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履行项目安全设施建设主体责任,需在制度、投入、管理、监督和应急全链条落实法定要求,并通过可追溯、可核查的实践行为体现。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安全预评价(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在可研阶段,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预评价的评审,提供评审意见作为可研附件。还需提供相应履行主体责任的证明,具体形式有两种:一是部分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提供备案意见;二是对于其他集团公司授权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规范的做法是要对相关成果发布红头文件予以发布,然后连同评审意见一并作为附件上报。具体模版如下:
XX公司文件
XX公司关于同意《XX项目安全预评价》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的决定
各相关部门: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令)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与X年X月X日召开安全预评价评审会,组织专家组对《XX项目安全预评价》进行了评审,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XX,总投资XX万元。
根据《安全评价准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专家组对本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评审,并提出了评审意见。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报告通过审查。我公司同意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整改,并将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在项目设计阶段编写《安全设施设计》的依据。
XX公司
X年X月X日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