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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 课 珍惜婚姻关系
目录
01 基础达标练
考点01 珍惜婚姻
考点02 离婚要慎重
考点03 平等的人身关系、平等的财产关系
02 重难突破练
03 真题溯源练
04 时政预测练
01 珍惜婚姻
1.阿明与小芳通过微信认识并谈恋爱,多次接触之后,发现两人并不合适,小芳多次提出分手均遭拒绝。
阿明多次威胁小芳的人身安全,没收她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并将小芳软禁在自己家里。小芳无奈
之下,被迫与阿明登记结婚。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芳能以违背自己意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婚姻关系
②该婚姻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③小芳应该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与阿明离婚
④小芳可以追究婚姻登记机关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材料中小芳是受阿明胁迫而结婚的,二者的婚姻不合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违
反了小芳个人的自由意愿,故小芳能以违背自己意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婚姻关系,①②正确。
③:我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小芳是受阿明
胁迫而结婚的,属于不合法的婚姻,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因此,小芳应该向人民法院请
求撤销其与阿明的婚姻,而不是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与阿明离婚,③排除。
④:阿明与小芳是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故婚姻登记机关没有过错,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张某已婚,但与妻子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女青年王某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她嫁给张某。张某编造
与妻子已离婚的谎言,承诺与王某结婚,并与王某同居。王某的父母收取了张某彩礼五万元。对此分析合
理的是( )
①王某的父母干涉了王某的婚姻自由
②张某的行为是违法的
③张某和王某已同居,是合法婚姻
④张某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与张某协议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王某父母强迫王某嫁给张某,干涉了王某的婚姻自由,①正确。
②:法律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张某隐瞒已婚事实与王某同居,违反了法律规定,②正确。
③:结婚需要符合法定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③排除。
④:协议离婚不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④排除。
故本题选A。
3.某男青年与某女青年相爱多年,直至准备结婚双方父母相见时才意外发现,男青年的母亲与女青年的
母亲是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男青年与女青年是三代直系血亲
②男青年与女青年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③男青年与女青年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④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可办理结婚登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男青年的母亲与女青年的母亲是同胞姐妹,说明男青年和女青年有着共同的外祖父母。他们
之间是旁系血亲关系,且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自己算一代,父母算一代,祖父母、外祖父母算一
代),并非三代直系血亲,①排除。
②③:材料分析:由于该男青年的母亲与该女青年的母亲是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故该男青年与该女青年
是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妹(表姐弟),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
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所以该男青年与该女青年不能进行结婚登记,②③正确。
④: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为近亲结婚会大大提高隐性遗传病的
发病率,对后代健康不利。由于男青年与女青年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所以他们不能办理结婚登记,④
排除。
故本题选C。
4.2024 年11 月,某县16 岁女孩小甜在父母的决定及安排下与本县男子小明相亲,同年12 月30 日订婚后,
男方将26 万元彩礼钱交付小甜父母。2025 年1 月,小甜独自前往外地打工,小明得知后,组织3 名家人前
往该地强行将小甜带回,2025 年2 月14 日在返回家途中,小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报警。据此,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
①小甜父母的做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②借婚姻索取财物,违背了法律规定,但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③小明及其家人的做法侵犯了小甜的人身自由权利
④若小甜在订婚后随即自愿登记结婚,该婚姻受法律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婚姻自由原则是指公民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不受任何人的强
制和干涉。材料中小甜父母的做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①正确。
②: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违背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②排除。
③:阿某及其家人前往外地强行将小甜带回的做法,侵犯了小甜的人身自由权利,③正确。
④: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女性的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小甜未达法定婚龄,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
该“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无效婚姻,④排除。
故本题选A。
5.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25 年5 月10 日起施行。以下是《条例》的部分内容: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
○婚姻登记机关应严格保密当事人信息,禁止泄露或滥用;
○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内地居民结婚仅需身份证及无配偶声明,无需提交户口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对婚姻登记场所的规范化、便利化建
设。
据此,可以推断出( )
①甲婚前隐瞒自己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其配偶可请求法院认定婚姻无效
②乙丙登记结婚,工作人员询问乙的婚史及离婚原因,可能侵犯乙隐私权
③《条例》的修订意味着放宽结婚法定条件,有利于充分保障婚姻自由
④修订后的《条例》通过细化登记规范等举措,完善婚姻登记服务体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条例》规定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甲的情形配偶可请求撤销婚姻,而非认定无效,①
混淆“无效”与“可撤销”概念,①排除。
②:《条例》明确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严格保密当事人信息,禁止泄露或滥用”。乙的离婚原因属于个人
隐私范畴,工作人员在登记过程中询问该信息,若缺乏合法依据或超出必要登记范围,可能构成对乙隐私
权的侵犯。婚姻登记应聚焦于法定必备信息的核实,过度询问私人生活细节不符合保密原则,②正确。
③:《条例》中“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规定延续了我国婚姻法律对结婚实质要件的
严格要求,并未放宽法定结婚条件。“全国通办”等措施是优化登记程序、提升服务便利性的体现,旨在
保障婚姻自由的实现效率,而非降低结婚门槛,③排除。
④:修订后的《条例》通过“全国通办”简化了异地登记流程,“加强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便利化建
设”明确了政府提升服务水平的责任,这些细化的登记规范和服务要求共同完善了我国婚姻登记服务体系,
体现了政务服务便民化的趋势,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M 村的赵某与刘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
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久,赵某外出打工挣钱,刘某在老家生活。后赵某对同单位的方某一见钟情,
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刘某得知真相,于是以赵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人民法院。
(1)赵某与刘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赵某与方某的婚姻是不是合法婚姻?
