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功查处一起交通建设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件。该案系依托“人工智能+交通运输”数智化执法体系,通过无人机空中巡查+IMA知识库智能比对自动发现违法线索,精准锁定两名司索工无证从事吊装作业。这一数智化执法方式在我省尚属首次。
涉案企业未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安全风险隐蔽、违法行为突发性强,是当前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特种作业安全隐患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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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6年4月15日,支队依托自主构建的数智化智慧执法体系,按照“人工智能+交通运输”行动部署要求,运用无人机对某交通建设项目使用无人机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无人机高清影像实时同步至执法终端,执法人员将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影像资料导入 IMA 知识库平台,依托多模态大模型检索技术,与库内预置的特种作业、吊装作业等安全规范标准进行智能比对研判,自动识别画面中不规范作业行为,精准输出违规操作点位与问题明细,为一线执法监督人员提供智能预警与研判支撑,初步判定该项目存在疑似违法吊装作业线索。
当日10时54分,执法人员进入该工区施工现场实地开展线索核查。核查发现,该工区施工现场钢筋加工区有一台汽车吊正在进行吊装钢筋原材卸车作业,现场从事该吊装作业使用吊具对起吊物(钢筋)绑扎、挂钩的司索作业的人员是黄某某、赵某某两人。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另按照《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附件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范围》的规定,在施工现场从事对起吊物体进行绑扎、挂钩等司索工作属于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的操作范围。经执法人员核查,黄某某、赵某某系项目参建单位山东某建筑公司的员工,该公司提供不出二人的起重司索信号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执法人员在负责特种作业考核发证部门的官方网站也未查询到二人的持证记录。随后,执法人员对山东某建筑公司在该工区从事特种作业的全部人员进行资质核查,经核查,在与山东某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中,仅黄某某和赵某某两人未取得起重司索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了起重司索的特种作业。
山东某建筑公司作为项目参建单位,未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安排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该公司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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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处罚信息录入“信用中国(山东济南)”平台,同步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和《行政合规建议书》,实现“三书同达”,引导企业及时整改,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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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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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化比对
运行机制

本次案件查处,形成了无人机航拍传输、智能解析比对、数据库对标筛查、人工复核研判、现场精准取证的全新执法流程,这套智能化线索发现模式,是传统人工现场巡查、事后人工阅图排查所不具备的核心优势,主要实现以下维度的智能比对应用:
施工现场行为及设施规范智能比对。依托内置安全生产规章、工程施工标准化规范数据库,对无人机拍摄的施工现场实景画面进行逐条对标研判,自动筛查各类违法违规和安全隐患行为。重点研判包含:高处作业人员是否规范佩戴安全带、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电焊作业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施工配电线路是否规范接地、土方开挖是否按标准放坡、临时用电电缆是否违规拖地、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等各类现场问题。通过智能识别与规范条文自动比对,提前研判潜在违法违规线索与安全隐患。
整套工作流程实现无人机现场采集 — 影像实时传输 — 系统智能分析 — 疑点线索自动生成 — 执法人员人工复核 — 下沉现场调查取证全链条闭环,从源头改变了传统执法被动发现、盲目排查、肉眼漏判的短板,实现隐患和违法线索提前识别、精准预警、靶向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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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化执法亮点
本案是支队推进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领域创新应用的典型实践,完全区别于传统涉企执法检查、有关部门移交等常规方式,全程以科技赋能实现线索精准捕捉、高效处置,充分彰显数智化执法优势,有效破解传统执法监管短板,彰显“人工智能+交通运输”行动的实践价值。
突破空间局限,消除监管盲区。针对建筑工地吊装作业区、零散作业点位等地面检查不易全覆盖、排查不彻底的问题,执法人员以无人机作为“空中执法探头”,采取远程巡查模式,打破地形、区域限制,实现施工现场全方位立体监管,有效规避人工巡查视线遮挡、点位遗漏等问题,让隐蔽性违规行为无处藏身。
推行非接触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践行“无事不扰”柔性执法理念,无人机远程巡查不进入施工场地,不影响企业正常施工生产,大幅减少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同时,实现强监管与优服务有机统一。
AI赋能辅助执法,提升监管精准度。构建“无人机采集+智能AI分析+人工复核”的闭环工作模式,依托IMA自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施工规范知识库,将无人机采集的影像资料录入IMA 知识库,实现违法问题自动识别、风险隐患智能标注、疑点问题精准推送,改变以往人工逐图排查、经验判断的传统方式,大幅提升隐患识别效率与执法精准度,有效节约执法资源。
快速核查取证,提高取证精度。执法人员结合AI研判结果开展二次人工审核,确认违法线索属实后,第一时间赶赴施工现场开展核查,对照航拍记录逐一核实作业人员身份及资质证件,固定航拍影像、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完整证据链条,查实违法事实,依法当场责令停止违规作业,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同步开展精准普法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数字留痕可溯,规范执法流程。无人机巡查全程影像自动留存、实时云端存档,取证资料客观真实、全程可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证据链条,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合法化水平,为案件查处、后续溯源整改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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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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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技赋能,加快执法数智转型

新形势下工程建设监管范围广、点位多、风险杂,单纯依靠传统人工执法难以满足监管需求。必须深入贯彻“人工智能+交通运输”行动要求,持续深化无人机巡查、AI智能分析、大数据比对等数智手段应用,以科技补短板、以智能提效能,构建智慧执法新格局。

02

转变监管模式,监管与服务双赢

常态化推行非接触式、差异化监管,统筹安全监管与营商环境优化,做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推动监管模式从“人海巡查”向“智慧管控”转变,实现“精准监管、有效服务”的目标。

03

强化源头管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依托数智化手段加大常态化巡查力度,精准发现各类隐蔽性安全隐患,以典型案件查处形成震慑,倒逼企业常态化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纠,从源头防范化解工程安全生产风险。

04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智慧监管成效

支队将持续优化无人机巡查机制,持续迭代完善 IMA 知识库法规标准资源库,优化特种作业、吊装作业等规范条目与案例图谱,依托多模态大模型能力,实现现场作业影像智能比对研判,持续深化数智化执法应用,以科技赋能护航全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高质量发展,为“人工智能+交通运输”行动贡献基层执法实践经验。
(供稿:八大队)

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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