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
协议编号:
用工方(甲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超龄劳动者(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双方根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书面用工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协议期限
1.1 本协议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 协议期限届满或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的,本协议终止。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终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2.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变化等情况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职责,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2 乙方的岗位职责为:______________(可另附岗位说明书)。
2.3 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
2.4 乙方应按时、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调整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 甲方应当依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2 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为: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小时;每日工作______小时(以甲乙双方约定为准)。
3.3 甲方一般不安排乙方加班。确有需要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可安排。
3.4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3.5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假权利,具体按《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
第四条劳动报酬
4.1 甲方与乙方约定,乙方完成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标准为:____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4.2 劳动报酬支付周期为: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月______日前;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4.3 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4 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约定及时足额将劳动报酬支付给乙方本人,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4.5 乙方存在缺勤、请假等情形的,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应扣减报酬。
第五条社会保险
5.1 工伤保险 :甲方应当按照《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为乙方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
5.2 基本养老保险 :乙方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协议不影响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乙方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乙方以个人身份灵活就业方式自行缴纳参保。本协议期间,甲方不承担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
5.3 基本医疗保险 :乙方已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的,本协议不影响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乙方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乙方以个人身份灵活就业方式自行缴纳参保,本协议期间,甲方不承担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若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支付乙方医疗期内劳动报酬。
5.4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甲方的社会保险义务仅限于本协议5.1条约定的工伤保险。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其他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义务。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与职业危害防护
6.1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确定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6.2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规程和标准,预防事故和职业病发生。
6.3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4 甲方已向乙方告知以下事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所从事工作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权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考核;
(2)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身体状况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
(3)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7.2 甲方义务:
(1)保障乙方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2)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3)依法为乙方参加工伤保险;
(4)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条件;
(5)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乙方权利:
(1)获得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2)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
(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4)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知悉所从事工作的职业危害因素和防护措施。
8.2 乙方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规程和标准,完成劳动任务;
(2)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3)爱护甲方的财产和设施;
(4)对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均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9.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约定的内容。
9.2 协议终止情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
(3)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5)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6)甲方依法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9.3 协议解除情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3)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9.4 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双方协商一致即时解除的除外。
9.5 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在______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返还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文件资料、工作证件、钥匙、款项等)。拒绝移交或遗失、损毁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6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第十条违约与赔偿责任
10.1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0.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或擅自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1.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
11.2 涉及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的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
11.3 涉及本协议其他事项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依法制定或修订的劳动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应当遵守。
12.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名/按指印): 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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