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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人工智能+软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重磅:“人工智能+软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6年9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人工智能+软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融合应用作出任务部署,明确“应用牵引、创新驱动、安全可控、生态协同”四项原则,提出到2028年、到2030年两阶段目标,并按推进软件生产变革、加快软件产品智能化升级、培育智能体软件新业态、拓展智能软件服务、夯实软件智能化发展基础、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展开具体任务。本文仅依据《实施方案》原文,梳理其政策目的、主要意义与工作导向,并提出对接思路,供参考。 《实施方案》前言明确指出,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融合应用,重塑软件核心竞争力,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这一表述把方案的落点直接锚定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这一具体行业,而不是泛化的“人工智能应用”(前言)。 原文第二部分以“推进软件生产变革,加速迈向‘智能驱动’”为题,从三条线切入:优化智能编程工具链条(一)、加速推进软件企业智能化技改(二)、推动智能编程赋能软件安全(三)。其中(一)要求“发展智能体驱动的智能编程工具”“提升项目级、全流程的自主开发能力”;(二)把“代码质量、研发效益等智能编程应用实效”作为优先支持成效突出软件企业的重要依据。从原文用语看,政策关注的不只是工具是否被使用,而是软件开发流程本身是否被改造(二)。 原文第三至第五部分的题眼分别是“智能伙伴”“持续进化”“服务模式”,对应软件产品智能化升级(四)(五)(六)、智能体软件新业态(七)(八)(九)、智能软件服务(十)(十一)(十二)。与目标相衔接的可检验口径包括:到2028年在重点行业打造100个智能体软件标杆应用、孵化5个以上优质开源项目(一)。第六、第七部分则从开源协同(十三)、算力服务(十四)、高质量数据集(十五)、关键标准研制(十六)、人才培育(十七)、就业友好(十八)、安全保障(十九)等方面提供支撑。 原文明确“到2028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并给出四项量化口径——推广应用覆盖2万家规模以上软件企业、累计组织实施100项软件企业智能化技改项目、在重点行业打造100个智能体软件标杆应用、孵化5个以上优质开源项目;“到2030年”,关键软件全面实现智能化升级,建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社区和产业集群(一)。需要说明的是,原文使用“一批”“若干”“全面”等表述之处未作量化,且除上述两阶段目标外,其余条款原文均未写明完成时限。 “安全可控”被列为四项原则之一(一)。落到具体任务上,生产端原文要求:支持企业运用大模型和智能编程工具,对存量软件实施漏洞挖掘、缺陷自动识别和风险分级评估,提升高危安全隐患的发现和修复能力;推动软件企业将智能安全检测嵌入软件开发全流程,实现安全隐患实时发现、及时处置;强化渗透测试、攻防模拟等智能化安全测试手段(三)。环境端原文要求:加强人工智能生成代码安全审查,防范智能编程工具恶意指令注入等新型攻击,强化开发工具、代码库等访问控制;研究智能体身份标识、可信互联、数据安全、行为管控等安全技术,推动建立覆盖开发、部署、应用等环节的智能体安全管理规范;完善软件产品和服务质量管理与测评规范;加强人工智能生成代码的知识产权合规治理(十九)。这两处是原文对“人工智能+软件”安全问题最集中、最具体的表述。 原文明确三项标准研制任务:制定智能编程能力成熟度分级评估标准,研制面向软硬协同的智能体接口标准,研究制定“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等智能服务标准(十六)。同时要求依托全国性开源基金会与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加强自主开源许可协议应用与合规指引(十三);完善智算云服务体系,用好算力券等普惠性支持政策(十四);围绕代码生成、智能测试、智能运维等关键场景,支持建设软件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十五)。这些任务指向的是全行业共用的能力底座,而非单一企业的产品方向。 (一)明确发展智能体驱动的智能编程工具,(二)以智能编程应用实效作为支持依据,(十六)要求制定智能编程能力成熟度分级评估标准。智能编程在原文中既是工具方向,也是评价对象。 (二)提出以代码质量、研发效益等智能编程应用实效为重要依据,优先支持成效突出的软件企业,并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开展先行先试,推动智能化技改向制造、政务、金融、医疗、教育和交通等重点行业软件开发环节延伸拓展。 (三)同时提出两件事:一是对存量软件实施漏洞挖掘、缺陷自动识别和风险分级评估;二是将智能安全检测嵌入软件开发全流程、实现安全隐患实时发现与及时处置。前者面向既有资产,后者面向开发过程。 (四)要求建设15家以上适配中心,(七)要求完善研发、测试、部署运维等工具链,(八)对终端智能体提出“轻量推理与隐私防护”能力、对工业智能体提出“安全可靠、行为可校验”要求,(九)要求建设智能体软件应用商店和技能包(Skills)资源库并规范平台上架审核与运营管理。 (十)支持打造端到端的智能应用服务链,并明确“支持采购大模型、智能体服务”;(十一)引导软件企业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转型,实施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创业支持计划;(十二)鼓励软件企业与重点行业用户结对合作,明确“首用真用、可复制推广”。 (十六)的三项标准任务、(十三)的开源许可合规指引、(十九)的智能体安全管理规范与质量管理测评规范,都属于先立规则、再谈落地类的任务。原文要求“完善”“推动建立”,未给出发布时间表。 以下五点思路是基于原文条款形成的对接建议,不是原文规定。原文对应条款多使用“支持”“鼓励”“推动”“加强”等表述,全文未出现“必须”“应当”“不得”等法定强制性用语,因此相关工作的推进节奏与义务边界,仍需结合后续配套标准与政策文件确定。 这两条集中了漏洞挖掘、缺陷自动识别、风险分级评估、智能安全检测嵌入全流程、渗透测试与攻防模拟、人工智能生成代码安全审查、恶意指令注入防范、开发工具与代码库访问控制、智能体身份标识与行为管控等内容。可对照现有服务目录逐项核对是否已有对应能力项,原文未明确的部分(如分级评估标准、安全审查的具体方法)属于原文未尽事项。 (十六)所列的智能编程能力成熟度分级评估标准、智能体接口标准、智能服务标准,原文未明确制定主体与发布时限。待标准发布后,评估口径与测评依据可能随之调整,宜提前跟踪。 (三)的表述指向研发流程内的安全检测,与传统的事后测评不同。原文未明确嵌入的具体环节与技术要求,可先在流程梳理与工具链适配上做准备。 (十三)要求加强自主开源许可协议应用与合规指引,(十九)要求加强人工智能生成代码的知识产权合规治理。两条合并理解,指向的是代码来源与许可证两个层面的合规审查。原文未明确合规指引的发布主体与形式。 (八)对终端智能体提出“隐私防护”能力要求、对工业智能体提出“安全可靠、行为可校验”要求,(九)要求规范平台上架审核与运营管理。原文未明确“行为可校验”的判定方法与“隐私防护”的具体技术要求,也未明确上架审核的具体标准。 此外,(十一)提出实施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创业支持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培育“人工智能+软件”创新创业集聚区,(十四)提出用好算力券等普惠性支持政策,组织保障部分提出统筹各类资金渠道、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等政策,并依托“揭榜挂帅”等机制推进重点任务落地(八)。上述政策的申报条件、适用范围与时限,原文均未明确。 原文如下: 
人工智能深刻变革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开发方式、产品形态与服务模式,成为驱动产业升级的核心引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融合应用,重塑软件核心竞争力,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应用牵引、创新驱动、安全可控、生态协同”原则,加快以人工智能重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以智能编程驱动产业效能变革,协同推进软件产品智能化升级和智能体软件培育,着力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质量,夯实智能化发展基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形成生产高效、产品智能、服务普惠和生态完善的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和创新动能。 到 2028 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培育一批高水平智能编程工具和智能开发平台,推广应用覆盖 2 万家规模以上软件企业,关键软件智能化升级取得显著成效,累计组织实施 100 项软件企业智能化技改项目,以智能体软件为代表的软件新形态加速涌现,在重点行业打造 100 个智能体软件标杆应用,信息技术服务向智能化、价值化跃升,形成一批行业深度应用解决方案和典型场景,开放协同的开源社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孵化 5 个以上优质开源项目。到 2030 年,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融合发展实现新跃升,关键软件全面实现智能化升级,智能编程、智能体软件及智能服务等新业态成为产业新增长极,建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社区和产业集群,推动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抢占全球价值链制高点。 加强组织实施,强化跨部门、央地协同联动,依托“揭榜挂帅”等机制推进重点任务落地。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各类资金渠道、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软件”项目给予支持。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场景应用。共建繁荣生态,支持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等行业活动,拓展多层次国际合作,营造开放共赢的产业氛围。 #人工智能 #软件 #网络安全 #职业规划 #信息化 #智能编程 #智能体软件 #开源协同 #安全可控
一、政策目的:从原文表述看,指向三个方面的重塑
(一)重塑软件核心竞争力
(二)重塑软件生产方式
(三)重塑软件产品与服务形态
二、政策意义:三个维度均有原文依据
(一)时间维度:两阶段目标给出了可对照的节点
(二)安全维度:“安全可控”贯穿生产端与环境端
(三)基础维度:标准、开源、算力、数据构成共用底座
三、对未来工作的六个导向
1.智能编程导向。
2.技改实效导向。
3.开发流程内检测与存量治理并重导向。
4.智能体产品化与软硬协同导向。
5.服务模式与主体转型导向。
6.标准与合规先行导向。
四、对接工作的五点思路
1.把(三)与(十九)作为能力对标的起点。
2.围绕三项标准建立跟踪与预研机制。
3.围绕“智能安全检测嵌入软件开发全流程”做能力储备。
4.补齐开源许可与代码来源的审查口径。
5.关注智能体类产品的安全属性要求与上架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