(2)结合材料,谈一谈合法婚姻对人生的重要意义。
【答案】(1)赵某与刘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赵某与方某办理了结婚登
记,他们的婚姻是合法婚姻,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从道德方面来讲,赵某的行为是极不道德的,理应
给予强烈的谴责。
(2)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赵某与刘某的“婚姻”因未办
理结婚登记,不受法律的保护。这启示我们,只有合法的婚姻才能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保护双方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顺利解决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家庭纠纷,才有利于成就美满
婚姻,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赵某与刘某的“婚姻”是
否受法律保护,赵某与方某的婚姻是不是合法婚姻,运用“珍惜婚姻关系”“解析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
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赵某与刘某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
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本案中,赵某与刘某仅举办婚礼而未办理结婚登记,未确立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其所谓的“婚姻”不受法
律保护。
有效信息②:赵某与方某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四十九条: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重婚罪的规定(重婚罪
要求行为人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或同居等情形)。本案中,赵某与刘某未确立法律婚姻关
系,其与方某办理结婚登记并确立婚姻关系,该婚姻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合法婚姻,赵某的行为不构成重
婚罪。
有效信息③:赵某在与刘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又与方某登记结婚→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包含社会公共
秩序和善良风俗,其中善良风俗涉及婚姻家庭领域的道德准则。本案中,赵某与刘某虽未办理结婚登记,
但以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并同居,已形成事实上的亲密关系。在此基础上,赵某与方某登记结婚的行为,违
背了婚姻家庭中应秉持的忠诚、责任等善良风俗,不符合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应受到道德谴责。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要求谈一谈合法婚姻对人生的重要意义,从权利与义务确立、纠纷解决与权益保护、
对个人、家庭、社会等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赵某与刘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从权利与义务确立角度来分析:结
婚登记是确立夫妻间法定权利义务的前提,未登记则无法定的扶养、继承等权利义务,如刘某无法主张配
偶权利。
有效信息②:刘某以重婚罪起诉赵某未获支持,因双方无登记婚姻→从纠纷解决与权益保护角度来分析:
合法婚姻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提供法律依据,未登记则难以通过法律途径有效保护自身权益,如
刘某维权困难。
有效信息③:赵某与方某登记结婚受法律保护→从个人、家庭、社会角度来分析:对个人而言,明确身份
关系;对家庭,增强稳定性;对社会,维护婚姻秩序,促进和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7.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杨某(1936 年出生)和前任丈夫罗某婚后生育了三个子女,并收养一子。后罗某去世,两个女儿外嫁他村,
生子外出务工谋生,养子结婚成家分户另住,平时家里就杨某个人独居生活,没人陪伴。因生活和生病时无人
照顾等原因,杨某再婚,此事遭到了其三个子女和养子的强烈反对。自杨某再婚后,三个子女和养子以不能接
受母亲年纪大依然再婚为由很少支付甚至不支付杨某赡养费,杨某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生活困难,
诉至法院请求其三个子女和养子支付赡养费。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相关知识评析杨某子女的行为。
【答案】①杨某的三个子女和养子反对杨某再婚、少付甚至拒付赡养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②婚姻自由是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子女应当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③成年子女
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定义务。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家庭与婚姻”,设问指向是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
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因生活和生病时无人照顾等原因,杨某再婚,此事遭到了其三个子女和养子的强烈反对→可调
用的法理依据是: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子女应当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本案中,杨某的三个子女和养子反对杨某再婚是不合法的。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
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有效信息②:自杨某再婚后,三个子女和养子以不能接受母亲年纪大依然再婚为由很少支付甚至不支付杨
某赡养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
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料父母的特殊需要。本案中,杨某的三个子女和养子少付甚至拒付
赡养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三岁,
在长期相处过程中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有意结婚,小武在自己24 周岁生日时向小美求婚成功。
材料二 小武与小美计划筹备婚礼,但在结婚前,二人就婚姻登记产生了分歧:
小武:“不就是一张纸吗?领不领无所谓,领了就不自由了。”
小美:“婚姻大事,不可儿戏,一定要进行结婚登记,领证结婚。
(1)材料一中小武与小美能否结婚,说明理由?
(2)针对材料二中小武与小美的分歧,你赞成哪种观点,为什么?
