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合规实务
2026年5月,67款APP因隐私政策不合规被通报,17款被强制下架。本文从法律依据、行业标杆拆解到六段式合规模板,逐条排查13个常见雷区,助你避开隐私政策写作的致命陷阱。

一份合格的隐私政策,是 APP 上线前的最后一道合规防线。但怎么写、写什么、避开哪些坑——很多开发者和法务其实并不清楚。
阅读提示:不同业务类型的 APP,其隐私政策有本质差异。本文提供的是通用框架与核心合规要点,具体业务场景需在此基础上增删调整。
Part 01
一、一纸隐私政策,值多少钱?
2026 年 5 月,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通报 67 款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移动应用——丰巢、企查查、ClassIn、常熟农商银行赫然在列。上一轮通报的 71 款应用中,17 款经复测仍未整改,已被强制下架。
2025 年全年,仅四部委联合专项行动就通报了超过 200 款违规 APP。
这些被通报、被下架、被罚款的应用中,绝大多数并不是“故意偷数据”——而是隐私政策没写好:没逐项列出 SDK、没提供撤回同意入口、没设置未成年人保护章节、没在首次启动弹窗展示……
一份合格的隐私政策,是 APP 上线前的最后一道合规防线。但怎么写、写什么、避开哪些坑——很多开发者和法务其实并不清楚。
⚠️ 阅读提示:不同业务类型的 APP,其隐私政策有本质差异。一款只有手机号注册的实用工具 APP,和一款涉及人脸识别、位置轨迹、支付信息的金融 APP,隐私政策的复杂度天差地别。本文提供的是通用框架与核心合规要点,具体业务场景需在此基础上增删调整。
Part 02
二、先搞清楚:隐私政策要遵守哪些法律
写隐私政策之前,必须先知道它受哪些法规约束。以下按效力层级梳理(更新至2026年5月):
Scene 01
2.1 法律层面(全国人大制定)
| 《个人信息保护法》 | ||
| 《数据安全法》 | ||
| 《网络安全法》 | 第42-45条(用户信息保护、收集使用规则、删除更正权)、第61-71条(法律责任) |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告知同意义务。2026年修正版加大了对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最高罚款可达一千万元,并增加了从业禁止等责任形式 |
| 《民法典》 |
特别提示:《网络安全法》于2025年10月28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正重点提高了法律责任条款的罚款上限(针对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设置恶意程序等行为,最高可处一千万元罚款),并增加了对违法人员的从业禁止规定。隐私政策中引用的法律依据应更新为修正后的条款。
Scene 02
2.2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层面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 |||
|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 | |||
|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 | |||
|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 |||
| 《App 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 |
Scene 03
2.3 国家标准与技术规范
| GB/T 44588-2024 | 2025 年 4 月 1 日实施 |
| GB/T 35273-2020 | |
| GB/T 41391-2022 |
Scene 04
2.4 重要征求意见稿(即将落地)
- 《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2025年11月公布):注册用户≥5000万或月活≥1000万的平台,须设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管理层、中国国籍、5年以上经验)、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为个人行使信息可携权提供便捷途径(具体时限待最终稿明确)
Part 03
三、核心原则:不同 APP,不同的隐私政策
在进入模板之前,你必须先回答一个问题:你的 APP 属于哪种类型?
