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户籍地的合作医疗与烟台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同一个保险。
参保范围
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全部纳入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在职研究生有职工医疗保险的不需要再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缴费金额
根据烟台市2027年度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年240元,按学制趸交,趸交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
集中缴费期
8月24日至9月15日为在校学生集中参保缴费期。学生去年在户籍地缴费的是今年1-12月的保险,于26年12月到期。本次学生缴纳的保险是27年1月1号至毕业当年12月份的保险费,与户籍地缴费时间段不冲突,自今年起到毕业,学生在户籍地不需要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或合作医疗保险费。
待遇享受期
国家医保待遇享受期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12月。由于大一新生入校时间为9月份,烟台市医保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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