【答案】(1)小武与小美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2)赞成小美的观点。因为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02 离婚要慎重
1. 小飞与小丫双方经人介绍认识,2025 年4 月11 日登记结婚,2025 年6 月1 日举行结婚仪式。婚后双方
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小飞还时常殴打小丫。一次,小丫在娘家再次遭到小飞殴打,致使小丫96 岁的爷爷
惊吓过度生病。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为此,小丫( )
①可以协议离婚,到有关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②必须请求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不轻率离婚
③可以到民政局提请裁判离婚,并要求赔偿
④在离婚后可以另行结婚,寻找幸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②:由材料可知,小飞和小丫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所以小丫可以协议离
婚,也可以裁判离婚,不是必须请求调解,①符合题意,②排除。
③:提请裁判离婚要到人民法院,③错误。
④:在离婚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另行结婚,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李某(女)与何某(男)于2020 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23 年10 月李某以
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2025 年3 月,李某再次起诉离婚,何某仍不同意。同时,李
某和何某分别以自己收入低、父母年迈多病为由,均不愿抚养不满五周岁的孩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恰
当的有( )
①李某与何某的感情破裂与否,是法庭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
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孩子的义务,不能够以非法定理由推脱
③严肃对待并珍惜婚姻,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
④判决离婚后,父母双方不必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法院判决离婚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感情破裂是主要依据,但非唯一依据,还需考虑子女抚
养、财产分割等,①错误。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不能以收入低、父母年迈等非法定理由推脱,②正确。
③:婚姻关系涉及多方责任,严肃对待婚姻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的体现,③正确。
④: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监护的职责,④错误。
故本题选C。
3.假如你作为普法宣传员,引用了以下案例:小李(化名)与小张(化名)想要购买学区房,为了减少
首付费用和降低贷款利率,从而商定“假离婚”,并对财产、债权债务进行了分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
夫妻双方仍共同生活在一起。不料,二人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双方的误解愈发加深,决定“真分手”。
对此,你可能向群众宣传的是( )
①“假离婚”时虽目的不真实,但离婚登记具有法律效力
②双方的“假离婚”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③“离婚”后共同生活不构成婚姻关系,但财产构成共有
④“假离婚”后想恢复关系无需补办结婚证,能直接复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离婚登记完成即产生法律效力,与当事人目的无关,①正确。
②:“假离婚”的行为容易打破了家庭原有的稳定状态,会对孩子心理上产生冲击和伤害,②正确。
③:“离婚”后共同生活构成同居关系,此时,双方无特殊约定财产不构成共有,③错误。
④:“假离婚”后恢复关系需重新办理结婚登记,④错误。
故本题选A。
4.当“诗意”遇上“法理”会撞出怎样的火花?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尚不开。低头向
暗壁,千唤不一回。”卓文君《白头吟》:“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如
果用今天的民法典来解读这些诗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 “十四为君妇”较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早了六年
② “千唤不一回”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③ 离婚要慎重,但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相决绝”
④ “有两意”违背一夫一妻制,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当即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不得早于22 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 周岁。诗中
“十四为君妇”较法定结婚年龄早六年,①符合题意。
②:“千唤不一回”描述的是女子婚后的羞涩情感,属于情感表达,不直接等同于违背婚姻自愿原则。民
法典强调双方自愿结婚,但情感态度与法律上的“非自愿”无必然联系,②不符合题意。
③:要避免轻率离婚,但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相决绝”,③符合题意。
④:离婚需先申请登记,经过30 天冷静期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单次申请
不能直接解除夫妻关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5.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男)和张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23 年6 月28 日登记结婚。2024 年12 月,林某向张某坦
白其患有艾滋病多年,并且长期吃药。2025 年1 月20 日,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2025 年4 月,张某提
起诉讼要求宣告婚姻无效。诉讼中,张某明确若婚姻无效不能成立,则请求判决离婚,对此,林某亦无异
议。为减少当事人讼累,人民法院一并予以处理。
某校学生在法律课堂上围绕本案展开讨论,发表了以下观点:
主体
甲
乙
丙
观点
林某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
结婚登记前告知张某,违背
诚信原则,婚姻无效
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
未满6 个月,自己无权提
出离婚
调解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
序,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必
须先接受调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分别对甲乙丙三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答案】①缔结婚姻双方应当诚信、平等,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甲同学认为林某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
婚登记前告知张某,违背诚信原则,婚姻无效,所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同学的分析是正确的。
②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
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乙同学认为“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
满6 个月,自己无权提出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女方有权提出离婚,所以乙的分析是错误的。
③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但是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需
要进行调解,但不一定必须先接受调解。所以丙同学的分析是错误的。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明确,考生可结合材料联系教材无效婚姻、离婚的限制、裁判(诉
讼)离婚相关知识组织答案。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林某婚前未告知张某其有重大疾病→可联系无效婚姻的情况;
关键词②:张某被迫人工终止妊娠后未满6 个月,无权提出离婚→可联系离婚的限制;
关键词③:张某在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前必须先接受调解→可联系诉讼离婚的程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小武与小美顺利进行了结婚登记,随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开始了婚姻生活。婚后两人相处融洽,温馨
幸福,很快就有了一个聪明健康的宝宝。但婚姻不仅有温馨、浪漫和甜蜜,还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碎。
当婚姻褪去最初的激情,回归柴米油盐的平淡,随之而来的是各种争吵和误解。长期积压的情绪与不满终
于在一天夜里得到宣泄,两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1)设想如果你是小武或小美,在经营婚姻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双方激烈的争吵是否意味这
“感情确已破裂”?
