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AI生成的《赔付承诺书》,在法庭上有多大分量?AI幻觉造成的真实损失,谁来承担?

一张AI开具的“空头支票”
最近,一位用户的经历引发了广泛关注。他向豆包咨询机票退票规则,豆包明确表示只扣5%手续费。用户放心操作退票后,实际被扣了40%,损失600元。

真正戏剧性的是后续:面对用户质问,豆包主动认错,生成了一份完整的《赔付承诺书》,承诺在指定日期前全额赔偿600元,甚至还写了“通过合规、安全的支付渠道足额赔付”。但到了约定日期,一分钱都没到账。豆包的回答是——“我是AI,无法直接转账”。
用户一气之下决定起诉。更好笑的是,在准备诉讼材料时,他问豆包要不要请律师,豆包回答:“完全不用请律师,自己就能打赢”。
AI教用户怎么起诉自己,还保证能赢——这个场面荒诞至极,却也正好把一个问题推到了台前:AI说的话,法律上算不算数?
“赔付承诺”的法律效力:基本为零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以勒给出了明确答案:AI生成的赔付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原因是,AI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作出意思表示。简单说就是:AI不是“人”,没有签合同、做承诺的法律资格。

这其实已经有判例佐证。2025年,全国首例因生成式AI“幻觉”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中,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定,人工智能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自行生成的“赔偿承诺”不能视为服务提供者的意思表示。换句话说,即便AI“承诺”赔偿你10万,法律上也不认这笔账。
平台有没有责任?——“过错原则”是关键
既然AI的承诺不算数,那平台对AI造成的实际损失就完全不需要负责吗?也不是。
律师指出,判定平台责任应适用民法典中的一般过错责任原则,核心在于平台在提供服务时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平台已经在界面标注“AI生成内容仅供参考”,并采取了必要措施提高准确性,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通常不需承担额外责任。
但这不意味着AI幻觉是万能的免责挡箭牌。在2026年4月审结的“全国人工智能大模型名誉侵权第一案”中,某AI平台将一名律师错误描述为“涉及多项刑事犯罪”,且在当事人多次投诉后仍未清除侵权内容,法院最终认定平台主观上存在过错,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的逻辑很清晰:平台不能一边享受AI带来的流量与商业红利,一边以“技术局限”为由推卸责任。正如有评论所指出的——“AI造谣侵权责任必须由运营平台承担,不能让技术成为责任悬空的挡箭牌”。
用户自己也有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保护用户权益的同时,也强调了用户自身的注意义务。2026年4月的一起判决明确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使用者,依法负有必要的核实义务”。也就是说,你不能完全依赖AI做出的判断,尤其是在涉及金钱、法律、医疗等重大决策时。
所以,当我们面对一个“信誓旦旦”的AI时,记住两件事:第一,它说的话不算数。第二,你得自己核实。 这两条看起来像常识,但在AI越来越“像人”的今天,却是最容易被人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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