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生成式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平台正在经历一轮深层次重构。平台不再只是连接用户、内容与服务的中介空间,而越来越成为集内容生成、任务执行、资源配置与风险治理于一体的复合型基础设施。在这一背景下,平台治理也从单一的内容管理问题,扩展为涉及技术逻辑、产业结构、媒体生态、国家治理与社会公平的综合性议题。附件的笔谈文章,正是围绕这一变化展开讨论,分别从大模型驱动的平台变革、“平台国家”的国家视角、主流媒体的平台依赖,以及循证决策下的平台算法审计等层面,对平台治理的全球问题与中国实践进行了系统分析。
一、平台治理为何在当下再次成为核心议题
从技术层面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普及改变了平台的底层逻辑。文中指出,在大模型嵌入平台之后,平台正从以“连接”为中心,转向以“生成”为中心。过去,平台主要依赖算法完成信息聚合、流量分发和注意力配置;现在,平台则越来越多地借助大模型的理解、推理与生成能力,直接向用户提供内容、答案与解决方案。相应地,平台在架构、搜索、生产、互动、商业和治理六个维度上都出现了系统性变化。
这种变化至少有三层含义。第一,平台不再只是“推荐什么”,而越来越多地决定“生成什么”。第二,用户与平台之间的关系,正在从被动获取信息,转向通过对话完成任务。第三,平台治理的重点也不再局限于事后审核,而逐步延伸到对模型行为、价值取向和系统风险的前置性识别与动态干预。换言之,生成式AI并没有削弱平台治理的重要性,反而提升了治理的复杂性与紧迫性。
二、理解中国平台实践,需要从“平台社会”进一步走向“平台国家”
在已有国际平台研究中,平台通常被置于“市场—社会”框架下考察,重点讨论其商业模式、技术架构和文化影响。但附件中的相关研究认为,仅以这一框架解释中国的平台化进程并不充分。中国的平台实践不仅体现为社会生活的平台化,也体现为“一个国家的平台化”过程,因此有必要从“平台社会”进一步转向“平台国家”的视角。
这一视角强调,在中国语境下,平台不仅是市场主体,也是嵌入国家发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基础设施。一方面,平台化与经济增长、技术创新、就业吸纳、文化传播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平台也深度进入政务转型、基层治理、公共舆论和社会秩序之中。因此,对中国平台实践的理解,不能仅停留在“平台与社会”的互动层面,也不能简单地把国家因素理解为外部性约束,而应看到国家、市场、社会在平台化进程中的互动与互构关系。
从这一意义上说,“平台国家”并不是一个修辞性表达,而是对中国平台化经验的一种概括:它试图把超大规模市场、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治理需求以及发展与安全的双重目标纳入统一分析框架。该研究提出,这种视角也有助于纠正部分国际研究中将中国平台实践“例外化”或“他者化”的倾向。
三、平台治理不是纯粹市场问题,也涉及媒体生态的制度重构
附件中关于主流媒体平台依赖的讨论,提供了一个更具现实针对性的观察入口。研究指出,在中国语境下,主流媒体与商业平台的关系并非单纯的市场交易或流量合作,而是深刻嵌入“国家—市场”双重权力结构之中。随着超级平台日益基础设施化,新闻传播的分发机制、可见性资源和用户触达路径都在发生变化,主流媒体的平台依赖问题愈加突出。
这一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媒体是否使用平台,更在于平台逻辑是否反过来重塑媒体逻辑。若过度追逐平台流量,地方媒体容易将工作重心从服务本地社群、传递地方政务信息、参与基层治理,转向追求全网爆款和跨区域传播。对此,研究提出,平台治理需要在国家层面建立系统性的调适机制,包括进一步细化中央、省、市、县不同层级主流媒体的职责边界,并通过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工具,引导商业平台将流量、技术和合作资源适度向具备优质原创能力的省市主流媒体下沉,同时通过算法优化提高本地优质新闻内容的地域权重。
这表明,平台治理不仅是对平台企业的规制,也包括对公共传播秩序的重建。其目标并不是简单削弱平台影响力,而是在平台化环境中重新校准媒体、平台与公共性的关系。
四、平台治理既需要原则,也需要可操作的方法
如果说“平台国家”提供的是理解平台治理的总体视角,那么算法审计研究提供的则是更具操作性的技术治理路径。相关研究指出,当前平台算法审计仍面临标准不清、方法不足、审计实践碎片化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引入循证决策理念,将算法审计从经验判断转向证据驱动的科学过程。
该研究提出,平台算法审计的循证决策模型由三个核心环节构成,即“证据获取—证据评价—证据转化”。其中,证据获取回答“证据是什么、如何得来”的问题;证据评价解决证据质量、相关性和可用性的判断问题;证据转化则强调如何把审计发现进一步转化为治理依据和政策建议。研究同时指出,算法审计的本质,是通过系统、独立、可记录的方式获取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客观评价,从而揭示算法风险、提升决策公信力。
这一思路的意义在于,它把平台治理中的“风险识别”与“制度回应”更紧密地连接起来。面对深度伪造、算法偏见、内容分发不公等复杂问题,仅依赖平台自述或经验判断显然不够,治理需要建立在可追溯、可验证、可复核的证据链之上。循证审计并不意味着治理可以完全技术化,而是强调治理必须在规范目标之外,形成更具操作性的事实基础。
五、从中国实践看,平台治理正在走向综合治理
综合来看,这组笔谈传递出一个清晰判断:平台治理已经不能被简化为单一问题。它既是技术问题,也是制度问题;既关系市场秩序,也关系公共传播;既涉及企业创新能力,也涉及国家治理能力;既需要总体性视角,也需要具体的方法工具。
更值得注意的是,文中讨论的“中国实践”并不是将平台治理理解为单线条的管控逻辑,而是试图在技术变革、产业升级、公共利益与社会风险之间寻找新的平衡点。无论是大模型驱动的平台逻辑变化,还是“平台国家”的提出,抑或媒体平台关系的再调适、算法审计的循证化,都表明平台治理正在从局部修补走向整体重构。
结语
生成式AI时代的平台治理,已经不只是回应某一种风险,而是在重新回答一个更基础的问题:当平台从“连接工具”演化为“生成基础设施”之后,如何在创新、效率、安全与公共性之间建立新的制度安排。附件中的这组研究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观察框架,即从技术逻辑、国家视角、媒体生态与审计机制四个层面,理解平台治理何以成为全球性议题,以及中国实践如何为这一议题提供新的分析路径。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