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追梦人超哥考试题量考试题量考试题量考试题量CHAO GE一、民法总则
(一)民法概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
概念
法律规范的总和。一、民法总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权益受法律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保护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与公序良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原则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一、民法总则
(二)自然人
1.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
概念
务的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
事义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
有关规定
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举例:甲有妻子乙,生有孩子丙,丙娶妻子丁,丁怀孕期间,丙车祸去世,对于丙的
遗产如何分配?一、民法总则
2.民事行为能力
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
判断标准
类型 能否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年龄 精神状态
完全 X≥18;或X≥16且以自己的劳 并且可以辨认自
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能力人 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己行为
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
限制 或者不能完全辨 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8≤X<18
行为能力人 认自己行为 实施超越其年龄智力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
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或者不能辨认自
无行为能力人 X<8 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己行为举例:
超哥很有音乐天赋,7岁时候受赠口琴一个,9岁时,受赠钢琴一架,12岁时爱上村花,
赠其戒指一枚,价值两万,13岁时失恋,写下遗嘱。一、民法总则
(三)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概述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
概念
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一般诉讼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时效期间 起算点: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例外 2.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
计算。
3.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案例:
1.璐璐老师于2020年1月1号借款超哥20万,约定2020年1月31日还款,
璐璐老师至今未归还,超哥也从来没找璐璐老师要过。
2.冰哥从2020年1月1号开始,就一直在网上发帖子骂超哥,超哥没有
搭理他,等到2025年1月1日,超哥受不了请求冰哥别再骂了一、民法总则
2.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法定事由, 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权利人行使权利
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停止计算。自中止 的行为,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
规定
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 无效,待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又重
届满。 新开始计算。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事由 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力的其他情形。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案例:
璐璐老师于2020年1月1号借款超哥20万,约定2020年1月31日还款,到期未还。在2020
年7月1号时,超哥准备打电话找找璐璐老师要债,结果发生了地震,通信中断,直到3
个月后超哥才联系上璐璐老师,劫后余生,感叹活着不易,于是超哥并未找璐璐老师要
债。2023年1月1号,超哥再次准备跟璐璐老师要债,结果刚出门,居然被冰哥绑架,直
到2023年6月1号才被解救出来,此时诉讼时效如何。案例:
璐璐老师于2020年1月1号借款超哥20万,约定2020年1月31日还款,到期未还。
2021年7月1号,超哥给璐璐发微信要求璐璐还款;2021年12月31号璐璐老师主动
发微信给超哥说一定会还钱;后来超哥忍无可忍于2022年7月1号将璐璐告上法庭,
要求璐璐还款一、民法总则
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不适用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诉讼时效的情形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其他规定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
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1.【2024年·国考】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
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下列情形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
①甲要求邻居拆除妨碍通行的围墙
②乙要求物业修复可能导致儿童坠落的下水道
③丙要求长期占用其名下房屋的人搬离
④丁要求某公司支付其专利使用费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2.【2022年·事业单位联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满十六周岁便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B.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C.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D.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二、物权
(一)物权的概念和类型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
概念
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
所有权 (最充分、最完整的物权)
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
用益物权 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类型 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地役权、居住权
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
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定的物权。二、物权
(二)物权的公示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
不动产
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动产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案例1:甲有套房子,乙愿以200万购买,双方5.1签订购买合同,5.3号乙支付了全款,
约定5月10号过户登记,后来丙得知已230万的高价找甲购买,甲禁不住诱惑,就于5月5
号与丙签订合同,5月6号将房子过户给了丙,此时?
