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一:正式二次严正驳斥函(适配证据留存、行政投诉、司法追责,与前序终极函件完全衔接)
针对四川瑞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违规回复的二次严正驳斥函
致四川瑞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贵司于2026年5月8日,就本人在智慧物业服务平台提交的合法合规投诉作出的回复,通篇未对本人投诉的核心违法事实作出任何实质性回应,反而以“是否使用AI工具”为借口转移矛盾、嘲讽业主、推诿法定职责,属于对自身违法违规行为的错上加错,更是对业主法定监督权、投诉权的公然侵害。现本人结合此前已函告的全部违法事实与法律依据,再次依法逐条驳斥、正本清源,严正申明如下:
一、以“AI话术”为借口转移视线,纯属回避核心问题的卑劣伎俩,根本无法撼动投诉事项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1. 本人提交的全部投诉内容,均严格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住宅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法律条文的法定强制力,不因引用主体、整理工具的不同而有任何减损;法条的适用效力,只看是否符合事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与是否使用AI工具无任何关联。
2. 贵司作为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本应熟知并严格遵守物业管理领域的全部强制性法律规定,却对本人提出的、有明确法条支撑的违法违规指控视而不见,反而纠缠于无关紧要的工具使用问题,本质上是自知自身行为违法、无法作出合法抗辩,只能通过偷换概念、转移话题的方式,逃避自身法律责任。
3. 智慧物业服务平台,是法定用于业主反馈物业服务问题、监督物业依法履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官方渠道,其核心功能是受理业主合法投诉、督促物业闭环处置问题,绝非贵司用来嘲讽业主、推诿扯皮、拒绝履职的私域阵地。本人在平台提交的投诉内容,有完整的事实依据与法律支撑,无论通过何种工具整理成文,均不改变投诉事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贵司无权以所谓“粘贴AI话术”为由,拒绝受理、敷衍处置业主的合法投诉。
4. 贵司在回复中声称“法规不止对你个人开放,你已知的法规大家都知晓;AI工具也不仅仅对你个人开放”,恰恰暴露了自身的失职与无知:既然人人知晓法规,为何贵司屡屡突破法律红线,越权代行业主大会法定职权、违规挪用业主共有资金、拒不接受业主法定监督?既然人人可用AI,为何贵司不用AI梳理自身的违法违规事实、规范自身履职行为,反而用它来炮制阴阳怪气、推诿扯皮的无效回复?
二、回避核心投诉诉求、推卸法定管理责任,已构成拒不履行物业服务法定义务的实质性违法
1. 本人本次投诉的核心诉求清晰明确、有法可依:要求贵司立即停止越权代行业主大会职权的全部违法行为、停止违规挪用业主共有资金的工程操作、依法完整公示业主共有资金收支明细与表决核验资料、配合业主依法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纠正此前污蔑威胁维权业主的不当言论。上述诉求,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与完整的事实支撑,贵司在回复中完全回避、只字未提,反而要求业主“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馈,或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纯属本末倒置、推卸法定责任。
2.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核心法定义务,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与法律法规规定,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接受业主的监督。贵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方,面对业主提出的合法合规投诉,本应依法受理、核实处置、闭环反馈,而非将自身的法定管理责任,直接甩给行政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贵司的回复,本质上是公然宣告自身拒绝履行物业服务法定职责,拒绝受理业主的合法投诉,已严重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重申违法事实与法律后果,贵司的推诿扯皮无法豁免任何法律责任
1. 贵司越权代行业主大会法定职权、违规组织业主表决、擅自挪用业主共有资金、恶意污蔑威胁维权业主的全部行为,已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关行为已触发民事追责、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其中,贵司已擅自动用业主共有收益约11万元,拟再次违规动用7.8万元,相关金额已远超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完全符合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新规的追责情形。上述法律后果,不会因贵司的推诿扯皮、转移话题而有任何豁免。
2. 贵司在本次官方回复中,非但未正视自身违法违规事实、纠正不当行为,反而变本加厉,通过官方平台嘲讽投诉业主、拒绝履行法定受理义务,相关回复内容本人已完整取证留存,将同步作为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举报,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核心证据。
四、最终整改要求与逾期追责声明
现再次严正要求贵司,于收到本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面落实以下要求:
1. 立即停止全部违法违规行为,就本次推诿扯皮、嘲讽业主的不当回复,向本人作出正式书面致歉;
2. 针对本人提出的全部投诉事项,依法依规作出实质性处置与书面回复,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回避、推诿;
3. 全面落实本人2026年5月6日《依规驳斥函》中提出的全部整改要求,不得拖延、不得打折。
若贵司逾期仍拒不整改、继续敷衍推诿、回避核心问题,本人将立即启动全部法律措施:同步向12345政务热线、成都市锦江区住建和交通局、属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完整投诉举报材料,申请对贵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贵司的全部法律责任;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交报案材料,绝不姑息。
特此函告!
投诉人:[业主姓名]
日期:2026年5月8日
版本二:平台直发精简硬刚版(可直接复制粘贴到智慧物业平台回复,直击痛点、简短有力)
1. 本人投诉的全部内容,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与完整事实支撑,法条的法定效力,和用什么工具整理成文没有任何关系。智慧物业平台是业主合法投诉、监督物业履职的官方渠道,不是物业用来转移矛盾、嘲讽业主、回避问题的地方。
2. 本人核心诉求清晰明确:要求贵司立即停止越权代行业主大会职权、违规挪用业主共有资金的违法行为,依法公示共有资金明细,纠正污蔑威胁业主的不当言论。贵司通篇回避全部核心问题,只敢拿AI说事,恰恰证明贵司自知违法,根本拿不出合法合规的抗辩依据。
3. 受理业主合法投诉、依法依规履职,是贵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定义务,不是业主求着贵司办事。贵司让业主自己找主管部门、自己走法律程序,本质上就是公然宣告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相关回复本人已完整取证。
4. 现再次严正要求贵司3个工作日内,针对本人投诉的全部违法事项作出实质性处置与书面回复,落实全部整改要求。逾期拒不整改,本人将立即向住建、街道等主管部门提交完整举报材料,同步启动司法追责程序,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绝不姑息。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