这决定了隐私政策的复杂度和必须包含的内容。
Scene 01
3.1 按数据敏感度分级
| 轻量级 | ||
| 标准级 | ||
| 重量级 | ||
| 特种级 |
Scene 02
3.2 按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区分(39 类法定清单)
根据《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39 类 APP 被分为三组:
第一组:需要多项必要个人信息的(26 类)
网上购物类必须收集:手机号 + 收货人姓名/地址/电话 + 支付信息。你的隐私政策必须逐项列明这些字段及对应的业务功能。
第二组:仅需手机号的(7 类)
网络游戏、学习教育、网络社区、本地生活、邮箱云盘、远程会议、女性健康——基本功能服务仅需手机号即可。你的隐私政策如果还额外要求地理位置、通讯录权限,就超范围了。
第三组: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的(13 类)
网络直播、在线影音、短视频、新闻资讯、运动健身、浏览器、输入法、安全管理、电子图书、拍摄美化、应用商店、实用工具、女性健康(部分)——用户不看隐私政策也能用基本功能。
🔑 关键规则:App 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提供基本功能服务。你的隐私政策必须把“必要”和“非必要”分开,给用户选择权。
Part 04
四、六个平台是怎么写的——拆解行业标杆
在给模板之前,先看看微信、抖音、淘宝、天猫、京东五家头部平台是怎么写隐私政策的。它们的结构代表了行业最高合规标准。
Scene 01
4.1 五家平台的共同结构
Scene 02
4.2 各平台值得借鉴的特色设计
微信:隐私政策体系最复杂——主政策 + 各功能模块独立规则(WeRun/搜一搜/看一看/视频号)。这种做法适合功能模块复杂的大型 APP,每个核心功能有独立的隐私说明。且腾讯体系最先公开“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列出 30 类收集信息明细。
抖音:第三方 SDK 清单最为庞大(40+个),覆盖短视频、直播、电商、游戏、教育、保险等多元场景。其“基本功能模式”设计值得借鉴——用户可以只使用浏览功能,抖音仅收集设备信息,不收集位置、联系人。
淘宝/天猫(阿里系):特色是区分“基本功能隐私政策”与完整版隐私政策。用户下载 APP 后可以先看精简版(3-5 页),需要了解完整收集规则时再看完整版(20+ 页)。Cookie 有独立的须知文件。
京东:隐私政策迭代频率最高,2025年12月24日生效的版本持续至2026年4月7日,每次修订都有完整的修订公告和版本对比。安全保障信息收集最为详细——明确告知收集重力传感器、MAC地址等用于交易安全。
Scene 03
4.3 五个平台的"个人信息收集清单"有什么共同点
查阅公开的收集清单,可以发现它们都包含:
Part 05
五、通用合规模板:六段式结构
以下模板参照 GB/T 44588-2024(2025 年 4 月 1 日实施)和五大平台的行业实践整理。这只是一个通用框架,不同业务类型的 APP 需在此基础上增删。
Scene 01
模板总览(六大板块)
1 2 3 4 5 6 一、个人信息处理者及本政策的适用范围二、摘要三、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 最长的部分)四、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保障五、本政策的更新规则六、反馈、投诉和争议解决 Scene 02
板块一:个人信息处理者及本政策的适用范围
必须包含:
公司全称、注册地址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联系方式(姓名 / 岗位名 + 邮箱 + 电话) 本政策适用的产品或服务范围 不适用的情形(如第三方服务由第三方隐私政策约束)
参考写法: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 [公司全称](注册地址:[详细地址])提供的 [APP名称] 产品及服务。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为 [姓名/岗位名],联系方式:[邮箱]。
当您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时,该第三方的隐私政策适用,我们建议您仔细阅读。
Scene 03
板块二:摘要
根据 GB/T 44588-2024 的要求,隐私政策必须在开头提供摘要,让用户快速了解核心信息。摘要应包含:
Scene 04
板块三: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
这是隐私政策最长、最核心的板块。分为四个子部分:
