均出现凝集时,需重复凝集试验。
血清凝集法的局限性:有些带荚膜或鞭毛的菌株可出现假阴性,当可疑菌落凝集试验阴性时,可煮沸菌液5min后,用沉淀物进行凝集或检测沙门菌Vi抗原,如遇一次煮沸后凝集失败,建议多次传代后再煮沸重复凝集试验;大肠埃希菌O157血清凝集检测并不能确认菌株中是否含有H鞭毛抗原和产毒素;由于存在共同抗原或者交叉反应,病原菌应先经生化鉴定确定种或属,再进行血清型鉴定,不可颠倒次序或直接凝集。
5.2.3.特殊病原菌检测
5.2.3.1.致泻性大肠埃希菌(DEC)
致泻性大肠埃希菌的检测方法遵循WS271。
5.2.3.2.艰难拟梭菌
取粪便标本与95%酒精或无水乙醇等体积混合,室温放置30min~60min后,1500g离心10min,取沉淀接种于环丝氨酸-头孢西丁-果糖琼脂(CCFA)或艰难拟梭菌拉氧头孢诺氟沙星琼脂(CDMN)等选择性平板上,厌氧环境培养37℃24h~48h,观察有无可疑菌落。可用细菌鉴定分析仪或MALDI-TOFMS进行菌种鉴定。菌株鉴定为艰难拟梭菌,可报告为有艰难拟梭菌生长。仅依据培养结果不能判断菌株是否产毒素,建议直接对标本进行艰难拟梭菌谷氨酸脱氢酶(GDH)抗原和毒素A/B检测,如果二者结果不一致,宜结合PCR检测艰难拟梭菌毒素tcdB基因,判断标本中有无产毒艰难拟梭菌。艰难拟梭菌GDH抗原和毒素检测结果及判断标准见表2。

5.2.3.3.霍乱弧菌
霍乱弧菌的检测方法遵循WS289。
5.2.3.4.弯曲菌
建议儿童腹泻患者常规检测弯曲菌。取粪便标本接种于弯曲菌选择培养基(参见表A.2),微需氧(10%CO2,5%O2,85%N2)环境42℃孵育72h后,挑取可疑菌落,用生化鉴定仪或MALDI-TOFMS进行菌种鉴定。
5.2.4.核酸检测
细菌性腹泻病原菌的核酸检测主要包括16SrRNA序列分析、核酸杂交及生物芯片等技术。基于微流控芯片的多重PCR分析技术已用于快速检测肠道多种病原体。产志贺毒素大肠埃希菌等的毒素可用实时荧光PCR法、微滴式数字PCR法或不对称PCR结合免疫层析技术进行检测。
5.3.病毒性腹泻
5.3.1.检测流程
病毒性腹泻检测流程见图2,使用商品化试剂盒进行病毒核酸或抗原/抗体检测时,遵照生产厂商对标本转运液或相应运送体系说明进行操作。

5.3.2免疫学检测
免疫学检测是病毒性腹泻实验室检查的重要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抗原或抗体的检测。因抗体产生的滞后性,因此临床实验室多检测病毒抗原,常用方法包括胶体金免疫层析法、酶联免疫吸附试验、间接免疫荧光法等。必要时也可于发病早期检测病毒特异的IgM抗体;对恢复期患者,急性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的IgG抗体效价呈4倍增高,具有诊断意义。
因直肠拭子标本阳性检出率相对较低,宜选择粪便标本进行抗原检测。必要时,免疫学检测阴性的标本仍需分子生物学核酸检测进一步确认。
5.3.3核酸检测
可用于病毒快速筛检及判定基因型别。常用的检测方法为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包括普通PCR、巢式PCR、实时荧光PCR和多重PCR等,主要检测目标病原特异性的靶基因。核酸提取多采用10%便悬液或直肠拭子上清液。常见的引起腹泻的病毒包括轮状病毒、诺如病毒、札如病毒和星状病毒等,均为RNA病毒,提取的核酸样品需反转录后再进行PCR检测,常用逆转录实时荧光PCR进行病毒特异性检测。
5.4.寄生虫性腹泻
5.4.1.阿米巴原虫检测
5.4.1.1.显微镜检查
阿米巴原虫显微镜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a).生理盐水涂片镜检:粪便显微镜检查是诊断肠阿米巴病最有效的手段。此种方法可在稀便或脓血便中检出活动的滋养体,滋养体内可见被虫体摄入的红细胞。粪便中的滋养体在接触到尿液、消毒剂后会迅速死亡,故应快速检测、保持25℃~30℃的温度和防止尿液等污染。镜下滋养体需与宿主肠组织细胞鉴别,鉴别要点为:
1)溶组织内阿米巴滋养体大于宿主细胞;
2)虫体胞核与胞质大小比例小于宿主肠细胞;
3)滋养体为泡状核,核仁居中,核周染色质粒清晰;
4)滋养体胞质中可含红细胞和组织碎片。
b).碘液涂片镜检:慢性腹泻患者及成形粪便以检查包囊为主,可做碘液染色,以显示包囊的胞核,同时与其他阿米巴进行鉴别诊断。用甲醛乙醚法沉淀包囊可以提高检出率。粪检应持续多次检测1周~3周,以防漏诊。
