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4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收到企业代表送来的一面印有“侦破犯罪利剑 优化营商金盾”的锦旗,由衷感谢民警攻坚克难,扎实守护企业知识产权与合法经营权益。
该企业深耕信息化领域二十余载,研发了多款管理软件。几年前,有多家合作单位向企业反映,市场出现低价盗版软件,同时,企业内部员工也举报异常销售线索。种种异常,引起了企业的注意。
接到报警后,大队紧盯新型知识产权犯罪难点,组建专案专班全力攻坚,一桩内部员工监守自盗、团伙跨区域盗版牟利的案件浮出水面。

经查,原软件服务总监闵某为首的不法团伙,纠集多名在职、离职的技术和销售人员,通过配偶代持股权设立公司,利用任职期间掌握的技术资料,窃取自研软件,并篡改包装后低价销往各地。
案发后,该团伙又火速注册公司改换名头,试图规避查处。这一切都逃不过办案民警的火眼金睛,民警深挖股权脉络,拨开隐蔽经营的伪装,联动多地公安开展跨区域协查,奔赴多地固定盗版软件物证,提取涉案人员电子数据,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软件源代码司法鉴定,逐项梳理资金流水、销售记录,完整固定全链条犯罪证据。
法条链接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向上滑动查看更多
目前,法院已对团伙内7名涉案人员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受害企业同步启动民事诉讼追偿经济损失。

一面锦旗
是企业的由衷赞誉
更是芙蓉经侦
护航营商环境的行动见证
来源: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编辑:雷羽
编审:中一、李紫仙
审核:吴立夫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