Scene 05
子部分 3.1:逐业务功能列举收集使用规则
必须用表格形式列明每个业务功能收集的信息。参考写法:
⚠️ 必须遵守“最小必要”原则:《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中列出的 39 类 APP 各有法定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你的收集清单不能超出。例如网络直播类 APP——基本功能只需手机号注册,不能强制收集位置信息。
Scene 06
子部分 3.2:个人信息收集清单
以清单形式集中展示所有收集类型:
1 2 3 4 5 6 7 我们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以下类别:├── 用户身份信息:手机号、昵称、头像、真实姓名(实名认证时)├── 设备信息:Android ID、OAID、IP 地址、传感器信息├── 位置信息:GPS 定位(仅在使用导航功能时)├── 订单信息:收货人姓名、地址、电话、购买商品、金额├── 支付信息:支付时间、金额、商户名称、支付方式└── 客服信息:您主动提供的文本、图片 Scene 07
子部分 3.3:第三方 SDK 清单(最容易出事的板块)
这是被通报最多的板块——45 款 APP 因“未逐一列出第三方 SDK”被通报(2026 年 3 月数据)。
必须用表格单独列出每一个 SDK:
⚠️ 不能省略任何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或插件。抖音列了 40+ 个 SDK,淘宝/天猫列了 20+ 个。如果你们的 APP 接入了友盟统计、Bugly 崩溃收集、移动/联通/电信一键登录——必须全部列出来。
Scene 08
子部分 3.4:安全保护与跨境传输
- 安全保护: 说明采取了哪些安全措施(加密传输、访问控制、去标识化、安全审计等)
- 存储期限: 明确数据存储地域(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和存储期限(“在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内保留”)
- 跨境传输: 如涉及境外接收方,须单独标识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并告知用户可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权利的方式
Scene 09
板块四: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保障
必须逐项列明用户享有的权利及实现途径:
⚠️ 账号注销是最频繁被通报的问题之一。必须做到:一键注销(不得设置额外条件)、注销后即时删除数据(或按法定最低期限保留后删除)、不能在注销流程中设置不合理的挽留步骤。
Scene 10
板块五:本政策的更新规则
须说明:
更新的情形(法律法规变化、业务功能变化等) 更新通知方式(弹窗 / 推送 / 短信 / 邮件 / 站内信) 重大变更的认定标准和额外通知义务 历史版本的查阅路径(建议保留过去 24 个月的版本)
Scene 11
板块六:反馈、投诉和争议解决
- 至少一种投诉渠道: 邮箱 + 电话 + 传真 + 在线客服 + 在线表格中至少提供一种
- 响应时限: 15 个工作日
- 外部投诉途径: 告知用户可以向网信办、工信部等监管部门投诉
- 争议解决: 明确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Part 06
六、13 个常见雷区——照着检查清单逐条排查
以下雷区基于 2025-2026 年公开通报整理。每一条都对应实际的处罚和下架案例。
Scene 01
雷区 1:隐私政策无法显著查看(最高频)
通报数据:17 款(2026 年 3 月)/ 13 款(2026 年 5 月)
❌ 首次启动不弹窗提示阅读隐私政策 ❌ 隐私政策藏在三级菜单(有的需点击 7 次才能访问) ❌ 字体过小、颜色过淡(对比度低于 4.5:1) ❌ 未提供简体中文版 ✅ 正确做法:首次启动全屏弹窗展示隐私政策核心内容(摘要),用户需点击“同意”或滑动到底部才能关闭。主界面“设置”中提供永久入口。
Scene 02
雷区 2:默认勾选同意
❌ 隐私政策前面的复选框默认已勾选 ❌ 弹窗只显示“好的”“立即体验”而非“同意/不同意” ❌ 隐藏或弱化“不同意”按钮 ✅ 正确做法:复选框默认不勾选。弹窗同时提供“同意”和“暂不同意”两个等权重的按钮。
Scene 03
雷区 3:未逐一列出第三方 SDK(数量最多)
根据公开通报:45 款(2026 年 3 月)/ 32 款(2026 年 5 月)——被通报数量最多的违规类型
