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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献贵-2026 届案例带写训练营
1.2024 年7 月26 日,孟某将自己持有的甲公司8%的股权转让给A市E区的丁公司,价款120
万元。双方约定由A市F区的戊公司于6 个月后以150 万元的价格将股权买走。在此期间,丁公
司不得对外转让该股权。后孟某、丁公司和戊公司三方共同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乙公司股东名册变更为丁公司并办理了股权变更商事登记手续。到期后由于戊公司不履行购买
义务,丁公司将孟某和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诉讼请求有二:(1)孟某以150 万元
价格将股权买回;(2)拍卖8%的股权优先受偿。对于丁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如何处理?请
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考点名称】民间借贷合同的利率和先让与担保↵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
(1)丁公司的诉讼请求(1)应当部分支持(“部分支持”系采分点,2 分)。
理由:民间借贷中(1 分)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 倍的除外(1 分)。
本案中,借款双方120 万元的本金,半年后还本付息150 万元,年息高达50%,超过LPR4 倍的
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间借贷合同解释》第25 条。
(2)丁公司的诉讼请求(2)应予支持(2 分)。
理由: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在一定期间后再由第三人以交易本金加
上溢价款回购,属于典型的售后回购型让与担保(1 分),且当事人已经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
示(1 分),系先让与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请求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有
关规定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1 分),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68 条。
2.王某夫妇因车祸双亡。二人育有2 个儿子,长子王林(30 周岁,已婚,年薪2000 万元),
次子王鑫(6 周岁)。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欲担任王鑫的监护人。请问:祖父母、外祖父母和
王林是否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答案:可以。理由: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监护)。
3.孟某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请问:这种社会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么?
答案:不属于。该种社会关系是税收法律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受民法调整。
4.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是否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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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不属于。理由: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分公司)系一家公司,业务指导关系是公司自己
的内部事务,不受民法调整。
5.刘某对孟某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请问:该种社会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么?
答案:不属于。恋爱关系法律不调整。
6.孟某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知马某,马某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
请问:马某是否可以请求孟某赔偿损失?为什么?
答案:不可以。朋友关系不受民法调整。马某作为成年人应为自己的投资行为独立负责。
7.孟某应允马某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马某请求孟某赔偿损失。请问:马某的请求能否得
到支持?请说明理由。
答案:不能。理由:应允同看演出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不受民法调整。
8.孟某、马某在火车上相识,孟某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马某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马某欣
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孟某沉睡,马某也未醒。孟某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
外费用。请问:孟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请说明理由。
答案:孟某自己承担。理由:马某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不受民法调整。
9.孟某在自家门前扫雪,顺便将邻居老王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请问:该种情形是否会
引起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请说明理由。
答案:不会。理由:孟某的行为纯粹是为了增进邻里关系,没有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意图,系好
意施惠,不受民法调整。
10.
孟某单独邀请朋友曹某到家中吃饭,曹某爽快答应并表示一定赴约。孟某为此精心
准备,还因炒菜被热油烫伤。但当日曹某因其他应酬而未赴约,也未及时告知孟某,致使孟某
准备的饭菜浪费。请问:曹某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请说明理由。
答案:不需要。理由:请客吃饭系好意施惠,不产生合同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11.甲对乙说,我儿子考上大学,我请你喝酒。后甲爽约。请问:乙可否追究甲的民事责任?
请说明理由。
答案:不可以。理由:甲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好意施惠,不存在合同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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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孟某不知马某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马某酒精中毒住院治疗。请问:孟某是否需要承担
民事责任?请说明理由。
答案: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理由:孟某的行为构成一般侵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
任。
13.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请问:何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请说明理由。
答案:虽然何某“请客吃饭”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且无极力(恶意)劝酒行为,但何某在郑某
“畅饮后”负有酒后照顾义务(对郑某酒驾有劝阻义务)。本案中,并未表述何某有任何照顾
或劝阻行为,至少应承担适当补偿的责任。
14.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死亡,未立遗嘱。熊
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
请问:熊某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几个?分别是谁?
答案:4 个。分别是:①妻子(配偶)杨某;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小强;③男婴(胎儿应留份
/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④女婴(胎儿应留份/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5.郭某意外死亡,其妻甲怀孕两个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协议:“如把孩子顺利生下来,
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当日乙把八根金条交给了甲。孩子顺利出生后,甲不同意由乙抚养孩
子,乙拒绝交付剩余的两根金条,并要求甲退回八根金条。请问:孩子为胎儿,不具备民事权
利能力,能接受赠与么?请说明理由。
答案:能。理由:胎儿接受赠与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6.孕妇A身体不适,前往甲医院就诊(医疗服务合同/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甲医院医生(医
院和医生之间属于用工关系,由医院代替医生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替代责任)因重大过失(医
院对外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医生进行适当的内部追偿)开错药,造成A身体受损,孩子B
娩出后亦有残疾。请问:孕妇A和甲医院之间属于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无名合同关系/非典型合同关系)。、
17.欣欣美容医院在为青年女演员欢欢实施隆鼻手术过程中,因未严格消毒导致欢欢面部感染,
经治愈后面部仍留下较大疤痕。欢欢因此诉诸法院,要求欣欣医院赔偿医疗费并主张精神损害
赔偿。该案受理后不久,欢欢因心脏病急性发作猝死。网络名人洋洋在其博客上杜撰欢欢吸毒
过量致死。请问:欢欢的舅舅是否可以对洋洋提起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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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不可以。理由:舅舅不属于近亲属。民法上的近亲属共包括8 类,分别是配偶、父母、
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8.甲与乙离婚并达成协议:婚生男孩丙3 岁,由乙女方抚养,如双方中一方再婚,丙则由另
一方抚养。后乙在丙6 岁时再婚,甲去乙家接丙回去抚养,乙不允。甲即从幼儿园将丙接回,
并电话告知乙。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请问:谁是丙的监护人?
答案:甲、乙均为丙的监护人。因为离婚不影响监护但影响抚养(变更抚养关系属于民事诉讼
中的形成之诉/变更之诉)。
19.余某与妻婚后不育,依法收养了孤儿小翠。不久后余某与妻子离婚,小翠由余某抚养。现
余某身患重病,为自己和幼女小翠的未来担忧,欲作相应安排。请问:余某可否通过遗嘱为小
翠指定监护人?
答案:可以。理由:余某系小翠的养父。
20.王某夫妇因车祸双亡。二人育有2 个儿子,长子王林(30 周岁,已婚,年薪2000 万元),
次子王鑫(6 周岁)。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欲担任王鑫的监护人。请问:祖父母、外祖父母和
王林是否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请说明理由。
答案:可以。理由: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监护)。
21.甲(男)和乙(女)结婚后(夫妻关系),生育一子小甲(现年6 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后甲(男)和乙(女)二人前往北京打工,将小甲(6 周岁)委托给爷爷奶奶监护。请问:此
时,小甲的监护人是谁?
