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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漫”普法③丨法律为盾,撑起残疾人劳动权益的“保护伞”!

AI“漫”普法③丨法律为盾,撑起残疾人劳动权益的“保护伞”!
AI“漫”普法
系列普法栏目
普法微课堂

为提升法治理念

普及法律知识

增强残疾人法律维权意识

营造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市残联官微将陆续推出AI动画短片

《AI“漫”普法》系列普法栏目

下面

随小编来看第三期~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

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益

不仅关乎他们的生存与尊严

更是社会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

当残疾人劳动者遭遇欠薪时

该如何寻求法律援助?

本期《AI“漫”普法》

让我们聚焦一起

残疾人劳动纠纷案

探寻法律如何为特殊群体撑起“保护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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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

尊重每一份劳动

守护每一项权益

如果您或身边人遇到类似情况

却遭遇维权困境

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或向当地残联法律救助工作站咨询求助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支持

案例详情

智力残疾人多年讨薪未果,法检联动巡回调解要回“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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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朱  林
副主编:甘玉梅
责   编:张秋凤
编   辑:郭雪梅
来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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