案例2:甲与乙就某处房产产生争议,房子登记在甲的名下,后来,乙将甲起诉,最终法
院判决房子归乙所有,判决于5月1号生效,5月5号甲根据判决书将房子过户到乙的名下,
此时?二、物权
(三)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种类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
概念
动产所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家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包括矿藏、水流、海域、无居民
海岛、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二、物权
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转让标的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
概念
般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①出让人无权处分;
②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构成要件 ③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④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
给受让人。(公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
法律效力
请求损害赔偿。
不适用情形 盗赃物、遗失物、埋藏物一般不适用善意取得。案例:
1.甲把手机交给乙保管,乙将手机以市场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交付。
2.甲的手机丢失被乙捡到,乙将手机以市场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交付。二、物权
拾得遗失物
追回权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
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
有关部门
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二、物权
(四)居住权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
概念
活居住的需要。
(1)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也可以采用遗嘱形式设立居住权。
(2)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
(3)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有关规定。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变更与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消灭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
注销登记。二、物权
(五)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
概念
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权利类型 对象 成立条件
不动产 有效合同+登记
抵押权
动产 有效合同
质权 动产 有效合同+交付
留置权 动产 合法占有+债权已届清偿期+同一法律关系【2025年·国考】关于所有权的取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在公园捡到一条金项链,经多方寻找失主未果,此时甲获得项链的所有权
B.乙以市价购买了一辆自行车,后发现该车是卖家借来的,乙仍可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C.丙继承了一处房产,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丙此时还未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D.丁从村集体处承包了一块田地用于农作物种植,丁同时取得这块田地的所有权三、合同
(一)合同概述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概念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
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三、合同
(二)合同的成立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
要约 (1)内容明确具体。
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
(2)表明要约人受到约束。
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承诺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合同
(三)合同的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
违约金
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可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
定金 币作为担保。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
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可同时适用。
其他规定
双方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可以择一适用。三、合同
(四)合同的解除保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法定解除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
对方。三、合同
(五)违约责任
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或者请求法
实际履行
院判决其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包括修理、重作、更换等方式,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
违约人需要补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通常是指金钱赔偿,即使
赔偿损失
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
支付违约金
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继续履行 如果合同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1.【2025年·国考】下列情形中,甲的主张最可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甲竞买人在现场拍卖中拍得一件艺术品,甲主张合同自拍卖师落槌时成立
B.甲乙企业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仅表达了双方深度合作的意向,甲主张预约合同成立
C.甲游戏平台在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仅以设置勾选的方式提示用户,甲主张已
履行提示义务
D.甲与乙的房产买卖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形,但已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甲以此为
由主张合同有效2.【2018年·事业单位联考】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以贷款方式购买甲名下的
房产一套。后因国家房贷政策收紧,乙无法办理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
B.房屋产权自合同履行之日起转移
C.国家房贷政策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
D.甲可以向乙主张违约责任2.【2018年·事业单位联考】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以贷款方式购买甲名下的
房产一套。后因国家房贷政策收紧,乙无法办理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
B.房屋产权自合同履行之日起转移
C.国家房贷政策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
D.甲可以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
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四、人格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
生命权
命权。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
体权。
侵权方式:
(1)破坏身体的完整性。(2)破坏身体的完满性。(3)侵害身体活动自由。
器官捐献:
身体权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
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违反该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四、人格权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
康权。
健康权
实施加害行为,导致自然人的生理机能、心理机能不能正常发挥,处于疾病状态,或者丧
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即成立对健康权的侵害。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
姓名权 违背公序良俗。
和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
名称权 的名称。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四、人格权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
部形象。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肖像权 侵权方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
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
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人格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
名誉权
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一般评价)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
荣誉权 他人的荣誉。
荣誉是指有关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对民事主体所作的积极、肯定的正式评价。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
隐私权 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
个人信息
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1.【2025年·江苏省考】张某与李某同住一个小区,双方发生借款纠纷,张某起诉到法
院,法院判决李某应偿还借款,但李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为此,张某在小区业主群向李
某讨债,并在小区公告栏、电梯间等处张贴判决书。李某认为张某侵犯了其个人权益。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正当行使权利,其讨债行为不构成侵权
B.张某向李某公开讨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C.张某公开张贴判决书,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D.张某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权自行讨债2.【2016年·山东省考】下列行为侵犯了公民肖像权的是( )。
A.杨某碰到走失儿童小赵,未经其同意将其照片印制在寻亲广告上
B.学校未经学生小王同意,将其获奖照片张贴在宣传窗内
C.报社未经省委书记同意,将其视察民情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
D.影楼未经张小姐同意,将其个人写真印制在宣传册上3.【2020年·事业单位联考】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首次对“隐私”的定义作出了规定,并强化了对隐私权的保护。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侵犯隐私
权的是( )。
A.某知名导演钱某未经演员李某同意,将自己与李某私下的微信聊天记录发到网上,以证明二人关系良
好
B.某房地产公司职员孙某模仿自己上司刘某在工作中的神态语气并制成视频,未经刘某同意,将视频公
开发布到网上,以增加网络点击量
C.某银行应王某债权人的要求,未经王某同意,提供王某在该银行的流水记录,以证明王某存在隐匿、
转移资产的情况
D.某网络视频播放平台未经张某同意,将张某在该平台的观影记录提供给其所任职的政府机关,以证明
张某在上班时间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五、婚姻家庭
(一)结婚的条件及效力
1.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结婚条件 2.不得重婚。
3.不得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1.重婚;
无效婚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效力
1.因胁迫结婚;
可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五、婚姻家庭
(二)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具体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
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其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夫妻一方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五、婚姻家庭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
同居关系析产
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2)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
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双方名下,离婚
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
基于婚姻赠与
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