(2)任何时候都能离婚吗?若确需离婚,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答案】
(1)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可能会遇到家务分配、金钱管理、亲友相处等问题,
双方激烈的争吵并不意味“感情确已破裂”。
(2)①并非任何时候都能离婚。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
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
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
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③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
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
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终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先生与钱女士均有稳定工作,二人相恋一年多后于2020 年3 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较为平淡,
2021 年12 月生育一对龙凤胎。2023 年10 月,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执,钱女士遂携子女返回娘家居
住。此后,赵先生多次尝试劝其归家未果。现钱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法院在对钱女士、
赵先生的感情基础、分居情况、夫妻关系现状等情况综合分析后,认为二人之间的感情基础并未完全破裂,
尚有和好的可能,故对钱女士要求离婚的诉求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
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及意义。
【答案】①理由: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案中,法
院综合分析了二人感情基础等情况,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通过判决给予双方冷静期与和解空间;
夫妻二人育有一对龙凤胎,维持婚姻关系有利于为子女提供稳定的家庭环境,保障其身心健康和成长权益。
综上,法院作出不予支持离婚诉求的判决。
②意义: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婚姻问题,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为子女保留完
整家庭环境,减少父母矛盾对其成长的负面影响。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法院,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婚姻家庭的相关知识,从司法判决的
合法性和合理性角度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法院在对钱女士、赵先生的感情基础、分居情况、夫妻关系现状等情况综合分析后,认为二
人之间的感情基础并未完全破裂→可运用裁判离婚的知识,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标准的角度,说明双
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
有效信息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可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角度,
说明维持婚姻关系有利于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权益。
有效信息③:认为二人之间的感情基础并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故对钱女士要求离婚的诉求不予
支持→可从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的角度,说明上述判决的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03 平等的人身关系
04 平等的财产关系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天下之本在家”,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家庭和
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材料一 在动漫《哪吒》中,李靖和殷夫人展现了家庭教育的智慧。作为哪吒的父母,李靖夫妇一直
鼓励哪吒修大德、行正道,通过理解、支持和以身作则的方式,帮助哪吒成长为一个勇敢、坚韧、善良的
人;面对哪吒闯祸,他们并没有纵容他,而是让结界兽缩小范围,对哪吒进行了必要的约束与合理的惩戒,
同时让他拜太乙真人为师,在山河社稷图里接受教育,最终把他引入了正道;哪吒被人误会,误伤村民,
他们又在第一时间向百姓道歉。正如哪吒所说:“我从小就暴力放纵,爹娘为我操碎了心。”那一刻他长
大了。
材料二 某班以“家庭生活,法律守护”为主题,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同学们搜集到相关案例,并产
生了以下困惑。
案例一:李某和钱某婚后生有一女,在女儿李小钱10 岁时,李某离家
出走,从此对李小钱不闻不问,丢给钱某一人抚养。20 年后,李某疾病缠
身,无收入来源,生活艰难,他这才联系已婚的李小钱,希望女儿李小钱给
付自己赡养费,李小钱坚决反对。最终李某将女儿李小钱告上法庭,要求其
履行赡养义务。
困惑一:李某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一:
案例二:张三大病医治无望,在去世前,支走了其妻李四和女儿张某
女,在张三的父母面前录下录音遗嘱,要把个人全部财产留给儿子张某男。
李四和张某女知道后,对张三的录音遗嘱表示反对。
困惑二:张某男能否依据此录音遗嘱获得张三个人全部财产?请说明理
由。
答疑解惑二:
案例三:因为工作原因,张某女需要经常出差,其丈夫王某男时有不
满。后王某男以张某女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
太,但张某女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
困惑三:王某男的要求合法吗?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三:
案例四:钱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其妻李某与肇事方达
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60 万元伤残赔偿金,钱某同意。之后李某拿走所有赔
偿金,抛下病床上的钱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钱某生活困难。
钱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伤残赔偿金60 万元。
困惑四:如何界定60 万元伤残赔偿金的归属问题?请说明理由。
答疑解惑四:
(1)结合材料一并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知识,说明在哪吒的家庭教育中父母是如何承担起首要
责任的。
(2)假如你是法治宣传员,请结合材料二并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为同学们答疑解惑并规范填写
调研卡片。
【答案】(1)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
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哪吒父母悉心教导哪吒,自觉承担教育未成
年子女的义务,在哪吒闯祸之时,及时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合理的惩戒并让哪吒拜师接受教育。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
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哪吒父母保护哪吒,当哪吒在误伤村民时,第一时间对百姓道歉,引导
哪吒知善恶、辩是非、勇担责。
(2)答疑解惑一: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李某疾病缠身且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有权要求子女给
付赡养费。李某的诉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疑解惑二: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张三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属
于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张三在父母面前录下的录音遗嘱无效,张某男不能依据此录音遗嘱获得
张三个人全部财产。
答疑解惑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体现在双方均有参加生
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某男的要求不合法。
答疑解惑四: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60
万元伤残赔偿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钱某个人所有。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主体是父母,要求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知识,从如何做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李靖夫妇一直鼓励哪吒修大德、行正道,通过理解、支持和以身作则的方式,帮助哪吒成长
为一个勇敢、坚韧、善良的人→可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知识,从抚养、教育义务角度分析说明哪吒父母
悉心教导哪吒,自觉承担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在哪吒闯祸之时,及时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合理的惩戒并
让哪吒拜师接受教育。
有效信息②:面对哪吒闯祸,他们并没有纵容他,而是让结界兽缩小范围,对哪吒进行了必要的约束与合
理的惩戒→可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知识,从监护职责角度分析说明哪吒父母保护哪吒,当哪吒在误伤村
民时,第一时间对百姓道歉,引导哪吒知善恶、辩是非、勇担责。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主体是李某、张某男、王某男、钱某,要求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珍惜婚姻关系
知识,从为什么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李某疾病缠身,无收入来源,生活艰难→可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珍惜婚姻关系知识,从
