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检漫画】请查收这份消费维权指南
严厉打击消费乱象
检察机关有作为


1. 食品药品安全方面
严打制售假劣食品、有毒有害食材、过期假药劣药等犯罪,筑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线”。
2. 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方面
严查网购售假、医美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品虚假误导、直播带货售假等侵权行为。
3. 个人信息保护方面
遏制过度收集信息、骚扰推销、非法倒卖信息等行为,全力守护消费隐私安全。

✅ 留存证据:妥善保管订单、发票、聊天记录、宣传截图、商品实物、录音录像等关键凭证。
✅ 依法投诉: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平台投诉举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问题。
✅ 寻求检察助力: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群体受害、公共利益受损等情况,可向检察机关申请公益诉讼、支持起诉。

1. 消费欺诈,退一赔三
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主张退还货款+三倍赔偿。
2. 食药安全,退一赔十
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假药劣药,可依法主张十倍价款赔偿,最低赔偿金额1000元。
理性消费,不盲目跟风;谨慎付款,不轻信承诺;
遭遇侵权,不妥协退让;留存证据,勇敢维权;
检察守护全天候,放心消费有底气!
1. 消费欺诈:退一赔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 食品药品安全:退一赔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3. 霸王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4. 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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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第三检察部 张雪芳
编辑:邱云飞
审核:孙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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