房屋的处理
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
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五、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
直播打赏 平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
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
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
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
父母在婚后 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
出资购买房 具体数额。
屋的所有权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
归属 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
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
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
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五、婚姻家庭
(1)未缔结婚姻;(未登记或未共同生活)
应当返还
(2)借婚姻索取财物
彩礼返还
(1)未登记但共同生活;
(民法典+司法解释)
酌情返还 (2)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短;
(3)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
不予返还 已登记结婚且长期共同生活五、婚姻家庭
(三)离婚
1.协议离婚
(1)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条件 (2)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3)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
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
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五、婚姻家庭
2.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
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判决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的法定条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件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
准予离婚。五、婚姻家庭
3.离婚补偿和离婚赔偿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
离婚补偿
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离婚赔偿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2025年·公务员联考(新疆卷)】下列案例中,当事人的主张能够获得法院支持的是( )。
A.王某以妻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流产为由,主张妻子侵犯自己的生育权,要求进行损害赔偿
B.张某与妻子离婚时,以女方一天也没有回家住过为由,主张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18万元彩礼
C.李某认为自己在婚后通过转让发明专利获得的收入为个人财产,主张不能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D.某父母为已婚女儿出资购房,并约定房屋为女儿所有,其女婿孙某离婚时主张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财
产六、继承
(一)法定继承
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
第一顺序 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
范围和顺序
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
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分配原则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六、继承
(二)遗嘱继承
遗嘱的形式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其他规定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七、侵权责任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监护人请求赔偿为恢复监护状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财
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其他近亲属关系受到严重损害的,
相关规定
应当认定为严重精神损害。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被监护人在脱离监护期间死亡,作为近亲属的监护人既
请求赔偿人身损害,又请求赔偿监护关系受侵害产生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
支持。七、侵权责任
监护人责任
归责原则:无过错
1.原则上由监护人承担,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
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的,应当保留被监护人所必需的
生活费和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费用。
2.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离异夫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一方以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为由主张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离异夫妻之间的责任份额,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履行监护职责的约
责任
定和实际履行情况等确定。
承担
4.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未与该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或者继母不承担监护人的侵权责任,由
该子女的生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合并请求监护人和受托履行监护职责的
人承担侵权责任的,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受托人在过错范围内与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但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
的损失数额。七、侵权责任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损害
过错推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注意:不满8周岁)
归责原则
一般过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责任主体 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
由第三人 由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
导致损害 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七、侵权责任
用工责任
归责原则 无过错。
性质 劳动关系。
责任主体 用人单位(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单位用工
对外 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种类
对内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 实际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七、侵权责任
安保义务人责任
归责原则 一般过错。
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组织者,且不以有
责任主体
交易关系为必要。
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 安保义务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有过错的,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承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七、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
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
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责任承担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
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七、侵权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动物类型 归责原则 责任主体 免责事由
烈性犬——无过错责任、没有免责事由;
没有安全措施的动物——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故
一般动物 无过错 饲养人或管理人 意(减轻);
有安全措施的动物——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故意
(免责)、受害人重大过失(减轻)。
动物园 过错推定 动物园 受害人故意、重大过失。七、侵权责任
高空抛物责任
能够确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
侵权人 责任。(过错推定)
不能确定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
侵权人 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公平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
物业
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一般过错)七、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无过错责任。
归责原则
环境污染侵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及因果关系的推定
(1)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
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①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②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赔偿 ③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④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⑤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2)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
的惩罚性赔偿。七、侵权责任
机动车侵权责任
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
致非机动 ①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
车、行人 ②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损害 ③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
责任。(碰瓷)
机动车 过错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
之间 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
好意搭乘 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好意搭乘是一种助人为乐的行为,属于互
帮互助的传统美德,发生交通事故后,若让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利于传统美德弘扬。1.【2024年·江苏省考】某日,未取得驾驶证的甲驾驶私家车回家,途中见路人乙向其
挥手,随即停车,乙询问可否无偿搭乘甲的顺风车,甲同意,在后续行驶过程中,甲因
接打电话未及时发现侧方来车,情急之下紧急制动,虽成功避免相撞,但急刹致乙受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乙无偿搭乘,甲不承担责任
B.甲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因甲出于善意,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应酌情减轻
D.因乙未询问甲是否取得驾驶证,乙自行承担责任2.【2023年·山东省考】某化工厂因排放污水导致周边村民农作物受损歉收,村民起诉
化工厂要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化工厂能够证明未超标排放,即不承担侵权责任
B.村民起诉化工厂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C.村民应举证证明化工厂排放污水与农作物受损存在因果关系
D.若化工厂能够证明污染损害系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2022年·山东省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下列说
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因工作太忙,委托邻居肖某代为照顾12岁女儿小张。因肖某疏忽,致使小张重
伤另一儿童,此时张某无须承担责任
B.王某在某直播带货平台购得零食一箱,吃坏了肚子,可直接向卖家索赔
C.赵某在小区遛狗时没牵绳,致使狗将同小区小李咬伤,后经警方调查为李某故意挑逗
所致,赵某可免责
D.丁某在某栋居民楼下行走,被高空抛出的物品砸伤,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该
栋楼的某一住户蔡某能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家,也要给予丁某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