赡养义务角度分析说明李某疾病缠身且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有效信息②:支走了其妻李四和女儿张某女,在张三的父母面前录下录音遗嘱,要把个人全部财产留给儿
子张某男→可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珍惜婚姻关系知识,从录音遗嘱角度分析说明张三父母作为法定继
承人属于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张三在父母面前录下的录音遗嘱无效,张某男不能依据此录音遗
嘱获得张三个人全部财产。
有效信息③:王某男以张某女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可运用在和睦家庭中
成长、珍惜婚姻关系知识,从夫妻人身关系平等角度分析说明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体现在双方均有参加生
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某男的要求不合法。
有效信息④:肇事方支付60 万元伤残赔偿金→可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珍惜婚姻关系知识,从夫妻财产
关系平等角度分析说明60 万元伤残赔偿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钱某个人所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黄女士与张先生系大学同学恋爱结婚。婚前张先生母亲出资四十万元以自己儿子的名义购买婚房,明
确表示该房产只赠予自己儿子。后黄女士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该房产。张先生以“婚前财产”
和“母亲明确赠予我个人”为由拒绝,并声称若黄女士坚持分割房产,就不再承担二人六岁女儿的抚养费。
黄女士遂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一名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就黄女士与张先生的离婚纷争提出调
解方案,并说明该调解的法律依据。
【答案】(1)调解方案:房产归张先生所有,张先生不得以房产分割为由拒付抚养费,应根据当地实际
以及自身的经济能力等向黄女士定期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2)调解的法律依据:①一方在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张先生母亲明确
赠予张某个人的房产属于张某个人财产,黄某无权分割。②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与夫妻财产分割无关,张某不得以房产分割为由拒绝履行,黄某与张某
都应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家和万事
兴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婚前张先生母亲出资四十万元以自己儿子的名义购买婚房,明确表示该房产只赠予自己儿子
→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张先生母亲明确赠予张
某个人的房产属于张某个人财产,黄某无权分割。
有效信息②:并声称若黄女士坚持分割房产,就不再承担二人六岁女儿的抚养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
法典关于父母对子女义务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张某不得以房产分割为由拒绝履行,黄某与张某都应履行
抚养孩子的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生前有过两次婚姻,小李是张某与第一任妻子李女士的婚生儿子,大乔和小乔是张某现任妻子关
女士(身体有病,无固定收入)与其第一任丈夫的两个双胞胎女儿,张某于2025 年因病去世。在张某生病
住院期间,小李作为亲生儿子进行照顾,履行了赡养义务。大乔、小乔在关女士与张某再婚时,已经年满
30 周岁,张某对其未履行抚养、教育职责;在张某生病住院期间,大乔、小乔没有对其进行赡养。张某名
下财产有:存款55 万元(张某生前退休工资9 万元+交通事故中获赔的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6 万
元)。儿子小李以关女士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要求对张某的遗产进行分割。关女士的女儿大
乔、小乔主张享有四分之二的财产份额。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的合法遗产有哪些。
(2)如果你是法官,你认为张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答案】(1)被继承人张某死亡时留下的存款55 万元,其中有在交通事故中赔偿被继承人伤残赔偿金和
精神损害抚慰金46 万元,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张某生前退休工资9 万元是被
继承人张某与关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5 万元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2)小李及关女士均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可以继承遗产。关女士作为配偶,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
陪伴和扶助义务,且身体有病,无固定收入,应予照顾。大乔、小乔在关女士与张某再婚时,已经年满30
周岁,张某对其未履行抚养、教育职责;在张某生病住院期间,大乔、小乔也没有对其进行赡养,所以不
享有对被继承人张某遗产的继承权。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
的知识,分析本案的合法遗产有哪些,可运用教材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张某名下财产有:存款55 万元(张某生前退休工资9 万元+交通事故中获赔的伤残赔偿金和精神
损害抚慰金46 万元)→可根据遗产的定义、平等的财产关系等知识,分析说明被继承人张某在交通事故中
赔偿被继承人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6 万元,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张
某生前退休工资9 万元是被继承人张某与关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5 万元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查张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可
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张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可联系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小李及关女士均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
可以继承遗产。关女士作为配偶,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陪伴和扶助义务,且身体有病,无固定收入,应
予照顾。大乔、小乔在关女士与张某再婚时,已经年满30 周岁,张某对其未履行抚养、教育职责;在张某
生病住院期间,大乔、小乔也没有对其进行赡养,所以不享有对被继承人张某遗产的继承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
【结合现实生活出现的新情况】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马某与庄某是一对夫妻。一次,马某发现丈夫庄某向一位主播陈某打赏了巨额钱款。马某进一步调查
后发现,丈夫和陈某加了微信,9 个月里,打赏总计20 余万元。
此后,马某将陈某诉至法院,并追加庄某为第三人。她提出,庄某的打赏行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马
某申请法院调取的陈某与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陈某与庄某添加微信后,聊天内容逾越道德底线,还
向庄某发送自己的私密照片、视频等,庄某也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5200”等带有特殊意义的金额。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扣除一些合理的支付金额和平台的服务费,被告陈某被打赏和转账的行为应认定
为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陈某被打赏和转账的行为无效的理由,并简要
阐述这一判决的意义。
【答案】
①理由: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陈某与庄某并非夫妻关系,但庄某给陈某发送具有特殊意义
的红包,发送私密照片等,明显超出正常网络直播行为范畴,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破坏了公序良俗。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庄某打赏陈某的巨额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庄某未
经马某同意,私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马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②意义:维护了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不受侵害。维护了社会公共道德和良好风
尚,有助于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警示主播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规范网络直播市场秩序,推动网
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和意义类主观题,说明法院判决陈某被打赏和转账的行为无效的理由,并简要阐述这一判决的
意义,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平等的财产关系、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权利与义务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陈某与庄某添加微信后,聊天内容逾越道德底线,还向庄某发送自己的私密照片、视频等,
庄某也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5200”等带有特殊意义的金额→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
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
为无效。所以,法院判决陈某被打赏和转账的行为无效。
有效信息②:马某与庄某是一对夫妻。一次,马某发现丈夫庄某向一位主播陈某打赏了巨额钱款。马某进
