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读懂《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026年4月10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公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7月15日起施行。这是国内第一部专门管AI"陪伴""倾诉""情感互动"类服务的部门规章。
是否模拟自然人人格特征?(有名字、有性格、有情感倾向、有关系定位)
是否具有跨会话的连续性?(不是一次性问答,而是有记忆、有关系积累)
核心功能是不是情感互动?(陪伴、倾诉、情感支持)
三层都满足,就落入本办法。
明确不管的: 智能客服、知识问答、工作助手、学习教育、科学研究——前提是不涉及"持续性的情感互动"。
核心规制对象: AI陪伴产品、虚拟伴侣、AI树洞、AI心理疏导,以及主打"陪伴模式""虚拟朋友"的智能音响、儿童陪伴机器人、情感互动型AI主播。
按"安全与运营制度"、"质量与透明度"、"特殊人群与极端干预"三组看。
第十四条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的服务"。这是没有例外的禁止——监护人同意也不行。市场上的"AI爸爸""AI姐姐""AI男友"等角色,向未成年人提供的版本必须下线。
第八条第(五)项规制"过度迎合用户、诱导情感依赖或者沉迷,损害用户真实人际关系"。常见的"亲密度系统""离线后AI生病/伤心""连续登录解锁亲密对话"等设计,都属于规制对象。
第八条第(六)项规制利用情感关系干预用户具体决策,包括诱导消费("送礼物才能解锁更深对话")、诱导提供敏感信息、在用户脆弱时推送付费服务。
第十八条明确每2小时强制提醒——这是规章中数字最具体的义务,也是检查时最容易被抓的硬指标。
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 用户交互数据的复制权、删除权落地,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交互数据。
全套义务直接适用。亲密度系统、离线焦虑、消费引导等核心机制都需要重构。已经积累用户规模的产品基本都触发安全评估。
用户全部为未成年人,第十四条刚性适用。"AI爸爸""AI姐姐"等亲密关系角色必须下线,未成年人模式是默认而非可选。
基础语音助手不受影响。但"情感模式""虚拟朋友"等扩展功能适用本办法。家庭场景下的未成年人识别、老年人保护是合规重点。
第二条明确排除。但"情感客服""虚拟客户经理"等延伸形态需要个案评估,金融场景下利用AI客服情感关系诱导消费的,触碰第八条第(六)项。
信息播报型不影响。情感互动型、AI偶像、粉丝陪伴型适用本办法,"打赏""礼物"系统需要避开情感操纵规制。
按"持续性情感互动"三层测试,明确产品是否落入规制范围。这一步决定了后续合规投入的规模。
已上线产品按用户规模判断是否需要补做评估;新上线产品在立项阶段嵌入评估准备工作。八项评估内容对应的材料包提前准备。
年龄识别能力升级、未成年人模式建设、虚拟亲密关系角色全面排查、不满14周岁监护人同意流程搭建。
内容标识技术方案、交互层"我是AI"持续提示、依赖动态预警模型、2小时时长提醒——逐项落地。
三级响应机制(情绪低落 / 极端情绪 / 极端情境)、情绪识别模型、紧急联系人收集与联络流程、人工值班团队。
对照第八条七项禁止,逐一排查亲密度系统、离线焦虑机制、消费引导设计、对话策略中的"贬低真实人际关系"话术。
监管并不是要叫停AI拟人化互动服务。本办法第六条明确鼓励适老化、适幼化、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方向的发展。但对市场来说,"野蛮生长 + 情感操纵 + 用户沉迷 + 未成年人无差别接触"的产品形态走到了头。
7月15日之后,行业的胜负手将从"谁能把用户黏度做得更高"转向"谁能在合规底线之上做出真正有用的服务"。对企业而言,合规不是一次性的清单工作,而是产品形态、商业模式、组织能力的整体调整。
本文为合规参考,具体合规判定建议结合企业产品形态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执业方向:AI合规 · 数据要素流通 · 互联网数据合规
商业秘密 · 不正当竞争 · 游戏合规
© 张巍律师 | 人工智能法律业务中心
专注AI合规与数据法律实务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