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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并说明理由》优秀作文

《推荐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并说明理由》优秀作文

我想推荐一本让我翻来覆去读了好几遍的书,是余华的《活着》。

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是在大学宿舍,室友都睡了,我开着小台灯。本来只是想翻几页打发时间,结果一看就停不下来。那本书很薄,三百多页,我熬到凌晨三点看完。看完之后睡不着,坐床上发呆到天亮。那种感觉很难形容,像是胸口压了块石头,又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掏空了。

书里讲的是福贵这个人的一生。他本来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成天泡在赌场里,最后把家产全输光了。他爹被气死,他老婆家珍被他爸接走,他只好租地种田养活自己。后来家珍回来了,还带着儿子有庆。日子刚有点盼头,他娘又病了。他去城里请郎中,结果被国民党军队抓去当兵。等他两年后逃回来,他娘已经死了,女儿凤霞也因病变成了哑巴。

后面的事情更惨。有庆献血死了,凤霞生孩子大出血死了,家珍也病死了。女婿二喜在工地出事,外孙苦根吃豆子噎死了。最后就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有好几次想扔下不看了。不是因为写得不好,是因为太难受了。福贵这辈子遭了多少罪啊,可他从来没想过死。他就那么活着,像是被生活按在地上摩擦,但他还是活着。他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走了,他还要把他们一个个埋在自家地里。

我后来想,余华为什么要写这么苦的故事。可能是因为他把生活的真相撕开给我们看。这世上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扛着。福贵扛了一辈子,他扛不动了也要扛。他不是什么英雄,就是个普通人,但他身上有股子韧劲。

现在的生活节奏太快了,人人都想着怎么多赚钱、怎么往上爬。朋友圈里全是精修过的照片,谁都不愿意让别人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可《活着》告诉我,狼狈才是人生的常态。福贵没了家产,他活着。福贵没了儿子,他活着。福贵没了所有亲人,他还是活着。活着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意义,活着本身就是意义。

我每次遇到特别难熬的事情,就会想起福贵。考研没考上那阵子,一个人躲在宿舍里哭,突然就想到了福贵。我心里说,人家福贵那样都扛过来了,我这算什么呢。然后就擦干眼泪继续复习。失恋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工作不顺心的时候也是。

这本书的好处是,它不说大道理。余华的写法干净利落,故事一个接一个,不煽情不刻意。你就是跟着福贵走完他的一生,看完之后该哭就哭,该难过就难过,但哭完之后你觉得心里踏实了。你知道不管发生什么,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

我到现在还记得书最后那句话:“老婆,我带你回家。”福贵对着那头牛说。他把老牛当成已经死去的一家子,每天就这么跟自己说着话。这种孤独你想都不敢想,但福贵不怕,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活着。

现在我偶尔失眠还是会拿出来翻一翻。书边都翻卷了,书页也发黄了。这本书就像个老朋友,每次看都有新的感触。有时候想,福贵要是活到现在,看到我这副矫情的样子,估计会说:“活着就好好的,想那么多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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