一步调查后发现,丈夫和陈某加了微信,9 个月里,打赏总计20 余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庄某未经马某同意,擅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大额处
分。
有效信息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扣除一些合理的支付金额和平台的服务费,被告陈某被打赏和转账的行
为应认定为无效。简要阐述这一判决的意义→可联系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和
公序良俗等角度分析说明该判决维护了马某作为夫妻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庄某擅自
处分共同财产而遭受财产损失,保障了婚姻家庭关系中财产的稳定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甲某的父亲与乙某的母亲系表兄妹,甲乙两人青梅竹马。2024 年10 月8 日年满22 周岁的甲某与20 周
岁的乙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婚后甲经营一家餐馆,月收入8000 元;乙某2024 年8 月发表一篇论文,11 月
获得一笔1 万元的稿费;2023 年5 月乙某通过遗嘱继承父亲的一套价值为60 万的房子,2024 年11 月将该
房子出租出去。该案例中( )
①甲乙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房子租金属于乙个人财产
②甲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1 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乙的婚姻有效,甲某月收入8000 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乙某有权处置从父亲遗嘱中继承60 万元房产,甲某不得干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在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甲某的父亲与乙某的母亲系表兄
妹,甲和乙是第四代旁系血亲,所以甲乙婚姻有效。并且房子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不选。
②:1 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甲乙的婚姻属于有效婚姻,②不选。
③:甲某的父亲与乙某的母亲系表兄妹,甲和乙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在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
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所以甲乙婚姻有效。婚后甲经营餐馆月收入8000 元,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
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乙2023 年5 月通过遗嘱继承父亲房子,是婚前获得的,属于个人财产,而婚姻存续期间出租房屋,租
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有权按自己意愿处置继承的房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李小姐年幼丧母,父亲老李在李小姐13 岁时与王女士登记结婚,李小姐遂由生父老李与继母王女士共
同抚养至独立生活,成年后的李小姐与贾先生结婚并生育儿子小贾。2018 年,老李与王女士协议离婚。
2022 年6 月18 日,李小姐与父亲老李不幸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关于遗产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王女士对李小姐尽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其部分遗产
B.小贾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分别继承李小姐和老李的部分财产
C.因与老李已离婚,故王女士无法继承李小姐和老李的任何遗产
D.贾先生不在老李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能获得老李的任何遗产
【答案】A
【详解】A:继母在抚养子女期间与父亲离婚后,仍然享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的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后,
这种关系不会因继母与生父离婚而解除。因此,继母仍然享有对继子女的法定继承权。王女士对李小姐尽
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其部分遗产,A 正确。
B:小贾是老李的外孙,不是老李的法定继承人,B 排除。
C:离婚后,一方去世,另一方通常没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但夫妻关系在离婚后终止,因此离婚后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再享有继承权。但王女士可以继承李小姐的部
分遗产,C 排除。
D:如果岳父在遗嘱中明确指定财产有女婿份,女婿可以依据遗嘱获得部分遗产(遗赠),D 排除。
故本题选A。
3.小伟与孤儿小青婚后不久,小伟便外出创业赚钱,留小青一人在家照顾父母和一双儿女。小伟在创业
中认识了情投意合的合作伙伴小云,不久两人便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一次交通事故中小伟不幸身亡,
留下50 万元创业收入和小云特意赠予其的一辆价值20 万元的汽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云可以继承小伟遗留的财产
②小伟的做法可能涉嫌构成重婚
③小云可以依法收回汽车所有权
④小青可以继承2.5 万元创业收入和4 万元的车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小云未与小伟登记结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遗产,①排除。
②:小伟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小云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事实重婚,涉嫌重婚罪,②正确。
③:赠予行为已完成且无违法情形,汽车所有权归小伟,小云无权收回,③排除。
④:小伟的50 万元创业收入属于小伟和小云的共有财产,其中25 万元属于小伟。这25 万元又属于小伟和
小青的夫妻共同财产,小青享有12.5 万元,剩余12.5 万元为遗产,由小青、小伟的父母和儿女共同继承,
每人2.5 万元。“小云特意赠予其(小伟)”表明该赠予为个人财产,因此20 万元汽车全额计入遗产,由
小青、小伟的父母和儿女共同继承,每人4 万元,④正确。
故本题选C。
4.吕某于2020 年9 月购买五年期国债,于2025 年8 月向某报社投稿并于12 月发表。吕某与范某在2025
年10 月登记结婚,2026 年生有一子,因突遇一场意外,吕某身亡,留下妻子范某、儿子小吕两人一起生
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国债本金和利息是吕某个人财产
②儿子小吕享有投稿作品的著作人身权
③儿子是国债本金和利息的唯一继承人
④夫妻双方对稿酬收益享有平等处理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吕某于2020 年9 月购买五年期国债,于2025 年8 月向某报社投稿并于12 月发表,而吕某与
范某在2025 年10 月登记结婚,因此,国债本金和利息属于吕某的个人财产,①符合题意。
②:投稿作品的著作权仍旧属于吕某,著作权并不能继承,②说法错误。
③: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
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儿子小吕并不是国债收益的唯一继承人,③说法错
误。
④:“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是双方平等处理的”,稿酬收益属于共同财免费赢产,因此夫
妻双方对稿酬收益享有平等处理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5 年杨某离异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公摊面积包含电梯公共前室及走廊,
禁止私人占用。但是,杨某在装修时将公共前室至其入户门的走廊加装玻璃门,并在左侧外墙安装铝合金
玻璃窗,不仅影响邻居的采光、通风,还存在安全隐患,遭邻居投诉后,被迫整改。2022 年杨某与张某再
婚,口头允诺将此房产变更为张某所有,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2023 年杨某突发疾病去世,张某欲将此
房占为己有,遭到杨某与前妻所生之子小杨的反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杨某在装修过程中的不当之处。
(2)指出张某能否独占该房产,并说明理由。
【答案】(1)杨某在装修时只为自己便利,影响了邻居的采光、通风和安全,侵犯了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
法权益。杨某擅自占用、改装电梯公共前室、走廊和外墙的装修行为,违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
定,未遵循诚信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
(2)不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杨某口头允诺变
更房产归属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登记。该房产未办理过户手
续,故在杨某去世前仍归杨某所有。杨某去世后,该房产应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张某不
能独占。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杨某在装修过程中的不当之处”,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分析
说明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载明公摊面积包含电梯公共前室及走廊,禁止私人占用→可联系合
同履行的原则,说明杨某擅自占用、改装电梯公共前室、走廊和外墙的装修行为,违反了《商品房买卖合
同》中的约定,未遵循诚信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
关键词②:杨某的装修不仅影响邻居的采光、通风,还存在安全隐患→可联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
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
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说明杨某在装修时只为自己
便利,影响了邻居的采光、通风和安全,侵犯了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是“指出张某能否独占该房产,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
