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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注安《建筑安全》真题【完整版】

2026注安《建筑安全》真题【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

1.某房屋建筑工程基坑开挖深度5.80m,公司对该工程安全检查发现多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下列事故隐患中,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A.挖掘机司机未持证上岗
B.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
C.基坑通道未设置安全标志
D.基坑周边部分安全防护设施缺失
答案:B
解析:《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2022版同)第五条“基坑、边坡工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因基坑、边坡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二)基坑、边坡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三)深基坑、高边坡(一级、二级)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四)出现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基坑侧壁大量漏水漏土、坑底管涌、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等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
本案基坑开挖深度5.80m(≥5m),属深基坑,未进行第三方监测,符合第(三)项,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A项挖掘机司机不属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问题(判定标准中特种作业人员指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C、D属一般隐患。故选B。
2.某海滨城市工程项目使用动臂式塔式起重机进行物料垂直运输。为确保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关于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吊运重量不明的重物前,应检查安全装置的有效性
B.结束作业后应松开回转制动器,确保臂架能随风转动
C.为应对极端天气,应检查标准节上安全标语牌的稳固性
D.为应对极端天气,结束作业后应确保电源处于接通状态
答案:B
解析:《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规定:作业结束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变幅)收回,松开回转制动器,使起重臂处于能随风转动的状态,以减小大风时对塔身的作用力(海滨城市、台风地区尤为重要);同时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故B正确,D错误。A错误:严禁吊运重量不明、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的重物,应查清实际重量后再作业,不能靠“检查安全装置有效性”来冒险吊运;C错误:极端天气前应重点检查基础、附着装置、塔身连接螺栓、避雷接地、风速仪及结构件变形等,检查“标语牌稳固性”不属安全技术要求。故选B
3.某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主体结构为4层砖混结构,层高3m。工程项目部使用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进行人员和货物的垂直运输。下列施工升降机使用情况中,符合安全要求的是()。
A.施工升降机吊笼顶板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1m
B.吊笼顶设置向内打开的紧急出口活板门,并安装电气联锁开关
C.施工升降机地面通道上方搭设单层防护棚,防护棚木板厚度50mm
D.实测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值1.2/1000
答案:C
解析:依据《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1吊笼顶周围应设置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05m,A项1m不符合:2吊笼顶部紧急出口应装设向外开启的活动板门,并设安全开关(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B项“向内打开”不符合;3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架设高度h≤70m时不大于(1/1000)h,D项1.2/1000超限;4地面通道(进料口)上方应搭设防护棚,建筑物高度小于24m时可搭设单层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木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本案建筑总高约4x3=12m(<24m),单层、木板50mm符合要求。
故选C。
4.某钢结构加工车间使用4台桥式起重机吊运构件。下列桥式起重机安装和使用做法中,正确的是()。
A.使用焊接方式修复制动轮的裂纹
B.运行机构扫轨板与轨顶间隙15mm
C.钢丝绳卷筒两侧边缘与最外层钢丝绳高度相同
D.同一轨道上设置防碰撞装置后安装2台桥式起重机
答案:D
解析:D正确:同一轨道上有多台起重机(群机作业)时,应设置防碰撞装置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相互撞击。
A错误:制动轮(制动器零件)出现裂纹时严禁焊补后继续使用,必须更换;B错误:扫轨板下缘与轨顶面(轨道面)的间隙一般不应大于10mm,15mm过大,起不到清扫轨道、防脱轨的作用;C错误:钢丝绳卷筒两侧边缘应超过最外层钢丝绳,其高出值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防止钢丝绳跳出卷筒。故选D。
5.某单位对工程项目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验。下列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情况中,符合检验要求的是()。
A.高处作业吊篮悬挂机构横梁前低后高
B.悬吊平台与建筑物之间设有防止撞击的缓冲装置
C.安全钢丝绳直径大于工作钢丝绳直径,与工作钢丝绳分开悬挂
D.悬吊平台护栏靠近工作面一侧高度1.10m,其余部位高度0.80m
答案:B
解析:B正确:悬吊平台与建筑物(墙面)之间应设置靠墙轮、缓冲带等防止平台撞击、旋转和过度摆动的装置,以保护平台、钢丝绳和建筑物立面。
