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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事项通知

税务系统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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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请看2-8条
税务系统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事项通知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税务系统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为方便考生报考,现将税务系统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有关报考要求和税务机关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和备注栏有关信息。对于招考职位信息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考简章》中“咨询电话”栏注明的电话进行咨询。凡因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可以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招考职位中,资格条件要求为“2027届高校毕业生”的,仅限2027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三、对于2027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可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专业报考。

拥有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在报名时,只能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及对应学位证书的信息,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间的学历或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除2027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7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10月。

四、报考人员须如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或按招录机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报考时未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或提供补充材料,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的,审查将不予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考人员学习经历须从小学阶段填起,准确填写各阶段学习经历的学校名称、起止年月、学习层次(小学、初中、高中、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学位类别(如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等),注明学习类型(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学习性质(如全日制、非全日制等)。上述信息均以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为准。

(二)报考人员各阶段工作经历须连续、完整填写,并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应前后衔接,不得有中断、空缺,待业经历不得省略)。对于没有工作经历的待业人员,应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三)报考人员须在“奖惩情况”栏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包括曾得到奖惩的名称、奖惩年月、给予单位等信息。其中,奖励应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无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请勿填写。惩处情况未说明的,视同报考人员承诺未受到过惩处。

(四)报考人员须在“家庭成员情况”栏如实填写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工作填写个体经营、务农或待业的,须同时注明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址。对于已经退休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退休)”;对于已经去世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去世)”。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上述亲属关系按以下范围把握: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报考人员须在“是否有亲属在招录机关(系统)工作”栏准确选填“是”或者“否”。凡是有上述关系亲属在全国税务系统工作的,均须选择“是”,并且须完整填写其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其中,配偶、子女、父母在“家庭成员情况”栏中填写,其他上述关系亲属在“备注”栏中填写。有亲属在招录机关(系统)工作的考生,招录机关将采取有关措施予以重点监督,未按要求如实填写并造成影响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关于要求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职位。“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具有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需具有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具有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具有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需具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报考相关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服务基层项目合同约定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本人确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间无借调经历。本人承诺能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招录机关明确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如有借调经历的,还须如实注明借调起止年月、借调单位;报考相关职位的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在军队服役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本人承诺能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招录机关明确的军队服役及学历证明材料”。

(七)招考职位对英语水平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外语水平”栏内详细注明英语水平等级和分数。

(八)招考职位对计算机等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职业资格条件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相关情况。

(九)报考人员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接收招录机关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税务系统各招录机关也将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报名、考试、录用相关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

(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对于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招录机关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等各阶段进行比对查核。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等违规行为的,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存在较大差异的,招录机关将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终止录用程序。对于已经录用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关于招考专业。2027年度税务系统考录公务员职位需求专业参考目录(见下表),包含了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所需的相关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表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尝试使用个别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在“学科成绩”或“备注”栏内完整填写该专业所有课程名称和成绩,并对所学专业进行简要描述和说明,由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实际情况及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综合进行资格审查。

专业学位硕士可以根据所学专业规范名称,按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如“会计硕士”,可按“会计学”报考“工商管理类”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同时属于不同专业类别的,相关专业类别职位均可报考。如“经济统计学”专业,既可报考“经济学类”职位,也可报考“统计学类”职位。

特别提醒: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更是成为一名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各级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严厉打击防范“公考围岗”等舞弊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希望广大考生从选择报考的那一刻起,就自觉践行诚信要求,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守约。税务系统公务员考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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