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手机正在重构App生态(一)|AI替用户操作后,App失去的流量和商业利益谁来保护过去,他可能先打开旅游App,搜索目的地和日期,浏览酒店列表,看平台推荐和促销信息,再点进几个详情页比较价格、位置和评价。这个过程中,他会看到品牌、广告、会员权益、优惠券,也会留下浏览、点击、收藏等行为数据,最后才完成预订。系统AI随后调用一个或者多个App的搜索、价格、库存等能力,完成比较,再把结果直接放到系统界面。再往前一步,它甚至可以替用户准备订单,等待最终确认。酒店还是App提供的,库存还是App维护的,搜索和履约能力可能也来自App,但用户从头到尾没有真正进入这个App。这才是AI手机对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真正具有冲击力的地方。App可能失去页面流量、广告曝光、会员触达、推荐机会、品牌展示、用户行为数据和后续交叉销售。但这些损失不能简单归纳成一种要求用户必须亲自进入App的“流量权”。技术进步本来就会减少操作步骤、改变入口和商业模式,经营者没有权要求用户必须亲自打开某个App、观看多少广告或者经历多少页面以后才能完成自己的事情。真正需要判断的是:系统AI究竟只是在替一个具体用户完成其本来有权实施的操作,还是已经借助系统级入口,把App的内容、数据和交易能力抽离出来,形成自己的持续性商业服务,并让App承担主要服务成本,而系统平台取得主要经营价值。这个问题已经开始进入真实司法场景。2026年,广州、杭州法院已经公开审理直接涉及智能体跨应用操作和AI流量竞争的新型不正当竞争案件,有的案件还采取了行为保全措施。但截至目前,公开资料仍不足以形成一套能够普遍适用于“AI手机代操作App”的成熟实体裁判规则。与此同时,政策方向也不是把Agent挡在App之外。2026年发布的《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一方面提出提升智能体跨应用、跨设备任务完成能力,另一方面要求智能体开发平台、分发平台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公平合理的平台规则,并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规范。因此,现在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AI手机能不能操作App”,而是当App界面不再是服务的必经入口以后,用户代理和平台经营之间的边界应当画在哪里。
一、AI手机真正改变的不是“谁来点击”,而是用户可能不再进入App
传统App商业模式长期隐含一个前提:用户要获得服务,通常需要经过界面。用户打开App、浏览页面、接受推荐、看到广告和会员体系,再完成交易。App提供的不只是最后那个“查酒店”“买机票”“叫车”的功能,它还经营从需求产生到交易完成之间的整个注意力过程。广告依赖展示页面,会员依赖入口触达,推荐依赖用户浏览,商家营销依赖列表排序和活动页,用户画像依赖连续行为数据,品牌也依赖用户反复进入同一个产品。Android正在推进AppFunctions,让App以结构化方式向系统注册自身的数据、服务和操作,使获得授权的调用方可以把这些功能作为Agent工具发现和执行。相关能力目前仍处于逐步开放阶段,但技术方向已经非常清楚:App能力可以从“必须打开页面操作”,逐渐变成“可以直接被系统Agent调用”。Apple的App Intents也在做类似的事情。开发者可以把App中的内容和操作结构化暴露给Siri、Shortcuts以及Apple Intelligence等系统能力。这意味着,未来AI手机最重要的变化未必是“机器模仿人的手指自动点击屏幕”。更深层的变化可能是:App主动把自己的搜索、查询、创建、修改、预订等能力变成可以被系统调用的工具,界面逐渐从“服务必经入口”变成“服务的一种呈现方式”。对于旅游平台而言,真正有价值的可能是酒店库存、价格体系、搜索和排序能力、退改规则以及履约网络;对于外卖平台而言,是商家、菜单、库存、配送和结算体系;对于金融App而言,则可能是账户查询、交易和服务能力。问题也由此出现:当App继续提供服务,却失去原来依赖界面获得的商业利益时,哪些损失只是技术迭代带来的正常结果,哪些又可能构成对经营成果的不当利用?二、App没有要求用户必须亲自进入的绝对“流量权”