A错误:悬挂机构横梁应保持水平(水平度误差不大于横梁长度的4%),严禁前低后高,否则前支架(挑梁)受力改变、易造成平台外倾:C错误:安全钢丝绳应与工作钢丝绳同型号、同规格(直径相等),且独立悬挂、独立穿过安全锁,并非“直径大于”;D错误:悬吊平台护栏工作面侧高度不低于0.8m、其余部位不低于1.1m,本题正好颠倒。故选B。
6.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系统。投入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进行了共同验收,下列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做法中,错误的是()。
A.中性导体(N)的绝缘层颜色为绿/黄组合色
B.中性导体(N)与保护接地导体(PE)分开敷设
C.保护接地导体(PE)与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相连接
D.保护接地导体(PE)由总配电箱电源侧中性导体(N)处引出
答案:A
解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TN-S系统中,保护接地导体(PE)应采用绿/黄双色绝缘导线,中性导体(N)应采用淡蓝色绝缘导线,严禁混用;PE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并与N线分开敷设;PE线应与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等做可靠电气连接。
A项将N线绝缘层做成绿/黄双色,会造成N、PE混淆,属严重错误(错接可能致设备外壳带电),故A;B、C、D做法均符合规范。
7.下列照明灯具安装做法中,正确的是()。
A.安装在人防工程时,电源电压48V,距地高度2.00m
B.安装在室内楼梯间时,电源电压36V,距地高度1.80m
C.安装在室外道路旁时,电源电压220V,距地高度2.80m
D.安装在室内二层走廊时,电源电压220V,距地高度2.40m
答案:B
解析:JGJ46-2005规定: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室外220V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A项人防工程属特殊场所,应采用不大于36V的安全特低电压,48V超限,错误;C项室外220V灯具距地2.80m<3m,错误;D项室内220V灯具距地2.40m<2.5m,错误;B项楼梯间灯具安装高度1.80m(低于2.5m),采用36V安全特低电压,符合要求。故选B。
8.下列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方法中,错误的是()。
A.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B.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与开关箱内的插座应在结构上保持一致
C.在潮湿场所使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开关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内
D.在一般场所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其金属外壳应与保护接地导体做电气连接
答案:C
解析:JGJ46-2005规定: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A正确);电源线与开关箱内插座应配套、结构一致,严禁使用万能插座或转换接头(B正确);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应选用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类工具,严禁使用1类工具,且其开关箱、控制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之外(C错误);一般场所使用I类工具时,其金属外壳应与PE线可靠连接,并装设漏电保护器(D正确)。
故选C。
9.某建筑工程楼层内短边边长800mm以下的水平洞口,均采用盖板覆盖的防护措施。工程项目部抽取10个水平洞口盖板进行荷载试验,结果如表所示:
盖板荷载试验的合格率为()。
A.50%
B.60%
C.70%
D.80%
答案:A
解析:《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2.4条规定:洞口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kN的集中荷载和不小于2kN/m2的均布荷载。两项指标须同时满足方为合格。逐块判定:1号(0.8<1)不合格:2号(1.1≥1,2.1≥2)合格:3号(1.2,2.0)合格:4号(0.9<1)不合格:5号(1.1,2.2)合格:6号(集中1.0合格,均布1.9<2)不合格:7号(0.8<1)不合格:8号(0.7<1)不合格:9号(1.1,2.0)合格:10号(1.0,2.1)合格。合格共5块,合格率=5/10=50%。故选A。
10.关于安全网防护功能和性能测试的说法,错误的是()。
A.CⅡ级安全网用于阻碍粉尘等颗粒物及视线
B.SⅡ级安全网用于防止人员或物体发生坠落
C.拉丝经编安全网的续燃、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4s
D.浸渍涂覆安全网的续燃、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4s
答案:D
解析:《坠落防护安全网》GB5725-2025按使用方式与制造工艺分类并划分四级防护:SI级(水平拴挂,人员或物体坠落后形成缓冲屏障使其悬停于网内)、SI级(水平拴挂,防止人员或物体坠落)、C级(垂直拴挂,限制作业区域、约束物体运动轨迹)、CI级(垂直拴挂,阻碍粉尘等颗粒物及视线)。故A、B均正确。
阻燃性能:拉丝经编安全网的续燃、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4s(C正确);浸渍涂覆安全网的续燃、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2s,D项写成4s,错误。故选D.
11.某市政工程紧邻道路有一处地下管井结构,其基坑长度7.00m,宽度5.00m,基底深度4.50m,基坑边缘距道路5.60m,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下列基坑监测项目中,属于应测项目的是()。
A.周边道路沉降
B.支撑立柱沉降
C.挡土构件内力
D.挡土构件沉降
答案:B
解析:《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表4.2.1(土质基坑仪器监测项目表)规定:二级基坑的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顶部竖向位移、深层水平位移、支撑(立柱)竖向位移、支撑轴力、周边建筑竖向位移、周边管线竖向位移等为“应测”项目;周边道路竖向位移二级为“宜测”(一级才为应测);围护墙(挡土构件)内力一级为“宜测”、二、三级为“可测”。
选项中只有支撑立柱(竖向)沉降属二级基坑的应测项目,故选B。A、C为选测/可测项目:D“挡土构件沉降”不是规范列出的监测项目(规范列的是支护结构顶部竖向位移).