5.4.1.2.核酸检测
可对粪便培养物、活检肠组织、脓血便甚至成形粪便中虫体进行核酸检测。该方法可区分溶组织内阿米巴和其他阿米巴原虫。
5.4.2.蓝氏贾第鞭毛虫检测
5.4.2.1.显微镜检查
蓝氏贾第鞭毛虫显微镜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a).粪便镜检:急性期取新鲜粪便标本用生理盐水涂片镜检查滋养体。亚急性期或慢性期,可用直接涂片碘液染色、硫辛酸浮聚或醛-醚浓集等方法查包囊。因包囊排出具有间断性,宜隔日查一次,1周内连续查3次,可大大提高检出率。
b).小肠液检查:用十二指肠引流或肠内试验法采集标本进行滋养体检测。肠内试验法检测:禁食后,嘱患者吞下一个装有尼龙线的胶囊。3h~4h后,缓缓拉出尼龙线,取线上的黏附物镜检查滋养体。
c).小肠活体组织检查:借助内镜在小肠Treitz韧带附近钳取黏膜组织。标本先做压片,或用吉姆萨染色后镜检查滋养体。本方法临床很少使用。
5.4.2.2.免疫学检测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对抗原、间接荧光抗体试验(IFA)对抗体检测均有较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
5.4.2.3.核酸检测
可采用PCR技术进行蓝氏贾第鞭毛虫核酸检测。该方法检出限可为从100μL粪便标本中检出数量低至10个蓝氏贾第鞭毛虫包囊。
5.4.3.隐孢子虫检验
5.4.3.1.显微镜检查
粪便(水样或糊状便为好)直接涂片染色,显微镜检出隐孢子虫卵囊即可确诊。应注意与环孢子虫及微孢子虫鉴别。检查方法有以下3种。
a).金胺-酚染色镜检:新鲜或甲醛固定后的标本均可用此法,染色后在荧光显微镜下观察。卵囊圆形呈明亮乳白-黄绿色荧光。低倍镜下为圆形小亮点,周边光滑,虫体数量多时可遍布视野。高倍镜下卵囊壁薄,中央淡染,似环状。本法简便、敏感,适用于筛查。
b).改良抗酸染色镜检:染色后背景为蓝绿色,卵囊呈玫瑰色,圆形或椭圆形,囊壁薄,内部可见1个~4个梭形或月牙形子孢子,有时可见棕色块状的残留体。但粪便标本中多存在红色抗酸颗粒,形同卵囊,难以鉴别。
c).金胺-酚改良抗酸染色镜检:先用金胺-酚染色,再用改良抗酸染色复染,用光学显微镜检查,卵囊形态同抗酸染色所示,但非特异性颗粒呈蓝黑色,颜色与卵囊不同,有利于查找卵囊。此法可提高检出率。
5.4.3.2.免疫学检测
可弥补粪便镜检方法不足。检查方法有抗原检测和抗体检测。
a).抗原检测:需采用与卵囊具高亲和力的单克隆抗体检测粪便中的卵囊抗原。在间接荧光抗体试验(IFT)中卵囊在荧光显微镜下呈明亮黄绿色荧光,特异性高、敏感性好,适用于对轻度感染者的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采用ELISA技术检测粪便中的卵囊抗原,敏感性、特异性均好。
b).抗体检测:常采用IFA和ELISA等技术,特异性、敏感性均较高,可用于隐孢子虫病的辅助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
5.4.3.3.核酸检测
采用PCR检测隐孢子虫特异DNA,具有特异性强、敏感性高。在PCR中使用相应的引物,可扩增出隐孢子虫DNA特异的片段,其敏感性可达0.1pg级水平。
5.5.结果报告
5.5.1.显微镜检查结果报告
报告粪便标本性状:稀便、黏液样便、水样便及脓血便等。
报告标本直接镜检结果:细菌有无动力及运动特征(如穿梭样、投镖式或螺旋式运动);以“最低数~最高数/HP”描述细胞量。若观察到投镖式或螺旋式运动细菌,可报告“疑似弯曲菌属”,若观察运动活跃,呈穿梭样运动细菌,可报告“疑似霍乱弧菌”。若医嘱项目为涂片找真菌,镜下见到真菌孢子和菌丝,可报告“可见真菌孢子及菌丝”。报告是否检出寄生虫的卵囊、包囊、滋养体或成虫。
5.5.2.细菌检测结果报告
细菌检测结果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细菌培养阴性报告:按照医嘱申请要求,报告“某种细菌培养阴性”。例如医嘱申请项目为“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培养”,则报告“未培养出沙门菌属、志贺菌属”。