答案:父母,即甲和乙。理由:临时委托监护不导致监护职责的丧失,委托人依然是监护人。
22.甲8 周岁,多次在国际钢琴大赛中获奖,并获得大量奖金。甲的父母乙、丙为了甲的利益,
考虑到甲的奖金存放银行增值有限,遂将奖金全部购买了股票,但恰遇股市暴跌,甲的奖金损
失过半。请问:乙、丙作为监护人能否随意处分甲的财产?
答案:不能。理由: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非处分不可的程度),不得处分被监护
人的财产。
23.小孟系儿童影星,片酬颇丰。其父孟某的弟弟孟强生活困难。孟某征得小孟同意后,不顾
小孟母亲的反对,将小孟的5000 元片酬以小孟的名义赠与孟强。请问:孟某处分小孟财产的
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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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无效。理由:孟某处分财产不是为了小孟的利益。
24.孟某下落不明满2 年,其妻(利害关系人)刘某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孟某失
踪。法院宣告孟某失踪并指定妻子刘某为孟某财产的代管人。经查,战友王某欠孟某100 万元
借款未还。刘某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刘某向王某请求偿还债务人,法院应当将谁列为原
告?
答案:财产代管人刘某。
25.2014 年3 月8 日,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韩某乘坐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一架MH370 航班(载有
227 名乘客,其中中国大陆153 人,中国台湾1 人,机组人员12 人)从吉隆坡国际机场飞往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飞机起飞38 分钟后即与塔台失去联系,至今下落不明。2016 年3 月8 日,
韩某的妻子何某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韩某死亡。2017 年3 月8 日,公告期届满。
2017 年3 月9 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宣告韩某死亡。请问:韩某的利害关系人申请
宣告韩某死亡有顺序先后的限制么?
答案:没有。
26.自然人孟某、马某、曹某和徐某4 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业(经营范围)
的天津众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营利法人)。本案中存在几个民事主体?
答案:5 个。分别是:①自然人孟某;②自然人马某;③自然人曹某;④自然人徐某;⑤法人
众森公司。
27.黄逢、黄现和金耘共同出资,拟设立名为“黄金黄研究会”的社会团体法人。设立过程中,
黄逢等3 人以黄金黄研究会名义与某科技园签署了为期3 年的商铺租赁协议,月租金5 万元,
押3 付1。此外,金耘为设立黄金黄研究会,以个人名义向某印刷厂租赁了一台高级印刷机。
请问:如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则某科技园的租赁债权如何处理?
答案:黄逢、黄现和金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理由:法人未成立时,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各设
立人(全体设立人)视为合伙关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民法典》第75 条)。
28.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
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请问: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
效力如何?
答案:合法有效。理由:超越依法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
关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或禁止经营的规定外,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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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 万元价格出售
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 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承诺)以
该价格购买。请问:该要约效力如何?
答案:合法效力且该要约对甲公司发生效力。
30.孟某是众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广州出差期间,为自己的妻子刘某购买价值50 万元的
爱马仕手提包一个。请问:该50 万元由众森公司承担还是孟某个人承担?请说明理由。
答案:孟某个人承担。因为法定代表人的非职务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个人承担。
31.众森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孟某对外签订超过1000 万元的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11 月16 日,孟某以众森公司名义与海马公司签订了一份2000 万元的钢材购销合同。
请问:该合同效力如何?
答案:合法有效。因为内部权限限制不得对外,内外有别。
32.甲公司与丙公司的韩某签订房屋销售委托合同,加盖了甲公司公章,由丙公司负责销售甲
公司的楼房,丙公司刚换了法定代表人,但未办理变更登记,韩某是被替换的法定代表人,事
后甲乙公司派律师打听了该消息,并获知实情。请问: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合同效力如何?韩某
的行为如何定性?
答案:合法有效。表见代表(有理由相信)。
33.孟某是众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 月2 日,孟某驾驶众森公司的宾利轿车前往佳茵公司签
订钢材购销合同的路上将行人马某撞伤,花去医药费200 万元。请问:该200 万元医药费由
众森公司承担还是孟某承担?请说明理由。
答案:众森公司承担。因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34.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
货款50 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 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
款清偿发生纠纷。请问:欠款如何偿还?
答案: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5.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
司(以下简称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0
万元。现四海公司北京分公司因拖欠实达公司租金600 万元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经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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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司北京分公司账上共有200 万元,四海公司(总公司)账上有1000 万元。请问:四海公
司北京分公司可否以自己的名义与实达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答案:可以。
36.孟某将自己的手表出卖给马某。二者签订的手表买卖合同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属于。因为该行为充分体现了孟某和马某双方的意思表示。
37.孟某(男,22 周岁)和女友刘某(女,20 周岁)前往北京市海淀区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
记手续。二者的结婚行为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属于。因为该行为充分体现了孟某(男)和刘某(女)双方的意思表示。
38.孟某失恋,心情不爽想打人。因自己口袋里只有200 元,想打马某200 元的。马某天生骨
质疏松,孟某将马某暴揍一顿,花去医药费2000 元。请问:孟某赔偿马某200 元还是2000
元?
答案:2000 元。因为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虽然孟某想发生200 元的法律效果。但是,依
据法律规定要发生2000 元的法律效果。据此可知,事实行为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意思而非行为
人的意思。
39.小孟(6 周岁)在幼儿园的美术课上画了一幅画。请问:谁取得画的著作权?
答案:小孟。因为创作行为属于事实行为,法律效果由法律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完成作品的人
取得著作权。据此可知,事实行为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意思而非行为人的意思。
40.小孟(6 周岁)将父亲老孟价值27500 元的欧米茄手表出卖给隔壁老王并交付。请问:小
孟和老王签订的手表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答案:无效。理由:小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民法典》
第144 条)。
41.中学生甲(13 周岁)每天下午都去篮球场打篮球,顺带买一瓶可乐饮用。乙是拾荒者,以
捡垃圾为生,经常在篮球场捡瓶子。一日甲打完篮球后,就喝可乐,之后将装有半瓶可乐的瓶
子放在操场上,拿着书包就和同学丙一起离开了球场。乙随后捡走了可乐瓶。请问:甲的行为
如何定性?
答案:抛弃(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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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025 年10 月10 日,孟某将自己的手表抛弃。10 月12 日,马某看到后将手表从地上捡走。
请问:孟某何时丧失手表的所有权?
答案:10 月10 日。因为动产所有权的抛弃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孟某完成抛弃行为时
即产生丧失手表所有权的法律效果。
43.2025 年10 月10 日,孟某公开表示将自己的手表赠送给马某。10 月12 日,马某表示接受。
请问:孟某和马某之间的赠与合同何时成立?