12.某建筑工程在硬塑黏性土地层中采取自然放坡方式开挖基坑(长6m、宽5m、深4m)。该基坑上口宽度最小值是()。
A.9m
B.11m
C.13m
D.15m
答案:C
解析:《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表6.3.5(与《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表14.2.1一致)规定:黏性土硬塑状态、坡高小于5m时,边坡坡率(高宽比)允许值为1:1.00~1:1.25。
求上口宽度最小值,应取允许的最陡坡率1:1.00,即每侧水平放坡宽度=深度4mx1.0=4m。基坑上口最小宽度=5+2x4=13m。故选C。
13.某建筑工程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架,工程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中明确了架体荷载要求。关于脚手架荷载分类及标准值取值的说法,错误的是()。
A.模板及小楞构件自重属于永久荷载
B.铝合金模板自重标准值按0.30kN/m²计算
C.超过浇筑构件厚度的混凝土料堆放荷载属于可变荷载
D.作用在支撑架上的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准值按2kN/m²计算
答案:D解析:《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231-2021规定:模板及支架自重、钢筋混凝土自重等为永久荷载(A正确);楼板模板自重标准值铝合金模板为:平板的模板及小楞0.25kNm2、楼板模板(包括梁模板)0.30kNm2(B取值与楼板模板一致,正确);作用在支撑架上的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含超过浇筑构件厚度的混凝土料堆放荷载)属可变荷载(C正确),其标准值可按实际计算但不应小于2.5kN/m2。
D项按2kN/mm取值,低于规范规定的不小于2.5kN/mm2,错误。故选D。
14.某建筑工程在结构施工阶段拟搭设型钢悬挑脚手架,架体高度26m。关于该工程型钢脚手架搭设前施工准备的说法,错误的是()。
A.应编制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
B.应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
C.应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构件进行检查验收
D.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
答案:A
解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及建办质(2018)31号规定: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外,还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按论证意见修改后重新审批。
本案悬挑架高度26m(≥20m),只“报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而未组织专家论证,做法错误,故选A。B、C、D均为搭设前的正确准备工作。
15.某建筑工程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结构施工,脚手架设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等安全装置,下列同步控制装置的设置要求中,正确的是()。
A.控制装置性能可靠、稳定,控制精度为10%
B.当某一机位的荷载超过设计值的45%时,控制装置使脚手架自动停机
C.当水平支撑桁架两端高差达到30mm时,控制装置使脚手架自动停机
D.当某一机位的荷载超过设计值的25%时,控制装置自动报警并显示报警机位
答案:C
解析:《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规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同步控制(荷载控制)装置应满足:升降过程中各机位荷载应受控,当某一机位荷载超过设计值的15%时,应能自动报警并显示报警机位;当超过设计值的30%时,应能使脚手架自动停机。当水平支承桁架两端高差达到30mm时,应能自动停机。
B(45%停机)、D(25%报警)数值均与规定不符;A“控制精度10%”不是规范表述。C项30mm高差自动停机,符合规定,故选C。
16.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区间隧道采用暗挖法施工。为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下列隧道开挖、初期支护和结构衬砌做法中,错误的是()。
A.严格控制施工方案步距,控制每循环进尺
B.尽早施作仰拱使隧道初支结构封闭成环
C.围岩较强地段自行加大初期支护钢格栅间距
D.结构衬砌模板台架工作平台搭设高度1.20m的防护栏杆
答案:C
解析:暗挖法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控制开挖步距、循环进尺,及时施作初期支护并尽早封闭成环(施作仰拱),以控制围岩变形(A、B正确);结构衬砌模板台架的工作平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设挡脚板(D正确)
C错误:初期支护参数(钢格栅间距、锚喷厚度等)是设计文件确定的,施工中不得以“围岩较强”为由自行加大间距、削弱支护,确需变更应履行设计变更和方案审批程序,否则将造成支护强度不足、坍塌风险。故选C。
17.某轨道交通工程采用盾构法施工,使用汽车式起重机与履带式起重机配合进行盾构机组件吊装作业。关于盾构机组件吊装作业的说法,错误的是()。
A.吊装作业不宜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交叉施工
B.长距离带载行走时,应拴好拉绳并缓慢行驶
C.在吊装盾体时,两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
D.在吊装过程中,履带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
答案:B
解析:《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规定:履带式起重机允许带载行走,但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B项“长距离带载行走时......”直接违反“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的规定,错误;A(避免同一垂直方向交叉作业)、C(两台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升降运行同步、载荷分配合理)、D(吊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均为正确做法。故选B。
18.某轨道交通车站综合体工程,由地下两层和地上多栋高层建筑组成,工程量大、技术难度高、结构体系复杂。下列分部分项工程中,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
A.搭设跨度为15m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B.搭设高度为18m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C.开挖深度为15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D.跨度为45m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答案:D
解析:依据建办质(2018)31号《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A项15m<18m,不属超规模;B项18m<20m,不属超规模;C项15m<16m,不属超规模;D项45m≥36m,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故选D。
19.某工程项目部使用汽车式起重机进行轻型钢结构屋盖施工作业。屋盖主要构件如下表所示:
下列屋盖施工作业顺序中,正确的是()。
A.①②④③⑤
B.①③④②⑤
C.②①③④⑤
D.②①④③⑤
答案:D
解析:轻型钢结构屋盖安装应遵循“先承重骨架、后支撑体系形成稳定单元、再铺装屋面”的原则:先吊装屋架(2)并校正固定,随即安装屋架间的垂直支撑(1)和水平支撑(4),使相邻屋架与支撑形成空间稳定体系,然后安装檩条及檩条拉杆(3),最后铺设轻型屋面板(5)。
