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是
潘金莲
书籍作者:刘震云

01

故事梗概
全书大概14万字,本文4260字,预计阅读时长10分钟。
序言:那一年
故事背景
故事的起因并不复杂——主人公李雪莲,女,29岁,因与丈夫秦玉河怀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遂决定先假离婚,给孩子上户口后复婚。岂料假离婚过程中秦玉河变心与他人结婚,于是“假离婚”变成“真离婚”。
李雪莲咽不下这口气,本想一刀杀了秦玉河了事;后经看厕所的妇女点拨,惩罚一个人有比杀了他更好的方法,就是闹他个天翻地覆。
“不是为了颠倒这件事,是为了颠倒事里被颠倒的理。”
平反之路
于是李雪莲开启了她的漫漫“平反”之路。她的诉求是,通过打官司证明之前的离婚是假的,再跟秦玉河结婚,然后再离婚。
看似简单的离婚案,可这条弯路并不好走,甚至可以用一波N折形容。
李雪莲首先找到法院审判员王公道,王公道根据法律上离婚证是真的于是判了李雪莲败诉。
李雪莲想推翻王公道的判决,于是找到了法院专委董宪法。董宪法听出这桩疑难杂案是别人都不想接手甩过来的,被缠烦了的他当街说了句:
“刁民,滚!”
正是这句话把李雪莲惹恼了,你开的是官司铺,咋能骂我是“刁民”、咋能让我“滚”呢?
于是李雪莲继续向上求助,她找到法院院长荀正义。本来她要告前夫秦玉河,后来加上了判错案子的王公道,现在还要告董宪法。
董宪法的老婆收了李雪莲的一包袱棉花和两只老母鸡却不办事,李雪莲说他“贪赃枉法”;如果荀正义也不管她的事,那荀正义也有问题。
“咋我找一个人,说不该他管;找一个人,又说不该他管;那我的事,到底该谁管呢?”
李雪莲把荀正义也说恼了,于是荀正义骂法跟董宪法一样:
“咱俩刚见面,我咋就贪赃枉法了?可见是个刁民,滚!”
李雪莲跑到县政府大门口,强行拦住县长史为民的车,而史为民赶着给企业剪彩,没解决问题反而从后门溜之大吉。
于是李雪莲头顶“冤”字直接到市政府门口静坐三天,刚从北京出差回来的市长蔡富邦,为争创三天后的“精神文明城市”评比,传话让把李雪莲“弄走”;而他的指示层层传达下来已经变了味,最后李雪莲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关了七天。
“精神文明城市的创建和李雪莲的告状,二者本来没有联系,但因为精神文明城市的创建,李雪莲被关了进去,二者就有了联系。”
事情至此,李雪莲的心态已发生改变。她不想杀人也不想告状,她悟出了“原想折腾别人谁知到头来折腾了自己”,但她心里还是不服,还是想把这件事说清楚。
找普天下的人都说不清楚,唯有一个人知道事情的真假,那就是她的前夫秦玉河。李雪莲现在就想要一句话,只要秦玉河说她是对的,她就立马偃旗息鼓,从此不再折腾。
谁料李雪莲找秦玉河对质时,秦玉河诡辩把法官、法院专委、法院院长、县长、市长都拉到了自己一边,显得李雪莲孤零零一个人根本不占理。
更过分的是,秦玉河气急之下说“李雪莲是潘金莲”;这下事情的性质立马上升了,有李雪莲成了潘金莲垫底,秦玉河干什么都是应该的,李雪莲马上成原告变成了元凶。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为了证明李雪莲不是潘金莲,还得回过头去说清楚离婚的真假。
勇闯大会堂
本地已经告了个遍,本地都是糊涂人;李雪莲决定北上到北京,北京是首都总有明白人。
李雪莲到北京正值人大召开期间,躲过重重审查和各种阴差阳错机缘巧合,竟真让她走到了人民大会堂里,虽然她刚喊出“冤枉”三四秒钟,已经被几个保安制服拖走了。
人大开会期间,领导人提了一件“千古奇事”,一个农村妇女告状告到了大会堂,吓得省长储清廉过度揣摩领导意思后,把全部相关人员——包括市长、县长、法院院长、法院专委、法院审判员——全部撤职。
第一场闹剧至此结束,李雪莲一介农村妇女看似蚍蜉,却撼动了从市到县到县法院的多名官员,不可谓不惊奇。