答案:10 月12 日。因为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意思表示合意时赠与合同才成
立。
44.孟某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徐某,双方约定租期3 年,月租金1 万元。请问:孟某和徐某之
间的租赁合同属于负担行为还是处分行为?
答案:负担行为。因为租赁合同的效力仅能在孟某和徐某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发生物
权变动,租期届满后,房屋所有权依然归孟某所有。
45.孟某向马某借款200 万元,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马某并前往登记机构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请问:孟某将房屋抵押给马某的行为属于负担行为还是处分行为?
答案:处分行为。因为抵押权的效力使得马某享有了房屋的优先受偿权(物权效力),如到期
孟某不还款,马某可以拍卖房屋并就获得的价款优先偿还自己的债务。
46.孟某欲将自己手中的2 克毒品出卖给马某,马某表示接受。请问:毒品买卖合同成立么?
答案:成立。因为买卖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一诺即成),意思表示合意合同即成立。
47.孟某与甲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培训协议/无名合同),约定孟某交费5 万元,
甲保证孟某在接受甲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孟
某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 分。请问:甲的承诺效力如何?请说
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合法有效。理由: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四个要件,即“强、公、主、
意”。其中:(1)“强”代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2)“公”代表
不违背公序良俗;(3)“主”代表主体(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4)“意”
代表意思表示真实(《民法典》第14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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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甲、乙未婚同居。乙谎称怀孕。迫使甲承诺:甲付给乙“结婚保证金”50 万元,如半年内
不与乙结婚不得要求返还。甲、乙之间的约定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
答案:无效。理由:甲、乙之间的约定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民法典》第153 条)。
49.蒋男与韩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为了专心抚育婚生幼女蒋小萍,韩女将来若与他人结婚,
不得再生育孩子。请问:该约定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无效。理由:该约定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民法典》第153 条)。
50.孟某被王某打成重伤(刑事犯罪/故意伤害罪),支付医药费(民事赔偿)5 万元。孟某与
王某达成如下协议:“王某向孟某赔偿(债权请求权)医药费5 万元,孟某不得告发王某”。
孟某获得5 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王某被判刑。请问:孟某和王某之间的协议效力
如何?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孟某和王某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部分无效,赔偿医药费5 万元的部分有效,孟某不得告
发王某的部分无效(《民法典》第156 条)。
51.孟某17 周岁(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系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
中学高三学生,长得少年老成。3 月1 日,孟某着便装以10 万元(数额过高,超出其意思能力)
从不知情(相对人善意)的北京君太百货商场(以下简称君太百货)购买了钻戒(买卖合同)
一枚,双方约定第2 天上午9 点一手交钱一手交钻戒(同时履行)。请问:3 月1 日,孟某和
君太百货签订的钻戒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效力待定。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其意思能力不相适应的双方民事法律行
为(即合同行为)效力待定。
52.甲委托(民事法律关系)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标的物),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
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有过失)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
请问:甲和丙之间的女装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效力待定。理由: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民法典》第171 条)。
53.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请问:甲的行为是否构
成重大误解?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构成。理由: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标的物的品种、质量、
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
应意思表示(《民法典》第14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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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孟某15 岁,长得少年老成。马某误以为孟某已经25 岁,于是与孟某签订一笔价值30 万元
的汽车买卖合同。请问:马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误解?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不构成。理由:对对方当事人的认识错误构成重大误解,但不包括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
力的认识错误,因为未成年人之保护,优先于交易安全及相对人的信赖系民法之基本原则。
55.孟某购买了众森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价款850 万元,合同约定面积为135 平米。1 年后
交房时,住建部门的测绘报告显示,该房屋的实际面积为150 平米。请问:孟某可否以重大误
解为由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不可以。理由:一般认为房屋面积误差不属于重大误解(《民法典》第147 条)。
56.喜好网球和游泳的孟某从众森公司购买幸福小区商品房(主给付义务)一套,交房时发现
购房时众森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从给付义务)并不存在。经
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请问:众森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请说明理由和
法律依据。
答案:构成。理由: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民法典》第148 条)。
57.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
买主。甲曾以5000 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
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
个貔貅,转手就赚了,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乙信以为真,以5000 元买下石雕。请问:乙
可否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可以。理由: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为,对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149
条)。
58.某校长孟某欲将一套住房以850 万元出售。某报记者马某找到孟某,出价400 万元,孟某
拒绝。马某对孟某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孟某信以为真,以400
万元将该房卖马某。马某实际并无孟某贪污的材料。请问:记者马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胁迫?请
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构成。理由:胁迫,是指以给自然人及近亲属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
益造成损害或以给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权益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其基于
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民法典》第15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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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 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
请问:甲可以基于何种理由撤销与乙签订的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显失公平。理由: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
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151
条)。
60.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孟某从该店购买了一
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孟某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
请问:“假一罚十”的承诺是否属于显失公平?请说明理由。
答案:不属于。理由:假一罚十的本质系单方允诺之债,即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
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
61.众森公司员工孟某在公司年会抽奖活动中中奖,依据活动规则,公司资助中奖员工子女次
年的教育费用,如员工离职,则资助失效。请问:该活动规则的性质如何?请说明理由和法律
依据。
答案:附条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理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限制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民法典》第158 条)。
62.廖某与史某约定,如将来廖某不在甲公司上班,廖某即将其在甲公司附近一套自有公寓卖
给史某。史某为尽快购得该房屋,贿赂甲公司经理,让其辞退了廖某。请问:廖某和史某关于
廖某不在甲公司上班的约定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视为条件不成就。理由: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
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民法典》第159
条)。
63.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 点你家屋顶上来
了喜鹊,我就出10 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 点差几
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
打跑了,至7 点再无喜鹊飞来。请问: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请说明理由和法律
依据。
答案:成立但不生效。理由: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
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本案中,甲不知情
的儿子非合同当事人,因此,其行为对合同不产生影响(《民法典》第15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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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025 年3 月2 日,孟律师胁迫当事人马某和自己所在的A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并
为自己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自己处理马某和曹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 月21 日,
马某获得生效的胜诉判决。请问:授权委托书包括几个事项?分别是什么?
答案:5 个事项。分别是:①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②代理事项;③代理权限;④代理期间;
⑤被代理人签章(《民法典》第165 条)。
65.甲公司与15 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 万
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请问:委托合同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和法律
依据。
答案:无效。理由:效力待定的合同中,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自始无效(《民法典》第
145 条)。
66.孟某委托马某前往云南购买普洱茶。马某自己就是种植普洱茶的茶农。请问:马某可否以
孟某的名义与自己签订茶叶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原则上不可以,但是孟某同意或追认的除外(自己代理/《民法典》第168 条)。
67.孟某委托马某前往云南购买普洱茶。同时,曹某委托马某出售普洱茶。请问:马某可否以
孟某的名义与曹某签订茶叶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原则上不可以,但是孟某和曹某双方同意或追认的除外(双方代理/《民法典》第168
条)。
68.潘某有一批珍贵红木,委托仲某找买家,刘某出价600 万,辛某出价400 万。仲某以潘某
名义(直接代理)与刘某缔约时,辛某找到仲某表示愿意给仲某50 万元回扣,出价350 万购
入该红木,仲某同意。后仲某告知潘某红木市场状况欠佳,只能以该价卖出。仲某与辛某签订
了合同。请问:潘某的损失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仲某与辛某承担连带责任。理由: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
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64 条)。
69.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新款手机并预付了购机款,乙又委托丙办理此事,但未将购机款交给
丙,也未征求甲的意见。丙购得手机后交给甲,甲拒绝接受。请问:乙的转委托行为效力如何?