b).沙门菌属报告:根据血清凝集结果报告具体血清型(伤寒沙门菌、甲型副伤寒沙门菌、猪霍乱沙门菌或沙门菌血清群A/C/D);如果检测出沙门菌属的其他种,则具体报告种名;如果不能确定到具体血清型,可报告“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报告:根据血清凝集结果报告具体血清型(A群:痢疾志贺菌;B群:福氏志贺菌;C群:鲍氏志贺菌;D群:宋内志贺菌);如果检测出志贺菌属的其他种,则具体报告种名。
c).弯曲菌属报告:根据培养后的鉴定结果,报告菌种名(如空肠弯曲菌、大肠弯曲菌或弯曲菌属)。
d).艰难拟梭菌报告:PCR检测艰难拟梭菌毒素报告:“艰难拟梭菌tcdB基因检测阴性或阳性,二元毒素基因检测阴性或阳性,tcdC基因缺失检测阴性或阳性”。谷氨酸脱氢酶(GDH)和毒素A/B抗原检测结果报告:“艰难拟梭菌谷氨酸脱氢酶抗原检测阴性或阳性,毒素A+B抗原检测阴性或阳性”。培养报告:“艰难拟梭菌培养阴性或阳性”。
e).霍乱弧菌报告:宜报告标本外观、红细胞/白细胞数(低倍镜)及悬滴试验阳性或阴性。培养及抗血清凝集结果:O1群/O139群霍乱弧菌诊断血清凝集试验阳性或阴性。
f).若检出特定致病菌,则具体报告病原菌种名,如下列细菌培养或核酸检测阳性: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气单胞菌属、类志贺邻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弧菌、迟缓爱德华菌、炭疽芽孢杆菌、蜡样芽孢杆菌、致泻性大肠埃希菌等。
g).注意,霍乱弧菌或炭疽芽孢杆菌阳性检测结果应按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实验室操作、标本和菌株处理应遵循相关生物安全要求,具体方法符合WS/T442。
5.5.3.病毒检测结果报告
病毒免疫学及核酸检测结果按照医嘱申请单要求,根据所用方法报告。例如医嘱申请单为“轮状病毒、诺如病毒检测”,则报告“轮状病毒、诺如病毒抗原或抗体检测阴性或阳性”或“轮状病毒、诺如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或阳性”。
5.5.4.寄生虫检测结果报告
报告是否检出卵囊、包囊、滋养体、寄生虫或核酸阳性或阴性。
附录.A(资料性)
细菌性腹泻实验诊断常用培养基
细菌性腹泻实验诊断常用培养基参见表A.1和表A.2。


附录.B(资料性)
感染性腹泻实验诊断质量控制
B.1.检验前质控
在有指征、有必要、有条件的情况下送检微生物学检查。标本采集送检:抗菌药物使用之前采样,特殊菌感染把握好采样时间(如伤寒沙门菌感染第二、三周粪便阳性检出率高);采样后立即送检,注意志贺菌属的送检,因其对理化因素抵抗力弱,对酸性环境敏感,故建议标本采集后置Cary-Bliar运送培养基或pH7.0磷酸盐甘油缓冲液中送检;寄生虫感染的粪便采集一定要遵循相关要求。
B.2.检验中质控
检验中质控包括以下内容。
a).培养基的质控:参见表B.1。
b).血清凝集试验质控:在使用新的试剂盒之前及凝集当日,用已知阳性和阴性反应的菌株测试每.种试剂,测试方法同抗血清凝集试验。所有血清凝集试验应做好盐水凝集空白对照,排除自.凝现象,阳性对照选择标准菌株或质控菌株,分别凝集到相应的血清型,若阳性对照菌株血.清不凝集,要排除血清是否存在凝集效价低的问题,或存在多价血清(沙门菌属、志贺菌属)以外的血清型。抗血清凝集试验质控参见表B.2。染色方法、细菌鉴定、药敏试验方法的质控.遵循WS/T807。
c).免疫学检测、分子检测方法的质控:不同的检测方法,其检测原理及注意事项均不同,操作方法及质控均应严格参照制造商说明书。根据检测目的(细菌、病毒、寄生虫)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实验方法。当阴阳性判断有疑问时,也可使用不同原理的检测方法进行互相验证来达到明确诊断的目的。
B.3.检验后质控
检验后质控包括:
a).标本处理:检测后的粪便标本处理及保存菌种应符合实验室及生物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
b).结果报告:确保正确解释检测结果,进而确保医疗质量,部分感染性病原菌如霍乱弧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等报告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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