用户本来可以打开App查看自己的订单、比较机票、使用优惠券、查询余额、管理账户或者取消自己订购的服务。现在用户只是把同一件事变成:仅仅因为原来由用户手指完成的点击现在由工具完成,并不能当然使行为变得不正当。否则,自动填充、密码管理器、无障碍工具、语音助手和各种自动化工作流都会因为减少用户手工操作而成为问题。指导性案例263号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类比。该案中,用户已经合法取得招聘平台中的相关简历数据,又主动授权第三方服务帮助自己进行账号关联和数据同步。相关数据主要服务于该用户自身管理,并未被第三方重新汇聚成面向市场提供的独立数据产品。法院最终认为,这种经用户授权、在合理范围内帮助用户处理其合法取得数据的行为,没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平台存在经营利益,并不意味着用户必须永远按照平台最有利的方式使用产品。AI帮用户少点五次按钮、自动填写姓名和地址、总结十个候选结果,甚至帮助用户直接找到取消自动续费入口,都可能减少App停留时长、广告展示和再次营销机会。但“App少赚了钱”与“竞争法上存在应受保护的损害”并不是同一件事。如果一个产品通过层层页面增加取消难度,而系统AI帮助用户更快找到本来就有权使用的取消入口,App确实可能失去一次挽留用户、推荐其他会员方案甚至继续收费的机会。这种损失本身不能成为要求法律恢复原有操作摩擦的理由。法律保护正常竞争利益,但并不当然保护依赖额外操作步骤、特定信息呈现路径或者用户切换成本形成的全部收入机会。指导性案例263号形成于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数据专款施行以前。今天再分析类似Agent行为,还要进一步判断系统平台自身通过什么方式取得和使用App数据,是否存在欺诈、胁迫、避开或者破坏技术管理措施等不正当方式。所以,用户授权是一个重要起点,却不是系统平台的免责终点。三、真正的分界在于:AI是在“替一个用户办事”,还是已经把App变成自己的后台能力
系统AI使用用户自己的账户,或者通过App主动开放的能力,查询用户本来就能够查询的信息,只把结果提供给这个用户。任务结束以后,系统没有形成自己的酒店数据库,也没有把相关能力再次向其他用户销售。它有具体用户、具体任务,权限范围基本对应用户本人,数据主要服务这个用户,也没有明显扩大App原本需要承担的调用规模。手机系统长期从多个旅游App获取价格和库存,持续保存结果,建立统一酒店库和自己的排序体系。用户在系统AI中搜索酒店时,已经不需要进入任何原App,就能看到系统平台汇总后的价格、评价和推荐。但把所有查询放在一起,系统平台已经不再只是帮助某一个用户办事,而是在经营一项独立的聚合服务。App继续承担酒店库存维护、商家运营、搜索计算、售后和履约成本,系统AI却绕开正式商业接口,大量调用相关能力,不按照既有商业机制结算,也不给必要的来源展示,同时把最终用户关系和新的交易入口全部沉淀在系统层。“系统平台是否借大量用户请求,事实上把第三方App变成了自己的免费后台?”这也是为什么“用户授权”很重要,却不能成为平台无限利用App资源的通行证。授权首先解决的是这个用户能不能让AI替自己做某件事,它不当然解决系统平台能否因此长期存储、再利用、汇聚并商业化所有调用结果。规模会明显影响判断,但规模本身也不是一条自动违法线。一个用户一天查询三次,与操作系统为数千万用户持续自动调用同一服务,是完全不同的经营事实。真正需要综合观察的是调用人数、频率、自动化程度、持续时间、缓存方式、是否形成平台自己的数据集合、是否出现对原App的替代、App承担了多少实际成本,以及是否已有正式Agent或者API商业接口。以前处理API盗用和数据搬运时,重点往往是有没有规模获取、技术规避和替代利用。AI手机场景增加的真正难题,是这些调用背后可能确实存在真实用户任务,因而不能简单复制传统“爬虫”或者“盗接口”的判断。四、AI绕掉广告和商业化环节时,要区分正常效率提升与不当拆解商业模式