●●●
序言:二十年后
第二章像是第一章的镜像,很多之前埋下的伏笔在二十年后一一显现。
二十年变化
二十年前的李雪莲层层向上告状,二十年后的官员们层层向下要她不要状告;二十年前的李雪莲坚持不懈地告状,二十年后的李雪莲不打算告状了却还被认为要告状……
二十年前的李雪莲,是个眉清目秀的29岁美女;二十年后,已经是个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49岁农村妇女。
二十年前,李雪莲背了半布袋芝麻、拎着一只老母鸡、攀着亲戚求法院审判员王公道主持离婚公道;二十年后,法院院长王公道带了一根猪腿、叫着“大表姐”劝李雪莲不要告状。
二十年前,李雪莲从法院一路告到县长、市长却无人问津;二十年后,新任市长马文彬、县长郑重一一“屈尊”前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县长郑重说,你既然决定不告状了,那写个保证书吧;李雪莲怒了,她可以有冤不伸,但理却不是她错,他们要这么逼她那她还要告状。
面对市长马文彬,李雪莲说她决定不告是听了她家牛的话,牛是她一手养大的,牛知道其中真假;可政府却觉得她在拿牛来打发奚落他们,认为她在暗指他们连畜生都不如。
“牛不让我告状,是说告状没用;你们不让我告状,是让我继续含冤,这可是两回事。”
“你们要觉得我冤,不用过来找我,早把案子给我翻过来了”
“你们跟他们一样,来找我,还是想糊弄我,怕我去北京告状,撤了你们的职。”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李雪莲彻底和当地政府谈崩了。折腾一番,马文彬决定只能采取下策,即让郑重派人对李雪莲严加看守,不让她走出县里到北京告状。
逃脱、背刺、抓捕
李雪莲在初中同学赵大头的帮助下,以结婚为由灌醉看守的辅警,趁机逃脱包围圈。又在赵大头的分析下,又重新决定放弃告状,开始新生活。
岂料,赵大头也是政府派来的碟中谍。赵大头希望政府能解决儿子在畜牧局的转正问题,遂答应试着攻下李雪莲。这边李雪莲攻下了,那边转正指标却没解决,双方争执之际意外被李雪莲撞破,被真心信任之人背刺,这下李雪莲天都塌了。
“赵大头,没这事,我不告状;有这事,我还得告状;当面逼我我不告状,背后这么算计我,我一定要把你们掀个底朝天。你去打电话告密吧,这回不鱼死网破,我不叫李雪莲。”
本以为稳住了李雪莲,这下人又跑了,县里、市里更加大乱、人仰马翻。
于是,法院、公安局两条线,在北京布下天罗地网,势必要阻拦李雪莲告状。
未清之状
他们忙活了十几天,终于在偌大的北京城找到了李雪莲。可此时李雪莲的儿子秦正义却告诉她,这状没法告了,因为他爸秦玉河开车出事意外离世。
“今年的告状,和往年不同。往年是告秦玉河,捎带告些官员;今年却主要是告这些官员,告不告秦玉河倒在其次。但秦玉河一死,告状的链条断了,连同这些官员也无法告了。今年赵大头和官员勾结,使她真的成了潘金莲;为了到北京告状,还差点死在路上;没想到终于到了北京,确是这样一个结果;连着折腾了十几天,不是白折腾了?不但官员无法告了,潘金莲也白当了。”
故事的结局,以秦玉河之死落下帷幕。秦玉河一死,李雪莲告状的链条就断了,连同这些官员也无法告了,十几天上京的路白折腾了,潘金莲也是白当了,此后这个理是永远说不清了。
而另一边,官员们也是大大松了口气。秦玉河死了,李雪莲与他的婚姻自然解除,告状不成立,也不用担心酿成二次勇闯大会堂的政治事故了。
最后的最后,李雪莲决定上吊自杀。刚选好一块风景好的桃林,林子主人却让她别死在这影响生意,一定要死的话就去对面山头,因为那是他的老对家开的桃林。
“俗话说得好,别在一棵树上吊死,换棵树,耽误不了你多大功夫。”
看似不搭噶的小彩蛋,却道出了本文的天机。
正文:玩呢
上述写了这么多,其实都是序言,正文从此处才开始……
主人公其实是二十年前被李雪莲干下来的县长史为民,他在“又一村”开了家饭馆,有道名菜“连骨熟肉”远近闻名。
这天史为民到离家两千多公里的老家奔丧,完事后发现临近春节买不到回老家的车票了,求火车站的值班主任也没用。
由于他着急与牌友在约定时间搓麻将,于是灵机一动,在火车站举起一张纸写着“我要申冤”,没等一分钟就被当成上访者按捺到了地下。
不仅如此,还有两个协警出动,全程卧铺护送、好吃好喝地陪着回乡。
最后,两个协警知道了史为民本就没打算告状、只是买不到票又怕误了牌局才出此下策;一斟酌,决定向领导汇报“正常遣送,且路上经过教育悔过自新,不再上访翻县长的案。”
至此,全剧终。
02

读后感想
整篇小说不长,全文大概4万字;加之情节高潮迭起,阅读起来非常丝滑,没什么晦涩与阻碍。
但很神奇的一点,前两章序言的篇幅大概占了300多页,而正文只有短短不到20页;本以为写的是李雪莲上访记,实则是史为民的麻将局,倒也别出心裁。
小说里有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情节,也挺具有现实意义:
比如,既然李雪莲说不告状了,那政府让她写个保证书,政府担心她随时反悔又去告状,李雪莲则怕政府以后拿这个当把柄说事,反映了双方的极度不信任。
又比如,市长只是让把静坐的李雪莲“弄走”,传到一线执行层就变成了把她“抓起来”,这也反映了信息在上传下达过程中的严重失真。
李雪莲的离婚案,最开始判案是否有判错,是问题的根源。我认为从法律上来说没有判错,但是从情理上来说确实错了。想要翻案和自证真的不是一件容易事,何况嘴长在他人身上;正所谓“在人群中纠正一句话比说一句话难一万倍”。
更进一步,文中这些官员对待群众的敷衍态度更是激化了矛盾,他们并不是真心想解决问题,而是想掩盖问题以保住自己的乌纱帽。
比如,李雪莲可以告状,只要不走出本县、本市,只要不在北京人代会召开期间告状,就无伤大雅;而一旦触碰这些“天条”,各级官员就会派出重重力量区围追堵截,将不同的声音扼在咽喉。
还有一个黑色幽默的点,李雪莲较真地告了二十年状却没达成解释清楚的目的,史为民“灵机一动”便成功回到了家乡打上了麻将。
若以“结果导向”来评判,史为民赢了,因为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里又引申出一个点,用严肃对待荒诞可能会输用荒诞对待荒诞可能会赢,即时兴的“魔法打败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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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