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木绿植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住所:
乙方(出租方):
住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承租乙方花木绿植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内容
二、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期为 壹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 租金及支付
1、每月租金合计¥:元(人民币元)。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已经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利润、税金、运输、保险、养护、更换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需要增减租赁植物的,价格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3、乙方将全部植物送达现场,摆放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半年的租金,共¥:元(人民币)。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甲方根据乙方全年服务情况支付下半年租金¥:元(人民币 元整)。
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准确无误、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的付款期限顺延。因乙方提供的发票存在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四、 验收
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植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植物的种类、数量、规格进行清点,清点无误后,乙方把植物摆放到甲方指定位置;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应当在当日立即更换、补足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植物并按照甲方要求摆放到指定位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逾期交付租赁植物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把指定植物摆放到甲方指定位置。
2、 乙方负责派出一名技术熟练的园艺花工负责租赁祖屋的养护工作,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等工作。保证植物无枯枝败叶,保持清洁,在正常情况下保证有较好的观赏效果。如发现所租植物有凋零蒙灰现象,乙方在甲方通知24小时内清理干净。
3、 乙方向甲方每周提供的花木进行两次全面护理,(周一、星期四)以保证花木良好长势。乙方养护花木所需肥料、花药及所需工具由乙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若植物出现凋落、受损、掉叶、病害、枯死等影响美观、已无观赏价值的现象或非因甲方原因出现盆栽植物毁损灭失的,乙方需在三天内更换同品种、同规格的花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如甲方需增加临时用花或变更植物品种规格的,如有与本合同约定植物相同或相类似的,乙方在甲方通知后3日内更换完毕;如没有相同或相类似的,则由双方另行协商更换时间。
6、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工作时,应当穿工作制服,保持行为得当,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并做好安全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因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 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所租花木丢失,甲方按原价赔偿乙方,乙方原位替换新花木。
六、 免责条款
1.当发生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罢工等;或出现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或意外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遭受免责事件的一方应通知对方、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在免责事项发生后向对方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文件,方可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当出现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双方不能协商变更合同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治安管理案件或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故意伤害、爆炸、偷盗、抢劫等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七、其他约定
1、
2、
3、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时将本合同约定的植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摆放或者租赁期间未按时对花木进行更换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月租金0.5‰违约金。逾期15日仍未送达的,甲方有权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
2、 如需转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发生事实转租行为,以甲方书面得知转租事实作为起算《民法典》第718条规定的6个月。。
3、 乙方对其出租的全部植物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因乙方植物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者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履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5、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选择解除合同的,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乙方有异议的,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异议期为7日。自合同解除后三日内,乙方应当自费运回出租的植物,返还甲方支付的租金,付清违约金、赔偿金。乙方未按时运回和支付的,乙方应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
7、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8、 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退还甲方租金或支付其他费用前,甲方有权选择留置租赁的植物,超过15天乙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的,甲方有权处置租赁植物,处置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弥补甲方为处置支出的费用、乙方未退还的租金及其他拖欠款项、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之后仍有剩余的,无息支付给乙方,不足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九、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所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 | 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需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 杨建 律师
业务领域:民商事纠纷解决、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股(债)权投融资专项服务、破产清算、公司风险与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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