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个常见品名越南进口手续详细说明(2026版)
整理日期:2026-07-14|适用场景:进口前预审、客户询价、清关方案设计
合规边界:品名不能唯一确定8位HS、税率或专项监管。以下“HS方向”仅用于索取资料和预归类;正式申报前必须结合成分、材质、用途、工作原理、功率、规格、品牌、原产国及新旧状态复核。涉及主管部门清单的项目均标注“核对清单”,不得仅凭本文放货。
一、85项共同操作流程
- 收资料
:合同、Invoice、Packing List、B/L或AWB、产品目录/照片、技术参数、成分或材质、用途、品牌型号、原产国;申请FTA税率时准备有效C/O。 - 预归类
:按越南8位HS核对商品描述、章节注释和归类规则;复杂商品建议申请预先确定编码或准备归类说明。 - 查政策
:以HS和商品实质双重核对禁止/限制进口、许可证、合规认证、质量检查、检疫、食品安全、化学品或医疗器械管理。 - 完成装运前手续
:产品公布、进口许可、境外厂家准入、检疫证、检测报告、CFS/LOA、合规证书等应在发货前完成。 - 到港申报
:电子报关;提交专项监管登记/结果;海关分流查验;缴进口税、VAT及适用的消费税/环保税。 - 标签与流通
:核验原标签;在越南流通前补充合规越文标签,保留批次、检验、产品公布和追溯文件。
二、逐项手续
A. 建筑材料、钢铁、金属和木制品(13项)
B. 工业机械、设备、工具和零部件(7项)
C. 二手机械和旧设备(3项)
D. 计算机、电子、电气和通信产品(11项)
E. 化学品、油墨和工业制剂(3项)
F. 食品和饮料(10项)
2026年重要状态:46/2026/NĐ-CP及相关过渡决议已被15/2026/NQ-CP暂停,当前方案以仍适用的15/2018/NĐ-CP及各部委清单为基础,装运前须再次确认暂停状态是否变化。
G. 农产品和植物源商品(6项)
H. 化妆品、洗护和香氛(11项)
共通要求:确认产品符合“化妆品”定义;按06/2011/TT-BYT及34/2025/TT-BYT办理产品公布,准备合法化/认证要求适用的LOA、CFS、完整配方和PIF;进口货物的名称、品牌、包装规格、制造商必须与公布一致。
I. 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5项)
2026年7月1日起应同时核对24/2026/TT-BYT。所有产品先按预期医疗用途和风险进行A/B/C/D分类,再确定标准公布、流通注册或其他管理措施;不能仅凭商品名称直接认定类别。
J.家居、家具和办公用品(5项)
K. 纺织品、服装、鞋类和家纺(11项)
对列入QCVN 01:2017/BCT范围的纺织产品,在越南市场流通前应完成甲醛及偶氮染料要求的合规评价/公布;工业中间品、特殊用途和不在清单内商品须按HS和用途确认是否排除。
三、官方法规核验清单
海关通用程序:08/2015/NĐ-CP,并核对59/2018/NĐ-CP及167/2025/NĐ-CP修订;38/2015/TT-BTC及39/2018/TT-BTC。 商品标签:43/2017/NĐ-CP及111/2021/NĐ-CP。 进口税及VAT:26/2023/NĐ-CP及后续修订;VAT减税按204/2025/QH15、174/2025/NĐ-CP及144/2026/NĐ-CP核对排除范围,不得对85项统一套用8%;FTA优惠按原产国对应协定税表和有效C/O核算。 建材:自2026-07-01起优先按41/2026/TT-BXD附件核对品名和HS,并结合04/2023/TT-BXD尚有效部分及QCVN 16:2023/BXD执行。 产品质量:自2026-07-01起按37/2026/NĐ-CP风险分级框架及34/2026/TT-BCT等主管部委现行清单确定检查方式。 ICT及通信:29/2025/TT-BKHCN;02/2024/TT-BTTTT已于2025-12-31完全失效,不得继续作为组2目录。 二手机械:18/2019/QĐ-TTg及其现行修订。 化学品:69/2025/QH15、24/2026/NĐ-CP、26/2026/NĐ-CP及01/2026/TT-BCT。 食品:15/2018/NĐ-CP;同时跟踪15/2026/NQ-CP对46/2026/NĐ-CP的暂停状态。 农业专项检查:01/2024/TT-BNNPTNT及后续修订;植物检疫程序33/2014/TT-BNNPTNT。 化妆品:06/2011/TT-BYT及34/2025/TT-BYT修订。 医疗器械:98/2021/NĐ-CP及修订、05/2022/TT-BYT、24/2026/TT-BYT。 纺织品:21/2017/TT-BCT及QCVN 01:2017/BCT及现行修订。 EPR:按110/2026/NĐ-CP及24/2026/TT-BNNMT筛查电池、电子电器、润滑油、轮胎及包装等进口后的回收、申报或财务责任;是否适用须按法规附件、数量门槛和责任主体逐项确认。
四、给客户报价前必须补齐的12项资料
中英文/越文准确品名;2. 用途;3. 材质或完整配方;4. 工作原理;5. 型号规格;6. 品牌和制造商;7. 新品/二手及制造年份;8. 原产国;9. 包装与数量;10. 预计贸易条款和口岸;11. 既有证书/检测/CFS/LOA/SDS;12. 是否申请FTA优惠。
网页在线版:https://goskyvn.com/zh/knowledge/tools/vietnam-import-procedures-85-items-2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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