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案情:本院受理的原告某公司诉被告一、被告二(自然人)、被告三(被告一、被告三系母、子公司关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因计划采购一批货物,在某电商平台浏览商品时,发现某店铺在售产品符合采购需求,遂即通过平台与被告二取得联系。沟通期间,被告二诱导原告采取线下加微信方式开展交易,并以被告一名义签订《货物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始终未收到约定货物,遂诉至本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核查发现,被告二存在伪造被告一公司印章、虚构货物流向等行为,诱导原告在指定APP内完成交易,并向虚构的“被告一”账户支付款项,以此掩盖自身为实际交易相对方的事实。
处理结果:案件承办法官精准识别案件被告的犯罪线索,第一时间启动与公安机关的联动处置机制,联合开展案例研判,规范完成线索移送工作,顺利实现“民转刑”程序衔接,将该起民事纠纷依法转为刑事案件处理。
办案效果:本案是人民法院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生动实践。一是彰显政治效果,主动甄别、严厉打击以合法交易形式掩盖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筑牢司法保障。二是强化法律效果,精准把握民刑交叉案件裁判规则,积极破解“以民掩刑”难题,以规范程序衔接捍卫司法权威。三是提升社会效果,着力震慑潜在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恪守诚信交易底线,切实发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示范引领作用。
法官提醒:各类市场主体应当持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开展商事交易时谨慎核验交易相对方身份资质、合同印章真伪,谨防线上线下勾结的新型诈骗陷阱。司法机关将始终坚持民刑并重,打防并举,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牢牢守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
终审:李 娟
复审:郭 楠 楠
编审:次 央
供稿:卓 嘎(民事审判庭)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