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值此广东商标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第四届广东商标品牌年会即将召开之际,各界高度关注,积极参与。为切实做好本届年会宣推工作,确保正向宣传本届年会,充分发挥年会桥梁纽带作用,凝心聚力共助广东商标品牌高质量发展,特对第四届广东商标品牌年会的宣推工作郑重说明如下,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知悉、严格遵守并积极配合:
一、本届年会,是由广东商标协会独家主办,搭建的高规格行业交流与企业宣传平台。年会期间将设置各类展示、交流环节,聚焦商标品牌发展热点,助力参会企业展示品牌形象、拓展合作渠道、提升行业影响力,切实为企业发展赋能。因此,欢迎各企业积极联络我会,获取年会宣传权益相关官方文件,并依据最终授权权益,有序开展企业品牌宣传活动;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本届年会名义或在本届年会现场开展任何企业品牌宣传活动。
二、关于本届年会主论坛、分论坛的所有相关信息,均以主办方广东商标协会官方公众号及官网发布内容为准。请各位相关单位及人员宣传本届年会各项议程等相关内容,须严格按照官方发布信息进行宣推,包括时间、地点、与会嘉宾等,严禁进行任何夸大、不实或误导性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包场”、“包场主会场”、“冠名”、“特邀”等虚假或易引发误解的表述。希望大家遵守,共同维护年会统一、良好形象。若发现上述违规宣传行为,我协会将严肃追责,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三、关于年会现场媒体(含自媒体)直播、采访、录像、录音等相关传播工作,须经协会授权方可开展。为保障本届年会所有宣发内容真实、合规、有序,所有媒体(含自媒体)开展现场传播活动须提前向我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质材料,经我协会正式书面授权后,方可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关传播工作。我会欢迎各级媒体(含自媒体)参与本届年会,并将全力配合授权媒体(含自媒体)做好传播相关保障工作,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宣推氛围,提升年会影响力。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含自媒体)不得在会场现场开展直播、录像、录音等相关传播活动,一经发现,协会有权立即制止,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特此说明,感谢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本届年会的高度关注与支持,望各方携手,共同营造规范、有序、专业的年会宣推氛围,助力第四届广东商标品牌年会圆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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