AI手机最容易引发争议的,不一定是“拿走数据”,而是把App的服务留下,把原来的商业化环节全部绕掉。在“720浏览器”案中,浏览器通过内置功能默认屏蔽芒果TV的片头广告、暂停广告以及会员免广告功能。法院没有接受单纯的技术中立抗辩,最终认定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这个案件不能直接推出“AI帮用户绕广告就一定违法”。改善用户体验,并不当然意味着第三方技术可以不受限制地拆掉另一经营者用于回收服务成本的商业机制。未来可能是用户连App都不进入,系统AI直接拿走内容、价格、商品、搜索结果或者服务能力,再在自己的系统界面重新呈现。AI自动填写复杂购票信息,只是降低输入成本;AI帮用户找到取消续费入口,是帮助用户行使自己的选择;AI直接跳过一段作为免费内容交换条件的视频广告,已经开始改变原平台的商业机制;如果AI进一步把付费内容App中的完整文章持续读取后直接在系统界面提供,则不仅减少页面流量,还可能实质替代原有内容服务。它们都会让App少一次访问,却显然不能得到完全相同的评价。指导性案例262号提供了另一个观察角度。该案中,被诉经营者未经许可大量搬运另一App的短视频、用户信息和评论,使自己的产品与原平台高度同质化,并形成对原产品和服务的实质性替代。法院确认,平台经营者对持续投入形成的数据集合,在符合条件时可以形成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经营性利益。但“实质性替代”只是重要观察因素,并不等于只要用户不再打开原App,就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而且,指导性案例262号、263号对应的原始案件都形成于2025年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数据专款施行以前。今天处理类似数据利用行为,仍然应当回到现行第十三条的具体构成要件,判断获取方式、使用方式、经营利益受损以及竞争秩序影响。系统AI究竟只完成一次用户任务,还是长期提取App核心内容和服务;用户是否已经可以在系统层取得与原App基本相同的价值;App是否因此失去主要商业化机会;系统是否形成独立替代产品;被绕过的是增加摩擦的操作步骤,还是支撑服务正常运行的合理商业机制;以及系统平台自身究竟投入了多少新的产品和服务能力。真正需要关注的,不是新入口让旧入口少了多少流量,而是系统平台是否通过不正当方式,把别人持续投入形成的产品能力转化为自己的经营资源。五、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提供分析工具,但不能直接得出“AI绕过App就违法”
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现行第十三条已经提供两类与AI手机比较相关的规则。一类针对经营者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另一类直接禁止以欺诈、胁迫、避开或者破坏技术管理措施等不正当方式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并要求相关行为损害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这意味着,如果系统平台利用操作系统能力强制跳转、恶意不兼容、阻断第三方App,或者通过规避访问控制、绕过限频、冒用身份等方式取得本来不应取得的数据,现行规则已经能够提供分析基础。“用户没有打开App”本身不等于“妨碍App正常运行”。如果App主动通过正式能力接口向系统提供服务,Agent按照用户授权完成任务,App本身仍然正常运行,也没有规避技术管理措施,仅仅因为页面访问量减少,并不能当然认定不正当竞争。当然,App开放接口也不意味着它放弃了所有经营条件。如果正式接口已经对用途、调用范围、结算方式、缓存、品牌展示等作出约定,系统平台仍应按照具体协议和规则使用。是否开放能力,与是否允许任何主体无条件无限调用,是两回事。登录、验证码、限频、API Key、会员限制等技术措施,也可能说明App设置了访问边界。但还需要进一步看,这些限制保护的是什么;Agent是否代表真实用户;用户本人是否有权完成同一操作;系统调用有没有明显扩大范围;是否存在更适合的正式接口;以及技术措施是否真的被规避。技术措施可以帮助经营者表达和实施合理的访问边界,却不能因此自动创造一种绝对“流量产权”。六、Agent时代真正需要改变的,可能首先是App的商业模式
