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响应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号召,共创良好的公益生态,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的专业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将镇江市麦田慈善基金会关于“520荧光夜跑”活动的项目合作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时间
2026年5月20日-2026年6月30日
二、申请对象
完成最低筹款额为2500元,镇江市范围内(丹阳、句容除外)注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三、申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环保、助老、助残等领域,不可与向其他单位或组织申报的项目重叠。
四、申报条件
1.拥有服务必备的工作场地、设施、专业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坚持非营利属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利润。
2.有开展公益活动的经历、经验和良好信誉。
3. 项目必须在镇江市范围内(丹阳、句容除外)开展。
五、申报流程
执行方提交项目申报书、预算表→麦田慈善基金会审核→项目公示,签订捐赠协议→执行方执行项目→执行方提交项目评估报告、预决算对比表、资金使用明细表、财务披露→麦田慈善基金会审核→麦田慈善基金会财务拨款
六、实施周期
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逾期结项不予拨付)
七、经费安排
1.经费预算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在“520荧光夜跑”活动中自行组队筹款,镇江市麦田慈善基金会根据公益性社会组织筹款金额进行激励。
2. 款项拨付
(1)已注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项目审核通过后凭协议、发票、反馈报告、财务披露等资料进行拨款申请,款项依次按照30%、30%、40%的比例,对公汇入执行方账户,开票抬头统一使用自身机构名称。
项目初期:项目审核通过且管理方收到执行方协议和合法票据后的【5】个工作日内,管理方向执行方拨付第一笔项目款项(30%)至双方约定账户。
项目中期:12月31日为项目中期节点。执行方需完成50%以上的项目活动,管理方对执行方的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会计账复印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回单、发票资料、明细账、会计凭证等至管理方处,管理方审核通过并收到执行方开具的合法票据后的【5】个工作日内,管理方向执行方拨付第二笔项目款项(30%)至双方约定账户。
项目末期:6月30日为项目末期节点。本项目执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执行方应向管理方出具项目总结评估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概述,活动开展和财务工作总结,项目成效与成果,如服务人次、服务时长、服务天数、传播次数等)、会计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回单、发票资料、明细账、会计凭证等)及管理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出具资料时间最晚截止项目执行期后1个月。管理方在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方拨付项目尾款,尾款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公益性社会组织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镇江市麦田慈善基金会
信用代码:53321100MJ7869023X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镇江扬中支行
银行账号:706899991010003019225
注册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迎江大道奥体中心西门
联系电话:0511-88351234
2.所有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公益项目,麦田慈善基金会根据执行方总筹款(含激励金)收取2%的管理费。
八、表单模板
1.项目申请阶段资料文件
1.1镇江市麦田慈善基金会项目申报书
1.2镇江市麦田慈善基金会项目预算表
1.3项目预算费用说明
1.4镇江市麦田慈善基金会捐赠协议
2. 项目执行阶段资料文件
2.1签领表模板
2.2签到表模板
2.3镇江市麦田慈善基金会物资捐赠接收函模板
3.项目结项阶段资料文件
3.1镇江市麦田慈善基金会项目总结评估报告模板
3.2财务披露模板
3.3项目预决算表、资金使用明细
4.其他附件资料
执行方需在每次项目或活动执行时在相关横幅、旗帜和宣传推文中添加“麦田慈善基金会”名称及logo,以便接受抽查,未按要求实行的将不予结项
麦田慈善基金会logo1⬇️

麦田慈善基金会logo2⬇️

以上说明最终解释权归镇江市麦田慈善基金会所有。
有疑问、附件获取请添加工作人员微信。
项目部联系人⬇️
小吴 1830528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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