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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因设计说明的一行字,损失百万

包工头为赶工期,直接铺钢板代替图纸要求的施工便道,供重型车辆通行。等到项目送审结算,不仅铺钢板产生的费用拿不到,就连图纸上对应的施工便道工程量,结算单位也拒绝支付。 理由很直接: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属于未按图施工,这两笔费用都可以不予计量。
但包工头不认可这套说法。他认为施工便道本身属于施工措施,更换施工措施不能直接等同于未按图施工。而且合同是总价包干,只要永久性工程按图纸全部做完,中标价就该全额支付。在安全合规前提下,施工单位有权自主调整施工措施,至于采用什么方式施工,是施工方自己的事。
包工头本觉得这个道理合情合理,理应得到支持。可结算单位只拿出设计说明里的一行文字,就把他反驳得哑口无言。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包工头老王中标一个野外工程项目,签订总价包干合同。 总价包干的核心逻辑:只要招标图纸内的永久性工程量没有增减,不管施工单位选用何种施工措施完成项目,业主不会额外增加费用。
举个例子:现场原有 DN400 排水管,招标要求拆除旧管,原地新建 DN600 管道。拆除旧管前,必须先做临时排水管导排水流,防止基坑涌水塌方。这条临时排水管就属于施工措施,招标的措施费已经包含这项成本。施工单位选混凝土管还是波纹管,只要安全合规,业主一般不会干预,也不会单独加钱。
回到本案例。按图纸,老王除主线管廊施工,还要架设几座钢结构高塔。现场杂草茂密、原土松软,重型车辆无法直接通行。图纸配套了一笔施工措施费,要求老王修筑硬底化施工便道,满足重车通行。
老王测算,野外浇筑硬底化便道造价高、工期慢。为抢工期,他从仓库调出自有钢板,不足部分租赁钢板直接铺设在地面,当做临时通道供重型车辆使用,施工全程拍照留存证据。

项目送审之后,结算单位提出两点核减理由: 第一,图纸上这几条硬底化道路,不只是施工期间临时通行使用,后期钢结构塔检修维护,也需要依靠这条路通行。因此认定不属于临时施工便道,属于永久性道路工程。老王没有施工硬底化道路,属于未按图施工,该部分工程量直接核减。 第二,老王铺设钢板通行,属于施工措施范畴。招标清单里面已经计取施工措施费,所以铺钢板不能再单独申请额外费用。
老王争辩,图纸没有写明这是永久性道路,应当归为临时施工便道。 结算单位直接翻开图纸总说明:本道路建成后,可供后期铁塔日常检修通行。就凭这一句话,直接定性这几条路属于永久工程,不是临时措施。 老王找不到有力依据反驳,最终结果:铺钢板投入的成本自己承担,图纸要求的硬底化道路工程量被全部核减,两头损失。

最后提醒工程同行: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每一页、每一行文字都至关重要。开工前务必通读全套图纸,包括设计总说明,千万不能凭经验想当然。
给大家留个问题:按照结算单位的判定,老王属于未按图施工,业主后续会不会追责老王以及监理?老王这种情况还有补救空间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