支撑必须先于標条安装,否则屋架在未形成稳定体系时受风、施工荷载易失稳倾倒;1不能在2之前安装,故A、B、C均不正确。正确答案为D。
20.某工程项目拟采用静力破碎方法进行拆除作业。根据《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关于静力破碎拆除作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破碎剂应在阴冷潮湿场所存放
B.拆除作业应采用复式交叉闭合网络
C.静力破碎不适用于构筑物整体拆除
D.注入破碎剂后应在注孔区域设专人警戒
答案:D
解析:《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规定:采用静力破碎时,注入破碎剂后应在注孔区域设置警戒区并派专人警戒,严禁人员在注孔区域停留或通行,防止破碎剂喷出伤人(D正确)。
A错误:破碎剂(膨胀剂)应存放在干燥、防潮、通风的场所,受潮后失效并可能因反应失控喷出伤人;B错误:“复式交叉闭合网络”是爆破拆除中电爆网路的设计要求,与静力破碎无关;C错误:静力破碎可用于混凝土构筑物、基础的局部或整体拆除,适用范围并非“不适用于整体拆除”。故选D。

二、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某市政污水管线工程新建污水管道长9300m,埋深8~9m,主要污水管管径为DN400~DN1000。2026年6月底,污水主、支管道施工已完成6731m,全线直径2m及2.40m的工作井已完成过半。其中,2号工作井采用沉井工艺施工,工作井底深度8.40m,直径2.40m。
7月4日上午,施工单位组织2号工作井新、旧污水管道接驳施工,采用两气囊封堵上游旧污水管(管径为1m,中型钢筋混凝土管,埋深7.50m),并设置了导流措施;同时,在2号工作井侧壁处设置一道厚度240mm砖砌封堵墙。
7月4日13时许,施工单位从附近项目临时抽调3人。人员到场后,2人直接下到2号工作井内清淤,1人在井口监护。15时30分左右,2号工作井侧壁处砖砌封堵墙突然坍塌,污水大量涌入井内。监护人员发现井下异常情况后,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并报警,随后下井施救被困。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3名人员淹没在污水中,立即救援并送医抢救,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发现:放置封堵气囊前,施工单位未对管底淤泥、砂石进行清理;放置封堵气囊后,未设专人对封堵气囊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封堵气囊内压逐步降低、功能逐步失效,污水持续进入;砖砌封堵墙结构强度未经计算,且未采取锚固、支撑等措施;封堵口外管道导流不充分。以上多重因素叠加,导致已封堵的旧污水管道内水压持续增大,砖砌封堵墙结构失稳坍塌。
调查还发现,施工单位编制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了方案交底,但现场未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21.该起生产安全事故类型是()。
A.坍塌
B.水害
C.淹溺
D.中毒
E.窒息
答案:C
解析: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以事故对人体的伤害方式确定事故类别:本起事故中3名作业人员系被大量涌入的污水淹没、溺水窒息死亡,直接伤害方式为淹溺,故事故类型为淹溺(若按多选题理解,也可同时指出其诱因是封堵墙坍塌,即A)。
“水害”不是伤亡事故分类中的类别:“中毒”窒息”适用的是有毒气体或缺氧导致的伤害,本案死亡原因是被水淹没,不是单纯中毒窒息。故选C。
22.《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人是()。
A.项目经理
B.安全监护人
C.项目生产经理
D.项目安全总监
E.项目技术负责人
答案:E
解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属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交底人为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选项中对应项目技术负责人,故选E。
23.监护人员在工作井口安全监护时,正确的做法有()。
A.下井递送作业工具
B.回应急库房领取检测仪
C.与井内作业人员保持沟通
D.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下井
E.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下井施救
答案:C、D
解析: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应始终在作业现场、坚守岗位,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对讲、绳语等),随时掌握作业人员状态;应阻止未经许可(未经审批、未穿戴防护装备)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报告并采用三脚架、安全绳、呼吸器等救援设备实施非进入式救援。
A、B错误: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不得下井递送工具(下井即脱离监护、且未采取防护);E错误:严禁盲目施救,本案监护人员“随后下井施救被困”正是导致伤亡扩大的直接原因。故选C、D。
24.下列有限空间作业现场问题中,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有()。
A.未对3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B.未对3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C.井内作业前未进行作业审批
D.未对管道封堵措施进行验收
E.现场未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答案:A、C、E
解析:《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一条“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辨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且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二)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三)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负责监护工作,或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未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及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A(未专项安全教育培训)、C(未作业审批)、E(未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均直接对应第(二)(四)项,属重大事故隐患。B未安全技术交底、D未对封堵措施验收,虽属违规,但不在有限空间重大隐患判定情形之内,故不选。答案:A、C、E。
25.为防止污水流入工作井,施工单位采用气囊加砖砌封堵墙方式对上游旧污水管道进行了封堵。下列封堵措施中,正确的有()。
A.清理管道内壁毛刺和尖锐物体
B.设专人对气囊压力表进行全程监测
C.封堵作业时先封堵下游,再封堵上游
D.砖砌封堵墙采取锚固、支撑等方式加固
E.作业前对气囊进行外观检查和气密性检测
答案:A、B、D、E
解析:管道封堵作业要点:1作业前清除管内壁毛刺、尖锐物、淤泥和砂石,防止刺破气囊且保证封堵密贴(A正确);2气囊应按额定压力充气,设专人全程监测压力表、及时补压,气囊失效立即撤人(B正确);3砖砌封堵墙应经强度计算,并采取锚固、支撑、拉结等加固措施抵抗水压(D正确);4气囊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和气密性(充气保压)检测,合格方可使用(E正确)。
C错误:管道封堵应先封上游(来水侧)、后封下游,以先切断来水、保证作业区域安全;先封下游再封上游,上游来水仍会进入作业段,与本案“导流不充分、水压持续增大”的后果一致。答案:A、B、D、E.

案例二

某城市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51800m²,包括4栋单体,地下2层,26层,建筑总高度89.80m,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采用落地式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用于主体结构、外墙装饰及门窗安装等工序施工,脚手架从结构首层开始搭设,一直搭设至女儿墙顶部。
