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说明
1.备查资料是单元(工序)验收、分部验收、单位验收(合同完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时的重要组成部分,备查资料需齐全、真实有效、具有可追溯性。
2.明确相关参建单位质量管理重点内容和要求。一是规定了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要采用旁站、现场巡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和见证检验等方式实施监理,明确了建设单位要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要求做好相应的质量检查和检验记录,作为单元工程验收备查资料。
3.对原标准规定的单元工程验收资料进行了调整。鉴于“三检制”是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各地各企业做法都不尽相同,故不再将初检、复检资料纳入质量验收条件。
将自检记录、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资料统一归为备查资料,备查资料的要求按3.1.5条、3.1.6条及附录A执行。(2025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1.5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并做好过程质量控制、检查和检验记录,作为验收备查资料。
3.1.6条、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现场巡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和见证检验等形式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做好过程 质量控制、检查、检验记录,作为验收备查资料。
附录A、工序施工质量及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表与验收表(样式)。

以上参考了行业规范,欢迎批评和指正,谢谢!
参考规范:
SL/T631.1~631.4-2026《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SL/T223-2026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88-2014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