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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代表团在巴黎和会上提出的正义要求
中国政府代表团向巴黎和会提出的要求:(一)取消列强在华特权的七条希望条件(放弃势力
范围、撤退外国军警、撤销外国邮政电报机关、取消领事裁判权、归还租借地、归还租界、关税
自主等);(二)取消日本帝国主义和袁世凯订立的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三)归还大战期间
被日本夺去的德国在山东占有的各种权利。会议在美、英、法、日、意等国操纵下,他们对中国
代表提出的第一、第二两项要求,说这些问题不属“和会”讨论范围,拒绝讨论;对第三项要
求,由于帝国主义的共同利益,美、英、法、意也满足了日本的要求,否决了中国政府的正义要
求。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失败的消息传回国内,就爆发了五四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