项目于2025年10月9日开始施工。施工前,项目部编制了《落地式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并组织了方案交底。
2026年4月15日,主体结构施工至18层,脚手架搭设高度约58m。当天上午监理单位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开展脚手架专项检查,相关检查记录如下:
(1)东北角2处立杆底座沉降5mm;
(2)纵向扫地杆距钢管底端220mm;
(3)连墙件按两步三跨布置,部分连墙件设置位置距离主节点350mm;
(4)落地式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外侧使用阻燃型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5)作业层南侧两块脚手板搭接长度180mm;
(6)架体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50°;
(7)脚手架5个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小于30N·m。
问题:
1判断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需要专家论证并说明理由。
答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理由:本工程采用落地式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方案要求一直搭设至女儿墙顶部(建筑总高度89.80m),检查时已搭设约58m。按建办质(2018)31号《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规定,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并按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审核、审查批准程序。
解析: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建办质(2018)31号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第四条(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
注意:脚手架搭设高度应以方案确定的最终搭设高度(此处约89.80m至女儿墙顶)判定,而非检查时的已搭高度,两者均超过50m。
2.分析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答案:(1)高处坠落:作业人员在脚手架搭设、拆除、材料传递及作业层施工时,因未系安全带、防护栏杆或脚手板缺失、脚手板搭接不牢(本案搭接仅180mm)等坠落。
(2)物体打击:钢管、扣件、脚手板、工具等从高处坠物打击下方人员。
(3)坍塌(架体失稳倒塌):立杆基础沉降、连墙件缺失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剪刀撑不连续、扣件拧紧扭力不足(本案小于30N·m)、超载堆放等导致架体整体或局部失稳倒塌。
(4)触电:架体临近外电线路或与施工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箱距离不足,以及雷击、带电体接触架体。
(5)机械伤害:与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混凝土泵管等机械配合作业时被碰撞、挤压、绞伤。
6)其他:如车辆伤害(材料运输)、火灾(密目网、竹木脚手板遇焊接动火)、中暑/雷击
解析:脚手架工程属典型的高处作业与承重结构作业,事故类型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为主,并伴随触电、机械伤害等。答题时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规范表述(不要写成“摔伤砸伤”)。
本案检查记录中的隐患(立杆底座沉降、连墙件偏离主节点、扣件扭力矩不足、脚手板搭接不足)正是导致坍塌、高处坠落的直接因素。
3指出《落地式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缺少的主要内容。
答案:缺少:1施工工艺技术(搭设、拆除的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构造要求及施工方法)
2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人员及验收表格);3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组织、应计划”;如涉及监测,还应包含监测监控措施。)
(另:方案还应包含施工进度计划与材料设备计划等“施工计划”的细化内容,本案例已列“施工
解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验收要求;应急处置措施;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本案方案已有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计算书及相关图纸,故缺少施工工艺技术、验收要求、应急处置措施三项。
4.指出脚手架检查记录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说明正确做法。
答案:隐患1(记录2):纵向扫地杆距钢管底端220mm,超过200mm。正确做法: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隐患2(记录3):部分连墙件距主节点350mm,超过300mm。正确做法: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本工程架高>50m,连墙件竖向间距不大于2步、水平间距不大于3跨,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不大于27m2)。
隐患3(记录5):脚手板搭接长度180mm,小于200mm。正确做法: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隐患4(记录7):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小于30N·m,低于40N·m。正确做法:扣件安装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并按规定进行抽检。
不属于隐患的记录:(1)立杆底座沉降5mm,未超过地基基础验收允许值(沉降不大于10mm),可继续观测;(4)外侧采用阻燃型密目安全网全封闭符合要求;(6)剪刀撑全立面连续设置、斜杆与地面倾角50°(应在45°~60°之间)符合要求。
解析: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3.2条(扫地杆位置)、第6.4.3条(连墙件偏离主节点不大于300mm)、第6.4.2条及表6.4.2(高度>50m时竖向2步、水平3跨,覆盖面积≤27m2)、第6.2.4条(脚手板搭接不小于200mm、伸出横向水平杆不小于100mm)、第7.3.11条(扣件拧紧扭力矩40~65N·m)、第6.6.2条(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45~60°)、第8.2.4条(地基基础沉降不大于10mm)。
答题要点:先指出违反的具体数值,再写出规范要求的正确数值和做法,做到“隐患十正确做法”一一对应。

案例三

某公司承接地铁5号线土建7标段工程,合同额82136.80万元。工程施工范围包含一座车站及相邻两个区间隧道。其中,车站为地下两层岛式车站,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深19.20m;区间隧道采用盾构法施工。
工程开工后,该公司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项目安全总监,项目部设置安全质量部。项目负责人组织成立了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完成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和批准实施。
