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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真题每日一题:公司发来正式入职邀约又临时反悔,求职者产生损失该谁承担?

法考真题每日一题:公司发来正式入职邀约又临时反悔,求职者产生损失该谁承担?

第235期

职场打工人跳槽换工作时,常常会陷入三类认知误区:有人觉得企业只是发放录用意向,随时可以反悔,不用赔偿求职者任何损失;不少人分不清赔偿范围,不确定往返通勤、洽谈产生的差旅费能不能索要赔付;还有人误以为求职者同时收到多家公司邀约,本身就违背诚信规则。

案例

甲公司向李某发送正式招录通知,入职前提是李某提交上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7 月 10 日,李某依照要求从原单位办理完离职手续,把离职证明提交给甲公司;7 月 20 日,李某专程从外地赶到甲公司,双方细致协商薪资、福利等入职细节,敲定 8 月 1 日正式到岗上班。可 7 月 29 日,距离入职仅剩两天,甲公司突然通知李某:因为李某还收到了同行竞争企业的录用通知,公司决定不再录用李某。

观点

第一种:甲公司需要赔付李某失业空档期间的工资损失;第二种:甲公司应当报销李某专程赶来洽谈工作产生的往返差旅费;第三种:甲公司随意取消录用,做事违背民事诚信原则;第四种:李某手握多家企业入职机会,自身违反诚信要求。

法考知识点

企业发放内容完整的录用通知后,劳动者基于信任辞去原有工作、为入职付出各项开支,企业无正当理由反悔拒绝录用,构成缔约过失,需要赔偿劳动者全部合理信赖利益损失
赔偿包含两大板块:一是交通费、住宿费这类实际花销;二是被迫失业空窗期的工资损失,法院会结合求职周期酌情判定赔付标准。
劳动者对比多家工作机会、挑选合适岗位属于正常求职权利,不存在违背诚信的情形;随意撤销入职邀约的过错完全归于用人单位一方

疑问

1.仅仅发了 offer 还没签劳动合同,公司反悔为什么要赔钱?录用通知写明入职时间、薪资、岗位,属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要约。李某收到邀约后主动辞去原有工作,已经产生合理信赖利益。企业毫无正当理由单方面取消录用,属于订立合同阶段违背诚信原则,依据民法典缔约过失相关规定,必须赔偿劳动者损失。
2.专程异地谈薪资产生的车票、住宿费用,法律支持报销吗?完全可以。差旅费是李某为了履约入职直接支出的必要花费,属于直接经济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常规赔付范围,留存票据即可主张全额赔付。
3.公司以 “劳动者收到竞品公司 offer” 为由拒录,理由合法有效吗?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劳动者求职阶段对比多家岗位、留存备选工作机会,是正常择业自由,既不违规也不违背诚信,不能作为企业随意撤销录用的借口。
4.失业空档期工资一般按照什么标准赔付?司法实践中大多按照邀约约定月薪,赔付 1 至 3 个月工资,用来弥补劳动者重新找工作期间没有收入的损失,结合离职时间长短综合核算。

解析

A、甲公司应当赔偿李某失业期间的工资 ✅甲公司无故爽约,导致李某丢掉原有工作又无法顺利入职新单位,被迫处于失业状态。失业带来的收入损失属于信赖利益损失范畴,甲公司依法需要承担赔付责任。
B、甲公司应当赔偿李某往返的差旅费 ✅李某异地奔赴企业协商入职事宜产生的交通开销,是基于对甲公司录用承诺的信任才产生的必要支出,因企业过错全部白费,理应由甲公司承担这笔费用。
C、甲公司违反了诚信原则 ✅双方已经敲定全部入职细节、约定报到日期,甲公司仅凭李某手握别家入职通知就单方面取消录用,无合法免责事由,全程违背民事活动诚实信用基本原则。
D、李某违反了诚信原则 ❌核心陷阱:曲解求职择业规则。劳动者求职过程中接收多家企业录用邀约、择优选择岗位,是法律赋予的择业自由,不存在任何不诚信行为,过错不在李某。

汇总

企业发出完整录用 offer 后无故反悔,属于缔约过失,要赔偿劳动者各项合理损失。
可索赔项目:异地洽谈差旅费、被迫失业空窗期工资、体检费等入职筹备开支。
劳动者多方面对比工作机会属于正常权利,不能成为企业拒绝录用的理由。
民事交往全程需恪守诚信,订立劳动合同前期磋商阶段同样受诚信原则约束。
企业发 offer 不可随意反悔,空窗薪资差旅均可索赔;多选岗位不算失信,单方爽约全责归用工方。
你身边有没有跳槽时收到公司正式录用通知,辞职之后却被临时告知不予录用的经历?最后有没有顺利拿到相应赔偿?欢迎在评论区分享真实遭遇,给准备跳槽的职场人做好风险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