❌ 仅声明部分 SDK,遗漏其他嵌入的代码和插件 ❌ 某视频 APP 嵌入 12 个 SDK,仅声明 5 个 ❌ SDK 清单中未列明“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 ✅ 正确做法:列出每一个 SDK 的名称、机构、目的、收集类型、隐私政策链接。即使是“华为推送”“小米推送”这类基础 SDK 也不能遗漏。
“未逐一列出第三方SDK”是被通报数量最多的违规类型。根据2026年3月及5月的公开通报,此问题持续高发。建议开发者在隐私政策中列出每一个SDK的名称、机构、目的、收集类型、隐私政策链接,且清单必须与实际嵌入的代码一致。
Scene 04
雷区 4: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 手电筒 APP 要求读取通讯录 ❌ 输入法 APP 要求获取位置信息 ❌ 某教育应用收集设备指纹,某游戏采集陀螺仪数据 ✅ 正确做法:对照 39 类必要个人信息清单,只收集必要信息。非必要信息须用户主动触发相关功能时才申请权限。
Scene 05
雷区 5:向第三方提供信息未获单独同意
通报数据:16 款(2026 年 3 月)/ 15 款(2026 年 5 月)
❌ 隐私政策中模糊表述“我们可能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信息” ❌ 未告知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 ❌ 未经同意即向第三方传输,未做匿名化处理 ✅ 正确做法:在隐私政策中单独设置“个人信息对外提供清单”,逐一列明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提供目的、个人信息种类、处理方式。
Scene 06
雷区 6:未征得同意前即开始收集
❌ 在用户点击“同意”之前就调用 API 读取设备信息 ❌ 微信小程序中默认获取用户手机号 ✅ 正确做法:所有数据收集必须在用户点击“同意”之后触发。技术上设置“同意状态标记”,未同意时禁止调用任何数据收集 API。
Scene 07
雷区 7:未提供撤回同意途径
通报数据:24 款(2026 年 3 月)/ 19 款(2026 年 5 月)
❌ 同意了权限就无法关闭(除非卸载 APP) ❌ 撤回同意的入口藏在四级菜单 ❌ 用户撤回同意后仍然继续收集 ✅ 正确做法:“设置-隐私-权限管理”中提供逐项权限开关。用户关闭某项权限后,APP 不得再次自动开启。
Scene 08
雷区 8:账号注销困难
通报数据:12 款(2026 年 4 月通报)
❌ 无注销功能或设置不合理条件(如“必须联系人工客服”“必须先结清所有订单”) ❌ 注销流程冗长,承诺 15 个工作日实际未执行 ✅ 正确做法:APP 内置一键注销功能。注销条件仅限于合理的身份验证(如短信验证码),不得设置任何实质性阻碍。
“账号注销困难”问题在2026年4月的通报中仍有出现。注意:根据《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注销条件仅限于合理的身份验证(如短信验证码),不得设置任何实质性阻碍(如要求联系人工客服、必须结清所有订单等)。
Scene 09
雷区 9:个性化推荐无关闭选项
❌ 推送商业营销信息但无法关闭 ❌ “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隐藏在深层设置 ✅ 正确做法:在“设置-隐私”中提供独立的“关闭个性化推荐”开关。关闭后仍然可以浏览内容,只是不再基于用户画像推荐。
Scene 10
雷区 10: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违规
❌ 处理人脸、声纹、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信息时,未单独弹窗告知必要性 ❌ 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用户不同意即无法使用 ✅ 正确做法:处理敏感信息前单独弹窗告知目的、必要性、对个人的影响。人脸识别不得作为唯一验证方式,必须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替代方案。
Scene 11
雷区 11: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缺失
通报数据:7 款(2026 年 5 月)/ 6 款(2026 年 3 月)
❌ 没有专门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 实际收集了儿童信息但未验证监护人同意 ✅ 正确做法:隐私政策中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章节。对于主要面向 14 周岁以下用户的 APP,须设置监护人验证流程。对于一般 APP,须在注册环节做年龄验证。
Scene 12
雷区 12:安全技术措施缺失
通报数据:丰巢、企查查、泰康新生活等 18 款