2026年6月25日,车站大里程端正在进行基坑开挖、钢支撑安装等作业,小里程端作为盾构接收端,正在进行车站结构施工。小里程端区间左右线盾构机均已始发,右线盾构机正实施常压开仓更换刀具作业。当日,公司对该项目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安全管理资料:项目安全总监仅持有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质量部配备了2名持有C2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预案编制程序不完善。
(2)作业现场:盾构机开仓换刀作业现场未设置警示标识,作业顺序为“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换刀工人午间停工1小时后直接进仓作业,专职监护人员未在作业现场,常压开仓换刀作业的应急物资配备不齐,正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司索信号工未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问题】
1.指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项目安全总监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存在的问题,并说明正确做法。
答案:问题1,未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正确做法:本项目合同价款8.2亿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价款大于4亿元),且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当配备安全总监并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能以“安全质量部”将安全与质量管理职能合并替代。
问题2:项目安全总监任职资格不符合要求(仅持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正确做法:项目安全总监应当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行业领域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2年。
问题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正确做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合同价款配备,5000万元以下不少于1人、5000万元~2亿元不少于2人、2亿元以上不少于3人,且每增加2亿元至少增加1名;城市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等致害因素多的项目还应在此
基础上增加;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合同额8.2亿元,应配不少于6人(3人+每增加2亿元增加1名)再按轨道交通工程、起重机械要求增加,现仅配2人,严重不足。
问题4:专业配备不全。正确做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土建、机械等专业分类配备,并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现2名均为C2类,未按专业配置,涉及塔机、盾构等起重吊装作业还应增配机械类专职安全员。
解析: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第二十一条(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峰值超过500人、房屋建筑面积大于10万m、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价款大于4亿元或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累计长度超过4千米的项目,应配备安全总监并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二十二条(项目安全总监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类)执业资格,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2年);第二十六条(按合同价款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亿元以上不少于3人且每增加2亿元至少增加1名,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八条(城市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应在第二十六、二十七条标准上增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另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项目负责人(B证)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不得混用,安全总监属项目负责人层级,应持B证。
2.完善项目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答案:完整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应为: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已做);2资料收集(已做);3风险评估(已做);4应急资源调查(缺少,应调查本单位及周边可用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医疗、避难场所等并形成调查报告);5应急预案编制(已做);6应急预案评审(缺少,应组织内部评审,必要时邀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并修改完善);1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批准实施,已做);3按规定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或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缺少);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并定期评估修订。本案缺失的关键环节: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评审、应急预案备案(及发布后的培训演练)。
解析: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第5章“应急预案编制程序”: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一资料收集一风险评估一应急资源调查一应急预案编制一应急预案评审一批准实施一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亦要求:预案编制前应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预案应经评审或论证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按规定备案。
3.判定此次检查中该项目开仓更换刀现场作业的重大事故隐患。
答案:按《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一条“有限空间作业”,下列情形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现场作业顺序为“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属程序倒置,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换刀工人午间停工1小时后未重新通风、检测即直接进仓作业(作业中断后未重新检测合格),违反“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3)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负责监护(专职监护人员未在作业现场),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4)现场未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及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应急物资配备不齐),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起重吊装作业的司索信号工未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按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第(三)项,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另:开仓换刀现场未设置警示标识属一般事故隐患,应在有限空间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但本项目已辨识有限空间,单凭未设标志尚不构成第(一)项重大隐患情形。)