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无效。理由:乙的转委托行为未征得甲的同意(《民法典》第16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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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甲公司开发的系列楼盘由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公司完工并
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
公司组织工人到甲公司讨要。因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
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工人们才散去。其后,乙公司提起诉讼。请问:法务
小王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代理?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不构成。理由:欠款是否偿还仅法定代表人能决定,不属于法务小王的职权范围(《民
法典》第170 条)。
71.众森公司的市场部内部对各级工作人员进行了职权限制。其中,总监对外可以签订不超过
2000 万元的购销合同;副总监对外可以签订不超过1000 万元的购销合同;工作人员对外可以
签订不超过100 万元的购销合同。10 月16 日,众森公司市场部新录用的员工小孟与海马公司
签订了一份金额为500 万元的设备购销合同。请问:该购销合同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和法律
依据。
答案:合法有效。理由:法人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民法典》第170 条第2 款)。
72.肖某系甲烟草公司经理,因违纪被开除,后伪造公章,于5 月25 日以甲公司名义与不知情
的乙公司约定,向乙出售烟草50 箱,价款50 万。6 月1 日,乙得知肖某被开除,询问甲公司
是否认可该合同,6 月10 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不承认肖某所订立的香烟合同。请问:5 月
25 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香烟合同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效力待定。理由: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民法典》第171 条)。
73.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
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
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请问:业务员乙的
行为是无权代理还是表见代理?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表见代理。理由:相对人丙公司有理由相信业务员乙有代理权(《民法典》第172 条)。
7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钢材购销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刘某和谢某经各自董事会决议分别代
表甲乙公司订立合同,且均已签字盖章。乙公司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钢材购销合同中所
盖甲公司公章系其法定代表人刘某伪造。请问:《钢材购销合同》的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和
法律依据。
答案:合法有效。理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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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未超越权限,法人、非法人组织仅以合同加盖的印章不是备案印章或系伪造的印章为由主张
该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的,法院不予支持(《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2 条第1 款)。
75.2026 年1 月1 日,孟某向马某借款2000 万元,双方约定,债务人孟某绝不赖账,放弃拒
绝履行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利益)。请问:该约定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和法
律依据。
答案:无效。理由:诉讼时效期间的适用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诉讼时效抗辩
权)预先放弃的行为因违法而无效(《民法典》第197 条)。
76.2019 年10 月10 日,孟某将2000 万元存入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合同/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
期限1 年。2023 年10 月16 日,孟某前往工商银行支取2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工商银行可否
以超过3 年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不可以。理由: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之所以不受诉讼时效期间限制(《诉讼时效
规定解释》第1 条)。
77.孟某有一辆轿车(特殊动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马某甚是喜爱,欲借用3 天。孟某欣然接
受,将轿车交付于马某。借期届满后,马某拒不归还轿车。请问:孟某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欲
请求马某返还轿车(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即物权请求权),是否受期间限制?请说明理由和
法律依据。
答案:不受。理由:轿车系登记的特殊动产,存在登记制度,不存在举证困难,不会浪费司法
资源(《民法典》第196 条)。
78.孟某有一块手表(普通动产),马某甚是喜爱,欲借用3 天。孟某欣然接受,将手表交付
于马某。借期届满后,马某拒不归还手表。请问:孟某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欲请求马某返还手
表(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即物权请求权),是否受期间限制?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受3 年诉讼时效期间限制。理由:手表系普通动产,不存在登记制度,法律需要催促孟
某及时行权(《民法典》第196 条)。
79.2019 年10 月10 日,孟某向马某借款2000 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 年。2023 年10 月
16 日,债权人马某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孟某还款的,法院应否受理?请说明
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应当受理,不得裁定不予受理。理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虽然2000 万元债权变成
了自然之债(丧失了法院的强制执行力/只能由债务人自力救济),但是,债权本身依然存在。
因此,法院必须受理(《民法典》第18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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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019 年10 月10 日,孟某向马某借款2000 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 年。2023 年10 月
16 日,债权人马某向债务人孟某主张归还全部欠款。债务人孟某同意先还200 万。请问:孟
某的行为将产生何种法律效力?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视为在200 万元范围内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诉讼时效抗辩权),在200 万元范围内,
孟某和马某形成了一份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单方允诺之债),200 万元新债权的诉讼时效期
间重新起算(死灰复燃)。注意:剩余的1800 万元债务依然处于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状态,
债务人孟某依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有权拒绝履行)。
81.孟某8 周岁,多次在国际钢琴大赛中获奖,并获得大量奖金。孟某的父母为了孟某的利益,
考虑到孟某的奖金存放银行增值有限,遂将奖金全部购买了股票,但恰遇股市暴跌,孟某的奖
金损失过半。如主张赔偿,孟某对父母的诉讼时效期间何时计算?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190 条)。
82.2022 年5 月,甲向乙借款10 万元。同年10 月,乙请求甲在2023 年10 月1 日前还款,甲
同意。后甲未按期还款。2023 年11 月1 日,甲请求乙将还款期延长1 年,乙未同意。因甲迟
迟未还款,乙拟提起诉讼。请问:本案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
答案:2023 年11 月2 日。理由:义务人请求延期履行的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83.天津市幸福村村民孟某和刘某夫妇承包了村里的一块地种植玉米。后土地上产出玉米2 万
斤。请问:玉米归谁所有?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孟某和刘某夫妇。理由:孟某和李某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用益物权人)。天然孳息的
归属分三步确定:第一步:有约从约;第二步:无约归所有权人;第三步:有用益物权人的归
用益物权人。
84.孟某在自家小区内捡到100 元人民币。请问:该100 元人民币归谁所有?
答:孟某。理由:原则上货币谁占有归谁所有。但是,基于不当得利规则,孟某应当返还给失
主。
85.孟某将自己的手表借给马某用3 天。第2 天,孟某可否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请求马某返还?