❌ 未对个人信息采取加密措施 ❌ 未做去标识化处理 ❌ 数据传输使用 HTTP 明文协议 ✅ 正确做法:使用 HTTPS 加密传输,对存储的个人信息加密处理。在隐私政策中明确说明“我们采取了 SSL 加密、访问控制、数据脱敏等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Scene 13
雷区 13:隐私政策缺失或陈旧
❌ APP 根本没有任何隐私政策 ❌ 隐私政策链接指向 404 页面 ❌ 隐私政策 3 年未更新,但已新增多个 SDK 和业务功能 ✅ 正确做法:隐私政策必须有、必须可访问、必须与实际收集行为一致。每次新增 SDK 或业务功能时同步更新隐私政策,并通过弹窗通知用户。
Part 07
七、隐私政策写作实操清单
以下清单可直接用于校验你的隐私政策是否合规:
Scene 01
A. 形式要求
首次启动时弹窗显著展示隐私政策(含摘要) 同意/不同意按钮等权重,复选框默认不勾选 隐私政策入口在主界面“设置”中,不超过 4 次点击可达 字体大小 ≥ 12px,对比度 ≥ 4.5:1 提供简体中文版 过去 24 个月的历史版本可查阅
Scene 02
B. 内容要求
逐一列明所有业务功能及对应的收集字段(必要/非必要分开) 逐一列明所有第三方 SDK(名称、机构、目的、收集类型、隐私政策链接) 列出个人信息对外提供清单(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提供目的、个人信息种类) 列明用户权利及实现途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注销/撤回/转移/关闭推荐) 设立未成年人信息保护专门章节 列明数据存储地域(境内具体省级行政区)和存储期限 列明安全保护措施(加密、访问控制、去标识化等) 列明投诉渠道和响应时限(≤15 个工作日) 如涉及跨境传输,单独标识境外接收方信息 如涉及敏感个人信息,单独告知必要性和对个人的影响
Scene 03
C. 技术一致性要求
隐私政策列明的收集字段 ≤ 实际代码中收集的字段 SDK 清单中的数量和类型与实际嵌入一致 所有数据收集在用户同意后才触发(设置同意状态标记) 权限申请在用户触发相关功能时才发起(场景化授权) 撤回同意后实际停止收集(不再自动开启权限) 账号注销后实际删除数据(或按法定最低期限保留后删除) 个性化推荐关闭后实际停止基于用户画像的推送
Part 08
八、结语
写一份 APP 隐私政策,表面上是法务工作——但本质上是产品设计。
从微信的 30 类个人信息收集清单,到抖音的 40+ 个第三方 SDK 目录,到淘宝的“基本功能隐私政策”和完整版双轨制——头部平台的隐私政策之所以“长”,不是因为模板要求长,而是因为业务复杂,透明度的要求自然高。
但对于大多数中小开发者来说,隐私政策的核心只有三件事:
- 如实地告诉用户你在收集什么(逐项列明,不要藏)
- 让用户能自己控制(提供撤回、注销、关闭推荐的入口)
- 你写的和你的代码做的一样(隐私政策字面 = APP 的实际行为)
做到这三点,你已经规避了 80% 以上的合规风险。剩下的 20%,交给持续迭代——每次新增一个 SDK、每次上线一个新功能、每次法规更新,同步更新你的隐私政策。
🔑 最后再次强调:本文提供的是通用框架。金融类 APP 需要增加金融账户信息处理章节,医疗类 APP 需要增加健康数据保护章节,儿童类 APP 需要大幅扩展未成年人保护章节。具体业务场景的隐私政策,建议在通用模板的基础上咨询专业数据合规律师定制。
Part 09
📚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2025年1月1日施行) 《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国信办秘字〔2019〕191号)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国信办秘字〔2021〕14号) GB/T 44588-2024《数据安全技术 互联网平台及产品服务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GB/T 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5月1日施行) 《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微信隐私保护指引(2025年5月9日生效) 抖音隐私政策(2025年7月23日生效) 淘宝网基本功能隐私政策(2025年5月7日生效) 京东隐私政策(2025年12月24日生效) 金杜律师事务所 — 2025年APP监管活动趋势与合规要点 德恒律师事务所 — 网数条例下隐私政策撰写要求之问答式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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