解析: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一条:有限空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辨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且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二)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三)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负责监护工作,或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未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及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第四条(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盾构开仓换刀属典型的有限空间作业,且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缺氧、涌水涌砂等风险,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通风检测、专人监护和应急准备。
4.提出此次检查中作业现场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
答案:(1)警示标识:在盾构机开仓换刀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作业告知牌和警戒围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作业顺序: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通风时间、检测项目和合格标准(氧气、可燃气体、硫化氢、一氧化碳等)应符合规定并记录,检测不合格不得进仓。
(3)作业中断管理:作业中断(停工、休息)超过规定时间再次进入前,必须重新通风、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过程中连续监测、持续通风。
(4)监护管理:专职监护人员必须全程在作业现场监护,与仓内人员保持有效通信,严禁擅离岗位;现场还应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
(5)应急保障:配齐气体检测仪、强制通风设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三脚架救援绞盘、通信及照明等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并组织演练;严禁盲目施救。
(6)特种作业人员:司索信号工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吊装作业设专人指挥,划定警戒区。
(7)作业审批与交底:开仓换刀作业前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确认。
解析:整改措施应与检查发现的问题一一对应,并体现“制度十现场十人员十应急”四个层面。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一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关于“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专人监护、应急装备配备的要求,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关于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的要求。

案例四

某商业综合体工程,总建筑面积49863.36m²,合同额30890.69万元,共有6栋单体建筑,其中5号楼为地上23层住宅。
2025年9月20日,施工总承包单位A公司与租赁单位B公司签订了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和安装拆卸专业承包合同,并签署了安全管理协议,由B公司编制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由于B公司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过期,B公司与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C公司签订了安装拆卸专业承包合同,并签署了安全管理协议,以C公司的资质办理了安装告知手续。11月20日,5台塔式起重机(2台QTZ250、1台QTZ320、1台QTZ360、1台QTZ480)由C公司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2026年7月23日,5号楼已施工至20层,达到群塔作业方案的附着、顶升要求,5号楼施工员甲联系B公司负责人乙,告知其在7月24日进行附着、顶升作业。7月24日6时35分,B公司丙带领3名安装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始作业。10时10分,附着安装完成开始顶升作业。10时20分,原塔式起重机司机因事离开,安装工丁接替司机继续作业。10时45分,由于爬升套架爬爪变形不能准确搁置到标准节踏步上,丙指挥丁操作塔式起重机进行顺时针小角度回转;当回转约15°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平衡臂、塔帽、回转总成、司机室、爬升套架倾翻后坠落,正在进行顶升加节作业的3名人员坠落至地面。
事故发生后,甲拨打急救电话,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立即向公司报告了事故情况。11时05分,救护人员抵达事故现场,确认3名坠落人员已无生命体征。
经现场勘查套架撕裂坠落的位置、20层作业面破损的状况以及平衡臂坠落位置和方向,判定事故发生前,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有顺时针回转动作。同时发现顶升横梁防脱插销完好,相对应的标准节下踏步防脱插销孔无挤压、变形的痕迹,判定顶升过程中,顶升横梁未使用防脱装置。
【问题】
1.指出该项目超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承包范围的塔式起重机型号,并说明原因。
答案:超出贰级资质承包范围的塔机型号为:QTZ320、QTZ360、QTZ480(共3台)。
原因: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可承担3150kNm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壹级资质方可承担各类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QTZ系列塔机型号中的数字表征其额定起重力矩(tm),即QTZ250约为2500kNm、QTZ320约为3200kN·m、QTZ360约为3600kNm、QTZ480约为4800kN·m。其中QTZ320、QTZ360、QTZ480的起重力矩均超过3150kN·m,超出贰级资质承包范围;QTZ250(2500kN·m)在贰级资质范围内。
另:顶升、加节、降节作业均属安装、拆卸范畴,同样受资质等级限制。解析: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第14.4条“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二级资质可承担3150kNm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三级资质可承担800kNm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2.0.1条亦明确“顶升、加节、降节等工作均属于安装、拆卸范畴”。