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不可以。理由:虽然孟某是手表的所有权人,但马某对手表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存在
合法有效的借用合同且借期尚未届满/《民法典》第23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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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孟某将自有房屋卖给马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马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王某经
常失眠。请问:王某可以请求谁排除妨碍?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王某既可以请求马某(行为妨碍人)排除妨碍,又可以请求孟某(状态妨碍人)排除妨
碍(《民法典》第236 条)。
87.孟某和王某系邻居。孟某家的一堵墙已经老旧不堪,随时可能倒塌。王某每次经过时都胆
战心惊。请问:王某可否请求孟某消除危险对即将倒塌的墙进行维修?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有权。理由: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且消除危险请求权不受诉讼时
效期间的限制(《民法典》第236 条)。
88.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
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
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请问:(1)小贝对老马在行使何种请求权?(2)老
马对小贝在行使何种请求权?
答案:(1)物权请求权。理由:小贝请求老马归还足球。(2)债权请求权。理由:老马请求
小贝赔偿损失。
89.2025 年3 月2 日,孟某将自己的房屋以850 万元的价格出卖给马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
合同(仅发生债权效力,二者互相对对方享有债权请求权),约定同年4 月21 日双方前往海
淀区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房价暴涨,孟某反悔,拒绝办理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效
力,不发生物权变动)手续。请问:
(1)马某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孟某和马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
答案:(1)不能。理由:未办理过户登记,马某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民法典》第209 条)。
(2)合法有效。理由: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基
于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马某有权追究孟某的违约责任,请求孟某继续履行过户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215 条)。
90.2024 年3 月2 日,众森公司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开始预售期房。孟某为了(合同目
的)结婚需要购买房屋一套,双方遂于4 月21 日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孟某购买
众森公司开发的北京市海淀区幸福小区2 号楼2 单元402 室。合同中约定:“孟某应于合同
签订后30 日内向众森公司交纳全部购房款850 万元,众森公司应于2025 年4 月21 日交房并
于交房后30 日内协助孟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孟某为确保自己将来能取得房屋所
有权,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措施?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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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预告登记。理由: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
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民法典》第221 条)。
91.某宾馆为了8 月8 日的开业庆典,于8 月7 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
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 月9 日通过电话向
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 月15 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请问:
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8 月9 日。理由:双方的买卖合同自8 月9 日生效(简易交付/《民法典》第226 条)。
92.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
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随时可以请求返还)。2012 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
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 年下半年,蔡永因结
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请问:蔡永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蔡永自父母死亡时即获得房屋所有权。理由: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不影响蔡
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继承取得所有权/《民法典》第230 条)。
93.甲出境经商下落不明,2015 年9 月经其妻乙请求被K县法院宣告死亡,其后乙未再婚,乙
是甲唯一的继承人。2016 年3 月,乙将家里的一辆轿车赠送给了弟弟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
登记。2016 年10 月,经商失败的甲返回K县,为还债将登记于自己名下的一套夫妻共有住房
私自卖给知情的丁;同年12 月,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请问:乙何时取得甲遗产的所有权?
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甲被宣告死亡时(2015 年9 月)。理由:因继承(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取得物权的,
自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死亡时,其中死亡包括自然死亡/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发生效力(法
律依据:《民法典》第230 条)。
94.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
经完成了外装修。请问:中州公司因何种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事实行为(合法建造/《民法典》第231 条)。
95.甲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其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楼房,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3 年后甲死
亡,其唯一继承人乙将房屋卖给同村的丙,并交付丙占有使用。请问: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乙。理由:甲因合法建造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作为唯一继承人,自甲死亡时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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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房屋所有权(无需办理过户登记)。最后,乙将房屋卖给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
不发生物权变动。综上,现房屋所有权归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230、231 条)。
96.2025 年10 月1 日,孟某将自己的手表委托徐某保管(不发生物权变动/实践性合同/标的物
所有人和占有人分离)。徐某因购房急需用钱,遂于10 月2 日以自己的名义将孟某的手表卖
给马某。10 月3 日,马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徐某支付了27500 元。10 月4 日,徐某将手表
交付给了马某。10 月5 日,孟某获悉此事。请问:
(1)徐某以自己的名义将孟某的手表卖给马某的行为是有权处分,还是无权处分?
(2)徐某与马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答:(1)无权处分。理由:无权处分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处分他人或共有的财产。(2)合法有
效。理由: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仅影响合同履行。
97.甲出境经商下落不明,2015 年9 月经其妻乙请求被K县法院宣告死亡,其后乙未再婚,乙
是甲唯一的继承人。2016 年3 月,乙将家里的一辆轿车赠送给了弟弟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
登记。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如下问题:
(1)乙将轿车赠送给弟弟丙的行为是否构成无权处分?
(2)丙可否主张善意取得?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1)不构成。理由:乙在赠与自己的轿车,属于有权处分。(2)不可以。因为乙的行
为属于有权处分,与善意取得无关,善意取得的前提条件是无权处分(《民法典》第311 条)。
98.甲将其1 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 万元。乙先付了20 万元,余款在6 个月内分期支
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
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 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
根据上述案情及示意图,请回答如下问题:
(1)甲将汽车出卖给丙的行为是否构成无权处分?
(2)丙可否主张善意取得?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1)不构成。理由:甲在出卖自己的汽车,属于有权处分。(2)不可以。因为甲的行
为属于有权处分,与善意取得无关,善意取得的前提条件是无权处分(《民法典》第311 条)。
99.2023 年8 月10 日,孟某将自己价值27500 元的欧米茄手表丢失,被洪某拾得(动产遗失
物的拾得/事实行为/与拾得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无关)。9 月10 日洪某将该手表以25000 元卖给
了不知情的王某并交付。2024 年1 月1 日,孟某得知(开始起算行权期间)如孟某向王某请
求返还手表(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即物权请求权),是否受期间限制?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
据。
答案:2 年除斥期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马某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31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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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孟某家饲养的泰迪犬丢失,马某捡到后向据为己有。一周后,孟某得知马某拾得泰迪犬请
求其返还,马某拒不返还。经查,马某在饲养泰迪犬期间支出2000 元必要费用。请问:马某
可否向孟某请求支付2000 元必要费用?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不可以。理由:马某侵占遗失物,丧失必要费用请求权(《民法典》第317 条)。
101.孟某欲更换一部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将自己的旧苹果手机丢到垃圾桶里。邻居6 岁的小王
将手机捡走。请问:小王可否主张取得手机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答案:可以。理由:先占属于事实行为,与占有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无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亦
可以主张先占。
102.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民
法典》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请问: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
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答案:可以。理由: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
得其所有权。
103.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 万元,约定张某
和李某分别享有6 万元和4 万元。同时约定该10 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 个月后返还给
张某6 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
还张某款项。请问: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几万元?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6 万元。理由: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民法典》第309 条)。
104.甲村为了灌溉A地,与乙村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4000 元,在乙村的
水库取水10000 立方米;期限20 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权利登记。请问:甲村和乙村
设定的有关取水的权利属于何种权利?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地役权。
105.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
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 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 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
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请问:乙是否有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请说明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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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无权。理由:甲搬运建材用乙家门前经过系相邻关系(相邻通行权),乙负有最低限度
的容忍义务,无权阻拦。
106.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请
问:学校与研究院之间的关系是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地役权关系。
107.孟某向徐某借款2000 万元用于投资开公司。借期1 年。马某将一件禁止流通的文物抵押
给徐某。马某和徐某签订了一份书面抵押合同。借款到期后,孟某的全部财产仅有200 万元。
徐某可以请求马某赔偿多少?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徐某可以请求马某赔偿不超过900 万元。理由: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抵押合同无效,马
某有过错,徐某也有过错。因此,马某应当承担孟某不能清偿部分的不超过1/2 的赔偿责任(缔
约过失责任)。承担责任后,无条件向孟某追偿(《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17 条)。
108.孟某向马某借款200 万元用于高利转贷,借款期限1 年。曹某以自己价值500 万元的房屋
为该笔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经查,曹某不知孟某高利转贷的意图。书面
抵押合同第96 条约定,抵押合同的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曹某对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
担担保责任。到期后,孟某无力还款,各方发生纠纷。请问:抵押合同第96 条性质、效力如
何?法律依据为何?