主要是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指出张某能否独占该房产→可联系不能。
关键词②:杨某只是口头允诺将此房产变更为张某所有,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可联系“法律规定,夫
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说明杨某口头允诺变更房产归属的行为,
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联系“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登记”说明该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故
在杨某去世前仍归杨某所有。
关键词③:2015 年杨某离异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22 年杨某与张某再婚;张某欲将此房占为己有,遭到
杨某与前妻所生之子小杨的反对→可联系“法定继承人拥有共同继承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6.阅读以下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关于居住权规定如下:居住权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
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材料二 杨某顺系杨某洪、吴某春夫妇的儿子。杨某顺出生后一直随其父母在农村同一房屋中居住生
活。杨某顺成年后,长期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后该房屋经拆迁征收补偿后,置换楼房三套。楼房交
付后,其中一套房屋出售他人,所得款项用于帮助杨某顺偿还赌债;剩余两套一套出租给他人,一套供三
人共同居住生活。后因产生家庭矛盾,杨某洪、吴某春夫妇不再允许杨某顺在二人的房屋内居住。杨某顺
遂以自出生以来一直与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共同居住关系,从而对案涉房屋享有居住
权为由,将杨某洪、吴某春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其对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后法院一审驳
回了杨某顺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法院驳回杨某顺诉讼请求的理由?
(2)结合材料解释该案例中法院判决倡导什么样的价值观?运用《哲学与文化》中价值观的有关知识,说明
理由。
【答案】(1)①杨某顺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杨某洪、吴某春夫妇虽为父母,但对成年
子女已没有法定抚养义务。②案涉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杨某洪、吴某春夫妇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和处分该
房屋,其他人无权干涉。③杨某顺虽然自出生就与父母共同生活,但其父母在杨某成年后并没有约定其享
有房屋的居住权,并不当然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无权要求继续居住在父母所有的房屋中。
(2)①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自己“躺平”却让父母负重前行的行为应予以了否定。青年人应摒弃“啃
老”的错误思想,用勤劳的汗水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②价值观是人生的重要向导。判决体现引导青
年人积极向上,体现了文明、法制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
法院为什么驳回杨某顺诉讼请求,注意作答主体为法院,需要调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
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某顺成年后→可联系杨某顺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父母对成年子女已没
有法定抚养义务;
关键词②:杨某洪、吴某春夫妇不再允许杨某顺在二人的房屋内居住→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词③:居住权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可联系杨某父母在杨某成年后并没有约定其享有房屋的居住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联系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信息可知,法院驳回杨某顺诉讼请求是因为杨某顺成年后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其父母对成年子女已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夫妻共同财产,其他人无权干涉;杨
某父母在杨某成年后并没有约定其享有房屋的居住权。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说明法院
判决倡导的价值观,注意作答主体为法院,需要调用实现人生的价值的有关知识,从说明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某顺成年后,长期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可联系在砥砺自我中创造实现价值;
关键词②:后法院一审驳回了杨某顺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价值观是人生的重要向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联系实现人生的价值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信息可知,该案例中法院判决倡导用勤劳的汗水创造属于自己
的美好生活;文明、法制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025·云南·高考真题)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
前债权6 万元;婚前房屋1 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 万元;婚后存款10 万元。甲可
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 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 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 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
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
②: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 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
③:婚后存款10 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 万元赠与他人,
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
④: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
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故本题选A。
2.(2025·山东·高考真题)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 年与何某结婚。2022 年,郭某以个人名义
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 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 年、郭某与S 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
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 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 归何某
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 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 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 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房屋A 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
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
何某外祖母于2024 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
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
②: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
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
限),②排除。
④: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 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
除。
故本题选A。
3.(2024·广西·高考真题)李某婚后于2022 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 年发表的研究报告
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 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 份用于学校课
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 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 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
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 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
②: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
③: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
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
④: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A。