2.判断B公司是否可以编制该项目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并说明原因。
答案:不可以。
原因:(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承担该安装拆卸工程、具备相应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编制;B公司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已过期,不具备承接本工程(含QTZ320及以上塔机)的资格,也无权编制该方案。
(2)本工程实际安装单位为C公司,B公司已将该工程转由C公司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应由实际施工单位C公司组织完成,并由总承包单位A公司审核、报监理单位审查;涉及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的,还应组织专家论证。解析: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方案编制主体必须与实际承担施工、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一致,否则属于“方案编制主体不实”,也是本起事故的重要管理原因。
3.指出该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安装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签订存在的问题,并说明正确做法。
答案:问题1:A公司将塔机安装拆卸工程发包给起重设备安装资质已过期的B公司,属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无资质承揽)。正确做法:A公司应在签订合同前核验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塔机型号(起重力矩)核对资质等级,将安装拆卸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问题2:B公司中标后又与C公司签订安装拆卸专业承包合同,并以C公司资质办理安装告知,属违法转包和借用(出借)资质,即“挂靠”。正确做法:B公司不得转包、不得出借资质,也不得以他人资质办理告知;不具备资质即不得承揽该工程,应由具备资质单位直接承接并自行组织施工。
问题3:合同主体与实际施工主体不一致(A与B签安装拆卸合同,实际由C安装),安全管理协议签订主体不实,导致对实际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落空。正确做法:A公司应直接与实际承担安装拆卸的具备资质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问题4: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等手续应以实际施工单位名义办理。正确做法:由实际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装告知,安装完成后经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解析: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出租、安装、使用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禁止出租、安装单位出借资质或转包;使用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判定该工程存在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答案:按《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判定,该工程存在以下
(1)超越(无)资质承揽工程:B公司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已过期,仍承揽塔机安装拆卸工程,并以C公司资质办理告知,属无资质(借资质)承揽,符合第四条(一)项。
(2)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主体不符合规定:塔机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由不具备资质的B公司编制,且未经具备资质的实际安装单位编制、审核,符合第四条(四)项关于“危大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形。
(3)起重机械爬升(顶升)作业前未对结构件、爬升装置、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爬升套架爬爪已变形仍进行顶升作业,符合第八条(三)项。
(4)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被违规拆除、破坏:顶升过程中顶升横梁未使用防脱装置(防脱插销未插入标准节踏步销孔),符合第八条(四)项。
(5)主要受力构件有可见裂纹、严重锈蚀、塑性变形、开焊:爬升套架爬爪变形,符合第八条(五)项。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有效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由安装工丁代替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塔机,符合第四条(三)项。
(7)起重机械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如存在验收、检测、使用登记缺失情形),符合第八条(一)项。
解析: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的具体情形:第八条包括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办理使用登记、基础承载力不满足、安装拆卸爬升附着前未检查结构件及安全装置、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被违规拆除破坏、主要受力构件有裂纹锈蚀塑性变形开焊或连接螺栓销轴缺失失效、附着间距及悬高垂直度不符合要求、群塔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起重机械或吊索具等。
答题时应“隐患事实十对应判定条款”成对写出。
5.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答案:(1)物的不安全状态:1顶升(加节)作业时,顶升横梁未使用防脱装置(防脱插销未插入标准节下踏步的防脱插销孔),顶升横梁不能可靠搁置、防脱失效;2爬升套架爬爪已变形,不能准确搁置到标准节踏步上,致使顶升过程中塔机上部结构(起重臂、平衡臂、塔帽、回转总成、司机室、爬升套架)失去可靠支承。
(2)人的不安全行为:3在顶升加节状态下违规指挥塔式起重机顺时针回转(回转约15),使上部结构重心偏移、套架受力严重失衡,直接导致上部结构倾翻坠落;4由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安装工丁代替司机操作塔机,操作不当、无法正确判断顶升工况;53名作业人员在顶升作业面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未系挂安全带或无处挂设),随结构一同坠落至地面。(3)上述因素共同作用,导致塔机上部结构倾翻、人员高处坠落死亡,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解析:事故原因分析一般分为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间接原因(技术、教育、管理缺陷)。本案直接原因聚焦“防脱装置未使用+爬爪变形十顶升中回转十无证操作十无防坠措施”。
间接原因(可一并指出,体现分析完整性):B公司无资质承揽、以C公司资质办理告知;专项方案由无资质单位编制且未按方案施工;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检查;总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对安装单位资质、方案、人员资格审查和现场监督不到位:顶升作业未按规定通知总包、监理到场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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