答案:独立担保,无效。理由: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约
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民法典担
保制度解释》第2 条第1 款)。
109.孟某与马某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孟某向马某借款850 万元,借款期限为1 年,如
到期不还款,需承担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当日,曹某与马某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曹某
将自己的房屋为孟某的借款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如曹某未依约履行担保责任,
需从逾期之日起另行支付逾期违约金”。请问:曹某和马某之间的约定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
和法律依据。
答案:部分无效。理由:债权人和担保人针对担保责任的承担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导致担保
人的责任范围超过主债务人,超过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担保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民法典》
第156 条/《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3 条)。
110.孟某向马某借款800 万元,同时又与马某签订了书面房屋抵押合同,约定孟某将自己价值
1250 万元的房屋抵押给马某,如孟某到期不能偿还借款,马某可以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并
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孟某不能还款。请问:孟某和马某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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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如何?效力如何?法律依据为何?
答案:流押条款。无效。理由: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
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第401 条)。
111.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 万元,期限1 年。丙公司以10 辆宝马轿车作抵押担保,办理了
抵押登记手续。3 月2 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归还800 万元。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剩余
的200 万元。请问:乙银行有权主张就多少辆宝马轿车行使抵押权(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权)?
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10 辆。理由:意定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主债权尚未清偿完毕,担保物一个都不能少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38 条)。
112.3 月2 日,孟某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 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将房屋为工商银行办理了
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应工商银行的要求为该房屋投保了火灾财产保险。4 月21 日,孟某的
房屋失火。保险公司赔偿孟某保险金200 万元。请问:工商银行是否可以就该200 万元主张
优先受偿权?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有权。理由:基于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人(债权人)工商银行可以就获得
的保险金优先受偿(《民法典》第390 条/《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42 条)。
113.2025 年10 月10 日,孟某向工商银行贷款500 万元用于投资。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
约定双方于10 月16 日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担保范围为500 万元。10 月
16 日,孟某拒绝配合工商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请问:孟某和工商银行之间的房屋抵
押合同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合法有效。理由:基于区分原则,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第
215 条)。
114.甲向乙银行贷款,以其别墅设定抵押权。之后,甲在别墅院内建造了独立车库。贷款到期,
甲无力偿还。乙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财产包括哪些?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别墅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主义)。理由: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
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
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民法典》第397 条)。
115.2025 年3 月2 日,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0 万元,将自己的一台铲车抵押给乙银行,双
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4 月21 日,甲公司将该铲车以3000 万元的
价格出卖给丙公司并交付,丙公司对铲车已经抵押给乙银行的事实并不知情。后甲公司无法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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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乙银行贷款。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如下问题:
(1)乙银行是否有权向丙公司请求行使抵押权,拍卖铲车优先受偿?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2)丙公司如何救济自己的合法权利?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1)有权。理由:乙银行的铲车抵押权已登记,得对抗善意买受人丙公司(《民法典》
第403 条)。(2)丙公司有两种选择,择一选择:①基于合法有效的铲车买卖合同追究甲公
司的违约责任。②丙公司(第三人)可以代债务人甲公司向债权人乙银行履行债务,即第三
人代为履行(《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0 条)。
116.2025 年3 月2 日,献贵养殖场(商事主体)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主合同)2000 万元,
贷款期限2 年,将自己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一并抵押给工商银
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献贵养殖场营业执照明确记载的经营范围包括活鸡、活鸭销售等。
4 月21 日,献贵养殖场将存栏的养殖物2 万只活鸡出售给乙肉联厂并交付的。经查,肉联厂
已经支付价款。工商银行可否将2 万只活鸡追回?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不可以。理由:动产浮动抵押权就算登记,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
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乙肉联厂(《民法典》第404 条/《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6
条)。
117.2024 年3 月2 日,孟某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马某并交付。租期5 年,月租金1 万元。4 月
21 日,孟某向曹某借款850 万元,期限1 年,又将该房屋抵押给曹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后,孟某无力还款,曹某委托法院拍卖该房屋,王某以750 万元拍得该房屋并办
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请问:王某获得房屋所有权后,可否以所有权人的身份请求马某搬
离房屋?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不可以。理由: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
的影响。即抵押权实现后,适用“抵押不破租赁”规则,租赁合同对标的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405、725 条)。
118.2025 年3 月2 日,孟某向马某借款850 万元,借期1 年,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马某并办理
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如下问题:
(1)抵押期间,孟某转让房屋是否需要征得马某的同意?
(2)抵押期间,孟某将房屋出卖给曹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抵押权人马某可否对转让的
价款主张物上代位权?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1)不需要。理由:设定抵押权,仅是在物上设定了权利负担,抵押人孟某作为抵押
财产的所有权人,有权自由转让房屋(《民法典》第406 条)。(2)不可以。理由:抵押人
将转让所得的价款,不属于代位物范畴,抵押权人不得主张物上代位权(《民法典》第39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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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孟某向马某借款1250 万元,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马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上述
案情,请回答如下问题:
(1)马某可否在不转让1250 万元主债权的情况下,单独将对孟某的房屋抵押权转让给第三人
工商银行?