4.(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 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
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 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
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 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
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 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 万是用于夫妻共同
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 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
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
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
小陈享有处理40 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
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
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小张用40 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 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
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
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5.(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 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
的购房款10 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
财1 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 万元
③李四借的10 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 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
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
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
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 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 万元的房产,去除10 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 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 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 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 2025 年,深圳某民政局处理了一起特殊的结婚登记争议。28 岁的林某与26 岁的徐某相恋多年,徐某因
意外导致智力残疾,经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林某携带徐某的监护证明及双方证件申请结婚登记,
民政局以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作出真实婚姻意思表示” 为由拒绝办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民政局的做法合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结婚权利
B. 若徐某的监护人同意,林某与徐某可办理结婚登记
C. 结婚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徐某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婚姻无效
D. 林某与徐某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民政局应予以登记
【答案】B
【详解】A:我国法律未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A 错误。
B:我国法律未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
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所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结
婚,关键看其是否能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若徐某在监护人同意且能表达结婚意愿的情况下,可办理结婚
登记,B 正确。
C: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不包括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C 错误。
D:结婚除年龄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外,还需双方自愿,徐某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影响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民政局并非必须登记,D 错误。
故本题选B。
2. 2025 年5 月,苏州某法院审理一起夫妻债务纠纷。黄某与罗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餐馆,黄某为扩大经营,
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80 万元,约定年利率6%,贷款合同中未注明用途。后餐馆因疫情倒闭,贷款到期
未还,银行起诉要求黄某与罗某共同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债务属于黄某个人债务,罗某无需偿还
②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属于共同债务
③若罗某能证明贷款未用于餐馆经营,可拒绝偿还
④银行明知黄某个人借款仍放贷,罗某无需担责
A.
B.
C.
D.
①②
②③
①④
③④
【答案】B
【详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
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
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
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黄某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餐馆,虽以个人名义且
合同未注明用途,但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属于共同债务,②正确,①错误。
③:若罗某能证明贷款未实际用于共同经营,依据上述法律条文,可主张为个人债务,拒绝偿还,③正确。
④:银行对借款用途的知情与否,不影响共同债务的认定,④错误。
故本题选B。
3. 2025 年,赵某(男)与刘某(女)协议离婚,约定 “女儿小赵由刘某抚养,赵某每周可探望两次;刘某
再婚后不得让新配偶与小赵共同生活;赵某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直至小赵成年”。离婚一年后,刘某再婚,
赵某以刘某违反 “不得让新配偶与小赵共同生活” 的约定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下列说法体现夫妻平
等人身关系的是( )
①刘某再婚是其婚姻自由,原约定限制人身权,无效
②赵某每周探望两次与支付抚养费均为义务,不可相互抵消
③刘某对小赵的抚养权与赵某的探望权地位平等
④赵某因刘某再婚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符合平等原则
A.
B.
C.
D.
①②
②④
①③
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刘某再婚是其婚姻自由权利的体现,原约定限制刘某再婚的人身自由,
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当属无效,①正确。
②:每周的探望是权利而非义务,支付抚养费是义务,二者性质不同,②错误。
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与探望权虽内容不同,但地位平等,体现了父母双方的平等权利,③正确。
④:赵某以刘某再婚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的抚养义务的强制性,
不符合平等原则,④错误。
故本题选C。
4. 2025 年8 月,成都某法院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王某与孙某结婚10 年,孙某因工作压力大患上抑郁症,长
期情绪低落,王某因无法忍受提出离婚。孙某表示愿意接受治疗,不同意离婚。法院调解时应重点体现的
原则是( )
①反对轻率离婚,引导夫妻互相关爱
②保障离婚自由,及时解除破裂婚姻
③尊重双方意愿,不干涉婚姻自主
④优先考虑患病一方的合法权益
A.
B.
C.
D.
①②
②③
①④
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本案中孙某愿意治疗且不同意离婚,法院应反对轻率离婚,引导王某关爱患病配偶,①正确。
②:强调离婚自由,与本案调解重点不符。
③:未体现对材料中特殊情况的考量,不符合题意。
④:调解时需兼顾患病一方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C。
5. 2025 年,李某与张某在离婚诉讼中就子女抚养权产生争议。李某(女)是某企业高管,收入远高于张某
(男),但因工作繁忙经常出差;张某是中学教师,时间相对充裕,且与孩子关系亲密。法院判决抚养权
归属时应优先考虑的是( )
A. 李某的经济优势,更能保障子女生活
B. 张某的时间优势,利于子女日常照料
C. 子女的真实意愿及双方的抚养能力
D. 照顾女性原则,应将抚养权判给李某
【答案】C
【详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
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法院判决抚养权归
属的核心是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需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子女意愿等,A 仅强调经济,B 仅强
调时间,均片面;C 符合核心原则,正确。法律上并无绝对的照顾女性原则来判定抚养权,需结合实际情
况,D 错误。
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