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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AI短剧与漫剧市场迎来爆发式增长,但随之而来的“AI撞脸”事件频发——从顶流明星到普通素人,肖像被违规抓取、建模、合成,甚至被植入低俗剧情。这一现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技术是创新的引擎,但绝不能成为侵权的帮凶。我们必须从法律法规、行业发展、版权保护三个维度深刻反思:AI技术的发展,必须守住法律的底线,尊重版权的红线。

法律法规:
肖像权保护无死角,“技术中立”不是挡箭牌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对肖像权保护的核心是“可识别性”——只要AI生成的形象能让公众稳定联想到特定自然人,无论技术如何包装,均构成侵权。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开创性地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管理,这意味着AI短剧同步盗用艺人声音的行为,构成对其人格权的双重侵害。
针对AI“撞脸”乱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就《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使用自然人肖像、声音等敏感信息建模,必须取得个人单独、明确的授权;所有数字虚拟人服务必须显著标注“数字人”字样,防止公众混淆。
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个典型案例中也明确指出:平台不能以“技术中立”为由逃避责任。无论是AI换脸、声音克隆,还是深度合成,只要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人格要素,均构成侵权,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

行业发展:
野蛮生长不可持续,合规才是核心竞争力
AI技术为短剧创作按下“快进键”,低成本、高效率、批量化的优势颠覆了传统影视生产模式。然而,部分从业者将“侵权套利”当作商业模式,靠批量搬运、低俗擦边收割流量,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已发布严正声明,严禁擅自采集、使用、合成演艺人员影像、声纹等,要求平台立即全面排查下架存量侵权内容,建立授权核验机制。红果短剧等平台也已启动专项治理,2026年第一季度累计下架违规漫剧1718部,处置违规AI短剧670部。
行业正从“拼数量、赚快钱”转向“拼质量、塑品牌”。未来,AI短剧的核心竞争力不再是“快”与“量”,而是对合规能力、创意能力与受众情绪的精准把握。只有摒弃“先侵权、后整改”的投机心态,树立“授权为先、合规为底”的发展理念,行业才能摆脱“野蛮生长”,走向精品化、规范化。

版权保护:
守护人格尊严,就是守护每个人的数字安全
明星维权并非遥不可及的娱乐新闻。当AI可以轻易“克隆”明星的脸与声,普通人的生物信息同样面临被窃取与滥用的风险。AI短剧《桃花簪》中,普通网友的照片被AI算法“复制”进剧集,饰演猥琐角色,对其家庭造成严重困扰。这警示我们:技术滥用不仅侵犯明星权益,更威胁每一个普通人的数字人格尊严。
版权保护的本质,是守护创新源头,维护公平竞争。全国政协委员周源指出,AI漫剧的“洗稿式”侵权已形成“侵权速度远快于维权速度”的失衡局面。他呼吁建立AI生成内容侵权快速处置绿色通道,推动平台“投诉即核验、核验即下线”,并探索设立小额版权纠纷线上速裁通道。
同时,应完善授权机制,明确授权范围、时间、场景,禁止永久授权、捆绑授权;推动“AI演员”正规授权市场形成,让原创内容有回报,让侵权行为有代价。

结语:技术向善,法治护航
AI是工具,其本身无善恶,但使用技术的人必须恪守法律与伦理底线。AI产业的未来,绝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
我们呼吁:
• 创作者:尊重人格权,获取合法授权,用原创内容替代抄袭拼接;
• 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建立AI内容审核与授权核验机制,不让侵权内容有可乘之机;
• 监管部门:细化标准、强化执行,既堵漏洞也扶精品,引导行业向合规化、精品化转型。
唯有让技术向善,让法治护航,AI才能真正成为推动文化创新、丰富精神生活的正能量,而不是侵蚀社会信任、践踏人格尊严的“数字怪兽”。
技术发展要有速度,更要有温度;创新要有自由,更要有边界。
守护版权,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数字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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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孙浩杰
审核 | 汴京不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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