(2)马某为替好友曹某从工商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可否在不转让1250 万元主债权的情况下,
单独将对孟某的房屋抵押权为工商银行的债权提供担保?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1)不可以。理由:抵押权系从权利,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民法典》第407
条)。(2)不可以。理由:抵押权系从权利,不得与债权分离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民法
典》第407 条)。
120.孟某向马某借款1250 万元,将自己价值850 万元的房屋抵押给马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
续。同时,曹某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孟某无力偿还借款。请问:如马某放弃债务人孟某
提供的房屋抵押权,曹某如何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原则上,曹某仅承担400 万元的保证责任,除非曹某愿意承担全部1250 万元的责任。
理由: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
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民法典》
第409 条)。
121.2025 年4 月20 日,孟某向马某、曹某和徐某分别借款100 万元、200 万元和300 万元,
以自己价值500 万元的房屋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同年4 月21 日为马某办理了抵押登记
手续,4 月25 日为曹某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4 月28 日为徐某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
期后,孟某无力还款,将房屋拍卖后,马某、曹某和徐某的债权清偿顺序为何?请说明理由和
法律依据。
答案:马某> 曹某> 徐某。理由: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均登记的,基于登记在
先原则,先登记的优先于后登记的(《民法典》第414 条)。
122.2025 年4 月20 日,孟某向马某、曹某和徐某分别借款10 万元、20 万元和30 万元,以
自己价值50 万元的轿车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同年4 月21 日为马某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但是,未给曹某和徐某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孟某无力还款,将宝马轿车拍卖后,
马某、曹某和徐某的债权清偿顺序如何?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马某> 曹某和徐某(同一顺序按比例清偿)。理由: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
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登记与未登记并存的,登记的优先于未登
记的。均未登记的,同一顺序按比例清偿(《民法典》第41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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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孟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马某借款(主合同)100 万元,曹某借款(主合同)300 万
元,王某借款(主合同)500 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3 月2 日,如孟某将第一顺
位马某的100 万元债权清偿完毕。请问:曹某和王某的顺位是否会自动升进?请说明理由和法
律依据。
答案:会。理由:顺位在先的抵押权因行使抵押权以外的原因而消灭时(如抵押担保的债权因
清偿而消灭),顺位在后的抵押权顺位升进(《民法典》第393 条)。
124.甲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0 万元,约定2021 年12 月3 日一次
性还本付息。甲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乙银行多次催收未果,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23 年3
月9 日。请问:乙银行抵押权能够得到法院保护的最后日期是?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2026 年3 月9 日(即3 年诉讼时效期间)。理由: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
(可变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法典》第419 条)。
125.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23 年3 月1 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
给乙。同年4 月1 日甲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请问:质押合同于哪天生效?
质押权于哪天取得?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质押合同于3 月1 日生效;质押权于4 月1 日取得。理由: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
设立(《民法典》第429 条)。
126.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 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
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 元给
李某。请问:李某可否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不可以。理由:民事留置权需要同时满足四个要件:(1)债权已到期;(2)合法占有
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3)基于同一法律关系;(4)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当事人约
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不属于合法占有且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不可以留置(《民
法典》第447 条)。
127.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
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
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请问:如小贝拒绝赔偿,老马可否对足球行使留置权?
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不可以。理由:民事留置权需要同时满足四个要件:(1)债权已到期;(2)合法占有
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3)基于同一法律关系;(4)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当事人约
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不属于合法占有且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不可以留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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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第447 条)。
128.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
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
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
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请问:《商铺认购书》的性质如何认定?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
据。
答案:预约合同。理由: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
构成预约合同(《民法典》第495 条)。
129.众森公司是由孟某、马某、曹某和徐某四人发起设立的一家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
股权架构为孟某80%、马某10%、曹某和徐某各5%。2021 年2 月1 日,孟某恶意决定将众森
公司的全部资产用于一个大型投资项目,待债权人上海锦石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石园
公司)要求众森公司偿还贷款时,发现众森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请问:孟某对锦石园公司
的债权应否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为何?
答:应当。理由: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
害法人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孟某作为众森公司的控股股东
滥用众森公司的独立地位和出资人的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锦石园公司的利益。因此,孟某和众
森公司应当对锦石园公司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83 条。
130.2017 年11 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某省有限公司A市分公司(以下简称A分公司)推出“充
话费、送话费+抽奖”活动,该活动的具体内容以宣传栏形式在营业厅展示。11 月24 日,刘
某在A分公司营业厅看到该宣传栏,遂在业务办理窗口以口头形式提出办理“神州行标准卡”
并参与"充话费、送话费+抽奖”活动的申请。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如下问题:刘某以口头
形式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的意思表示何时生效?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知道时。理由: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本案中,刘某
以口头形式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的意思表示,系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自A分
公司知晓时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37 条。
131.2017 年11 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某省有限公司A市分公司(以下简称A分公司)推出“充
话费、送话费+抽奖”活动,该活动的具体内容以宣传栏形式在营业厅展示。11 月24 日,刘
某在A分公司营业厅看到该宣传栏,遂在业务办理窗口以口头形式提出办理“神州行标准卡”
并参与"充话费、送话费+抽奖”活动的申请。请问:如果A分公司“充话费、送话费+抽奖”
宣传展示的行为构成要约,该意思表示何时生效?请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为何?
答案:发布时。理由: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本案中,A分公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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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栏公告发布活动规则后,不特定人均可以通过公众媒介知晓,法律上视为已经到达了相对
人的支配范围,处于相对人随时可以了解的状态,适用发布生效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139 条。
132.2019 年3 月2 日,牛年年父亲为牛年年(15 周岁)报名参加学优公司的数学培训班,并
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牛年年父亲一次性支付全年培训费用5000 元。查明,就校外培训
机构,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规定,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
