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模板起草前,我们通常需要考虑并确定一个基本问题,即合同的整体基调是什么?是侧重我方利益,将部分风险和责任锁定转移,还是更为强调双方的公允对等性。
对于这个问题,结合过往的经验以及一些思考,一般会重点考虑如下两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企业所处的商业地位。
通常而言,作为采购方的企业对于供应商会具有更为强势的商业地位和话语权,尤其对于企业的主营业务,企业的大客户合同模板中的许多约定往往也是非常强势苛刻的,很多时候为了获得大客户的业务,即便明知对方的合同约定带有强烈的“辛丑条约”色彩,也不得不被动接受动不动就是几十、更甚者百万级的罚款或违约金。压力层层传导,客户的严苛约定进而会促使企业在面对其主营业务的供应商时,也采用更为强势的合同。
但也并不全然如此。譬如,对于一些原材料的大型采购商,其在供应价格上更具有优势,不愁卖不出去,属于强势的供应商,不会同意接受强势的合同约定。再有,目前很多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品牌知名度并不完全会像国内一样受到认可,建立本地供应商完全从零开始,试想一下业务苦口婆心地大谈合作的美好蓝图后,掏出一份强势合同,有哪个供应商不会啧啧皱眉呢?
面对处于强势地位的供应商,准备一份较为公允的合同能够更容易被对方所接受,大大减少沟通成本,也能够最大限度保障我方权益。
除了强势的供应商,对于企业所交易的强势客户也是如此。在对方接受我方提供合同模板情形下,首选较为公允的合同,这实质上对于企业而言也是保护。
笔者在处理企业在东南亚国家租赁厂房时就遇到此类问题,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模板往往非常强势,譬如就厂房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设立赔偿上限,或设立我方违约解除,押金全部没收,出租方违约解除,仅返还押金等不对等责任,在这类既定框架下要争取修改强势条款非常困难,加上语言不通因素,合同审核周期非常长。对此,笔者专门针对此起草一份双方权利义务较为公允的厂房租赁合同,并要求业务尽力争取出租方使用该模板。即便仍有部分强势的园区出租方拒绝接受我方合同模板,但对于那些愿意平等协商的出租方,我方合同模板的使用大大降低了我方在境外租赁厂房的合规风险。
第二,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
风险承受能力会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对于标的金额较大的工程施工类合同,一旦发生质量争议或纠纷,不仅牵涉安全问题,还会对企业的生产进度造成严重影响,极易引发客户索赔。因此,企业对这一类型的合同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会更倾向选择强势合同。
此外,实务中,部分大型企业对于供应商建立了一套完备的供应链管理体系,通过事前严格筛选,事中加强管理和监督,事后绩效考核和淘汰系列措施和制度来管控供应链层面的风险,也大大提升了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为了提升沟通成本和企业形象,即便具备拟订强势合同的话语权,也会主动选用权利义务均衡的公允合同模板开展交易。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