如果系统Agent逐渐成为新的使用入口,App经营者最先要重新考虑的,未必是怎样把Agent全部挡在门外。当前智能体政策已经明确推动智能体与手机等终端设备协同发展,提高跨应用、跨设备任务完成能力,同时提出由智能终端和软件企业共建生态、探索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如果用户以后越来越少直接打开我的App,我希望Agent怎样使用我的能力?过去,App可能主要依靠广告、页面流量、会员和交易佣金获得收入。未来则可能逐渐增加另一套商业关系:Agent调用费、正式API费用、交易成功佣金、能力订阅、企业级智能体接口或者实时数据服务。这些当然不是现行法律要求企业必须采用的新收费方式,而是App商业模式可能出现的变化。用户要求AI查询自己的订单,更像个人代理;系统AI替用户完成一次订票,可能属于Agent交易调用;系统平台持续获得多个App的价格、库存和评论,并建立自己的统一入口,则更接近平台级聚合经营。三种场景完全可以对应不同的接口、调用额度、数据范围、商业结算和品牌展示方式。过去用户进入某个App,天然知道是谁在提供服务。Agent把界面拿掉以后,如果系统只说“这家酒店699元”“已为你找到最低价格”,用户可能根本不知道信息和履约能力来自谁。这不仅影响一次页面访问,更可能影响App长期形成的品牌认知和客户关系。具体应该如何告知服务来源、谁与用户成立合同、AI替用户下单以后责任如何分配,是下一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从本篇的经营利益角度看,Agent时代的接口设计已经不能只考虑“能不能调用”,还要考虑来源和价值如何被识别。七、App现在真正需要建立的,不是“反Agent墙”,而是Agent时代的经营边界
内容、搜索、推荐、库存、交易、支付、会员和售后,哪些必须经过界面才能合理提供,哪些适合直接变成Agent能力,需要产品、商业和法务共同判断。第二,区分真人操作、用户Agent操作和平台规模化调用。未来仅仅看到“一个有效登录账号”已经不够。还需要观察这是不是具体用户的一次任务,是不是自动化持续调用,有没有形成平台自己的数据和产品能力。第三,为适合机器调用的服务准备正式接口和商业规则。可以逐步明确Agent身份、调用额度、数据范围、品牌归因、服务水平、日志以及必要的结算方式。与其等异常机器流量形成规模以后,只靠用户协议追责,不如提前告诉生态什么是被允许的调用。如果未来真正进入竞争争议,仅仅证明“DAU下降了”通常远远不够。企业需要解释数据和服务如何形成、持续投入在哪里、Agent调用产生什么新增成本、正常商业模式如何回收投入,以及系统行为究竟怎样把这些能力转化成自己的产品。因为担心商业模式被绕过,就一概禁止自动化、阻止辅助工具、限制用户处理自己的数据,或者故意强迫用户浏览与任务无关的页面,并不一定能够形成值得保护的竞争利益。App需要建立的是合理的机器访问边界,而不是把原来的所有操作摩擦永久固化下来。八、AI手机重新分配的不是“流量所有权”,而是移动互联网的价值
用户可能继续使用App提供的库存、内容、搜索、交易和履约能力,却逐渐不再通过App自己的界面完成这些事情。对于App经营者而言,真正需要保护的不是“用户必须亲自点击”的旧习惯,而是企业通过持续投入形成、又被系统平台实质利用的正常经营利益。对于系统AI而言,真实用户授权同样不是无限利用第三方App资源的通行证。代表一个用户完成一次任务,与借数千万用户的任务持续建立自己的数据库、交易入口和商业服务,法律评价很可能不会相同。现有规则已经能够提供一部分分析基础:用户合理处理自己有权处理的信息和事务应当受到尊重,经营者持续投入形成的正常经营利益也可能获得保护;技术创新值得鼓励,但不能以技术之名当然拆解他人的正常经营机制。系统AI究竟是在替具体用户办事,还是已经借用户之名经营自己的平台服务。而当系统AI不再只是替用户查询,而是进一步替用户下单、付款、退订甚至完成合同以后,问题也会从“App失去了什么”转向另一个更加直接的问题:第一时间获取AI领域合规解读、政策动态与实操指南,助您更高效地识别风险、理解规则、推动合规落地。也欢迎您转发、转载本文,让更多有需要的朋友及时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