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校服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校服销售企业基本情况,加强校服产品质量指导和监管,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建议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校服销售经营的企业,主动向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现就校服销售备案材料说明如下:
一、备案需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生产地点、抚顺市域内销售地点,包括实体门店、商场专柜、卖场服装销售专区等,具备合法有效经营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服装销售的线下渠道。企业品牌官网商城(APP、小程序)、电商平台官方旗舰店、直营店、专卖店、自营店等校服生产企业品牌授权的线上销售渠道(提供WORD或EXCEL电子版,详见附件)。
(二)以下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按照顺序编号后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书面声明、承诺书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500字以内简介。
2.线下销售地点正门(含牌匾)和内部照片各1张、经营许可证、授权书等材料,线上销售渠道截图。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括服装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等)。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6.具有法定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必含项目包括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湿摩擦色牢度、附件锐利性、绳带要求、残留金属针、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
7.校服质量承诺书。承诺校服产品的面料及校服成品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等标准。承诺实行“明标识”制度、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送检、抽检等工作。
上述材料请于6月20日前发送到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校服市场秩序,保障学生用品质量安全。
二、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联系人:韩琳峻
联系电话:57500635
联系邮箱:fss_xf@163.com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陈欣词
联系电话:57737019
联系邮箱:jdc57737019@163.com
抚顺市教育局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