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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丨《承揽合同》模板

承揽合同丨《承揽合同》模板

导读:承揽合同是“花钱买成果,不买过程”的交易形式。签订《承揽合同》,定作人提出要求,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承揽合同》,以成果为导向,以独立完成为核心,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领域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人):姓名/名称: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职务)

乙方(承揽人):姓名/名称: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职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至第七百八十七条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承揽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揽项目

(一)承揽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二)承揽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1.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作成果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材料提供

(一)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材料按以下方式提供:□ 由乙方(承揽人)提供材料: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选用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对材料进行更换的,乙方应更换。材料的价款已包含在报酬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由甲方(定作人)提供材料: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将材料提供给乙方。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致使工作成果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提供材料的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双方各自提供部分材料:甲方提供以下材料:;乙方提供以下材料: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及时检验,不符合约定或合同内容要求的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不得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

第三条 技术标准与图纸

(一)甲方对承揽项目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二)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怠于答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三)乙方对承揽项目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的报酬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二)报酬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报酬;□ 分期支付:第一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第二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 按工作进度支付:______(三)甲方将报酬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______________,账号:

第五条 履行期限

(一)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乙方应于工作完成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分批交付的,各批次交付时间及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作成果的交付与验收

(一)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为准。双方对验收标准有异议的,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三)验收期限: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后________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逾期未验收或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四)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乙方在________日内无偿返工、修理或重作 □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 双方协商减少报酬金额:________元 □ 甲方退货并解除合同。返工、修理或重作完毕的,验收期限重新计算。

第七条 保密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及样品,乙方应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二)乙方完成工作成果后,应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及样品全部返还甲方,不得留存复制品。(三)承揽项目涉及商业秘密的,双方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第八条 风险承担

(一)工作成果在交付甲方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自行投保相关保险或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二)甲方逾期接收工作成果的,自逾期之日起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妥善保管工作成果,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甲方可在工作完成前的任何时候变更承揽要求,但应赔偿乙方因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和损失。变更内容及费用补偿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二)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已投入的材料、人工及其他实际损失,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可获得的报酬利益)。(三)乙方不得擅自转包。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部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乙方应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承担责任。(四)乙方擅自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按每日未交付工作成果对应报酬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擅自转包、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报酬的,按每日未付金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中途变更承揽要求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一)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署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甲方(定作人,签名/按指印或加盖公章): 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承揽人,签名/按指印或加盖公章): 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填写提示】

一、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工作成果”而非“劳务过程”——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独立承担风险,交付成果后才获得报酬。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与雇佣的核心区别在于:承揽人独立完成工作、自行承担风险;雇员在雇主指挥下提供劳务,风险由雇主承担。

二、承揽人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承揽人擅自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可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哪些属于“主要工作”、哪些属于“辅助工作”,减少认定争议。

三、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这是承揽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独特制度——定作人享有法定的任意解除权,无需以承揽人违约为前提。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承揽人已投入的材料、人工成本、预期可得利益等。任意解除权在定制化程度较高、尚未形成可替代的工作成果阶段行使时,承揽人的损失赔偿请求权更为突出。

四、材料的提供与检验材料可由定作人提供或承揽人提供。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按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定作人要求更换的应更换。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或合同内容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不得擅自更换。

五、工作成果的风险转移工作成果在交付定作人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 定作人逾期接收的,自逾期之日起风险转移至定作人。承揽人应妥善保管已完工但尚未交付的工作成果。工作成果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的,承揽人无权要求定作人支付报酬。工作所需材料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的,由材料提供方自行承担损失。

六、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留置权是承揽人保障报酬回收的重要法定权利——定作人逾期不付款的,承揽人可拒绝交付工作成果。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排除承揽人的留置权。承揽人行使留置权后应给予定作人合理的履行宽限期,宽限期届满方可处置留置物。

法理解读——

以成果为导向的法律契约,以独立完成和风险自负实现专业分工!

买卖以交付标的物为内容,雇佣以提供劳务为内容,承揽则居于两者之间——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承揽合同的法理本质,是以“工作成果”为标的、以“独立完成”为特征的诺成性合同。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在于:承揽的标的是按定作人特定要求完成的个性化工作成果,买卖的标的是标准化、可替代的物。 民法典规定,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承揽合同以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成果为核心义务,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 对承揽合同性质发生争议时,法院将综合考量合同约定内容、工作成果特定化程度、材料来源、报酬支付方式等因素进行判断。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在于:承揽人独立完成工作、自行承担风险;雇员在雇主指挥下工作,风险由雇主承担。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不受定作人的指挥和管理;雇员在雇主的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务,工作方式和时间受雇主安排。两种合同的法律后果差异显著——承揽人对工作成果的质量独立承担责任,雇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承揽合同中最独特的制度设计。 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法理设计的根基在于:承揽合同的成果是为定作人的特定需求而定制的,如果定作人不再需要该成果,继续完成工作不仅对定作人无用,也是对资源的浪费。 法律赋予定作人随时解除权,以赔偿承揽人损失为代价,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承揽人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是保障工作成果符合定作人个性化需求的制度安排。 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定作人选择特定的承揽人,往往基于对该承揽人技能、信誉的信任——承揽人擅自将主要工作转交第三人完成,可能损害定作人对工作成果质量和个性化的合理期待。

承揽人对工作成果的留置权,是保障其报酬回收的法定担保权。 民法典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留置权的法理基础在于公平——承揽人为完成工作投入了材料、技术和劳力,在工作成果交付前,其投入尚未得到对价补偿,允许其留置成果以保障债权实现。

工作成果的风险分担规则,体现了“谁控制、谁承担”的风险分配原则。 工作成果交付前由承揽人控制,风险由承揽人承担;交付后由定作人控制,风险转移至定作人。材料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的,由材料提供方自行承担——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承担材料损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承担材料损失并无法向定作人主张该部分报酬。

最终,承揽合同是一份以成果为导向的法律契约。它以定作人的个性化需求为起点,以承揽人的独立完成为过程,以工作成果的交付和验收为终点。 一纸合同,以任意解除权保障定作人的需求自主,以亲自完成义务保障工作成果的质量,以留置权保障承揽人的报酬回收——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领域物尽其用、人尽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