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 个月的费用”。请分析牛年年父亲与学优
公司签订的《培训服务合同》是否会因收费条款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发展的意见》而无效?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不能。理由: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方才无效。本案中,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是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效力级别上属于国务院规范
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3、153
条;《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6 条。
133.2017 年6 月20 日,张某发短信给好友钱某,欲将其宠物狗大妞出卖。短信中称:钱某应于
收到短信后一周内回复并支付价款500 元,付款后即可取得宠物狗大妞的所有权;张某应于
2018 年1 月13 日放假回家时,将宠物狗大妞送至钱某家中,此前宠物狗大妞仍由张某负责保
管照顾。2017 年7 月1 日,钱某回复短信同意,并将500 元转至张某的银行卡账户。其后,
张某回复短信言明已收到500 元转账。2017 年8 月1 日,宠物狗大妞产下3 只小狗:小白、
小黄、小花。张某知晓同学陈某喜欢柴犬,便在陈某前来围观时误导其认为该宠物狗的品种为
日本柴犬,陈某十分喜爱,愿以市价1000 元购买宠物狗小白、小黄、小花。张某同意,将3
只狗交予陈某,陈某支付1000 元现金。陈某对张某和钱某的买卖合同并不知情。2017 年8 月
5 日,陈某带宠物狗小白、小黄、小花去宠物医院注射疫苗,得知3 只狗并非日本柴犬,而是
秋田犬。请问:陈某能否请求张某取回3 只小狗并返还1000 元价款?请说明理由。
答案:可以。理由: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四:(1)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2)行为人
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3)相对人因行为人的欺诈陷入错误认识;(4)相对人基于错误
认识而实施了与内心真实意思不一致的行为。本案中,张某误导陈某认为该宠物狗的品种为日
本柴犬,构成欺诈。受欺诈方陈某有权撤销宠物狗买卖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应
恢复原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152 条。
134.王某是红冈市务工人员,在红冈市工作10 余年,有较多存款,计划在该市购置房产。丁
某是红冈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天蓝公司(以下简称天蓝公司)负责人的亲戚,听说王某欲购房,
便谎称天蓝公司开发的楼盘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极力劝诱王某从天蓝公司处购房。王某轻信
此言,便与天蓝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天蓝公司对此毫不知情。天蓝公司于2018 年2 月1
日向王某交付房屋,王某随后搬入居住。然而,王某入住后发现该小区设施简陋,环境杂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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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丁某的描述有着天壤之别,遂觉受骗。请问:天蓝公司与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合法有效。理由: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
律行为,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
案中,尽管王某是在受到第三人丁某的欺诈后与天蓝公司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天蓝公司不
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因此,王某无权请求撤销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9
条、《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 条。
135.2017 年11 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某省有限公司A市分公司(以下简称A分公司)与刘某签
订了《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第4 项规
定,如果“甲方(刘某)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或余额不足等非乙方(A公司)原因造成的结
算时扣划不成功的”,则乙方(A公司)有权暂停或限制甲方(刘某)的移动通信服务。这是
否意味着该电信服务合同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否。理由: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
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服务协议》
第4 项的规定,只是影响A分公司承担责任的大小,不会导致该服务合同本身生效或失效。因
此,该项规定不意味着该合同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58 条。
136.2017 年5 月1 日,酒店新招员工贺某开始在公司上班。根据要求,贺某自该日起一个星期
内只能观摩学习。5 月4 日下午,顾客钱某来住店,恰逢酒店值班经理葛某有事出去。贺某没
想太多,根据前台留下的酒店房价牌信息,告知钱某每晚房价960 元,并直接为其办了入住手
续。由于预计入住7 晚,钱某信用卡预授付款总金额为10920 元,其中房费6720 元,剩余为
押金。但该价牌是葛某不小心留在桌台上的,其上价格是一个月前淡季价格,现阶段当日每晚
价格应是1280 元,贺某对此并不知情也未注意到。第8 天上午,钱某电话退房。12 日,钱某
收到信用卡短信通知,扣款8960 元。因多扣了2000 多元,钱某就打电话给酒店,要求解释
并退款。酒店经理回复称,价款是员工弄错了,实际按照每晚1280 元结算。由于酒店坚持不
退款,钱某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其退款。请问:贺某代表酒店与钱某的缔约是否有效?请说明
理由。
答案:有效。理由:法人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本
案中,贺某尽管因酒店管理制度无权代理公司缔约,但其当时在酒店前台,以酒店名义与钱某
沟通、为之办理入住等,应当认为构成职务代理。由于钱某无法知悉贺某是否在实习期或者无
签约权等。因此,应当属于善意相对人,缔约合法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70 条。
137.郑某乘坐康泰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大巴,行至中途时,因一辆客车横侧于路中,旅游大巴让
车上的乘客下车后停车牵引,但并未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王某醉酒驾车至此撞伤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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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郑某为此支出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5 万元。郑某认为康泰旅行社违反了旅游合同中保障
游客旅行期间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遂以康泰旅行社为被告提起违约之诉,诉讼过程中,双方
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康泰旅行社赔偿郑某50000 元。请问:在郑某获得50000 元的赔偿之
后,其是否可以继续向王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可以。理由: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
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据此可知,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发生于合同当事人之间。
本案中,侵权人王某并非合同当事人,王某所实施的侵权行为并不构成违约,郑某与王某之间
不存在责任竞合的关系。因此,郑某可以继续向王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186 条。
138.2017 年2 月14 日“情人节”晚,赵某因与男友不和,独自一人前往汉西区某酒吧饮酒消
愁。晚上12 点后,赵某通过手机网络平台APP派单,约乘一辆由吴某驾驶的出租车,欲返回
位于汉东区的家中。上车后,赵某坐于出租车的后排座位。途中,赵某不停地向吴某哭诉自己
受了委屈,情绪颇为激动。当车行至长水大桥汉东桥头上桥路段时,赵某向吴某声称自己要呕
吐,并拉开车门想要下车。虽然该桥路段为禁停路段,但赵某已拉开车门,吴某便立即将车停
在路边。赵某独自下车呕吐,吴某则在车上等待。数分钟后,吴某未见赵某上车,遂下车寻找,
结果发现赵某已从10 多米高的桥面坠落死亡。现查明,案发时吴某是在长水大桥的人行道边
停车,该人行道距离大桥栏杆还有3 米左右的距离。同时,出租车车主钱某与出租车公司之间
为劳动关系。吴某当晚仅为出租车车主钱某的代班人,其并非出租车公司雇员。请问:赵某家
属可以向法院提起何种损害赔偿之诉?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侵权之诉或违约之诉。理由: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的,受损害
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本案中,司机吴某接单后,乘客赵某与出租车
公司之间成立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因司机吴某的违约行为,致乘客赵某生命权遭受损害,从而
构成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受损害方有权选择提起侵权之诉或违约之诉。法律依据:《民
法典》第186 条。
139.2008 年5 月5 日,A建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
《建筑施工协议》,该协议约定B公司将其开发的某楼盘工程发包给A公司施工,付款方式为:
部分工程款以建成后房屋中的5 套抵顶,B公司保证所抵顶房屋销售手续合法有效。2009 年2
月22 日,陈某与A公司签订《房屋销售合同》,约定:陈某购买B公司抵给A公司的一套600
平方米房屋,单价为5000 元/平方米,价款为300 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交付首付款
150 万元,余款通过银行按揭方式,在2009 年9 月1 日房屋交付使用前支付;根据A公司与B
公司之前的约定,房屋的销售许可证、银行按揭、产权办理等手续系由B公司协助陈某办理。
合同签订当日,陈某即向A公司交付首付款150 万元。后因A公司与B公司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产生纠纷,B公司未履行《建筑施工协议》约定的抵顶义务,致使陈某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和取
得房屋所有权。B公司于2009 年9 月2 日取得案涉房屋的预售许可证,于2010 年7 月将案涉
房屋出售给案外人致使陈某无法取得涉案房屋。2018 年8 月,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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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陈某与A公司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2)判令A公司返还陈某购房款150 万元
及利息;(3)判令A公司与B公司连带赔偿陈某房屋增值损失886.98 万元。请问:陈某在知
道权利受到侵害8 年后即2018 年才提起诉讼,法院能否以诉讼时效已届满为由不予受理?请
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答案:不能。理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院不得主动适用(“法院不得主动适用”系采分
点,1 分)诉讼时效已届满为由不予受理。本案中,陈某知道权利受侵害8 年后起诉,已经超
过3 年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但是,法院需被动司法,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民
法典》第19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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