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从2019年开始在各地推广,到2026年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但各地在产品分类上各自为政——同一品目在不同省份叫法不同、编码不同,导致供应商需要针对每个省份单独维护商品信息,增加了大量隐性成本。
以常见的办公电脑为例,有的地方归入"计算机设备",有的归入"办公自动化设备",还有的归入"电子信息设备",三者编码体系完全不同。某头部IT设备供应商曾公开反映,其在10个省份电子卖场同步上架同一款笔记本,需要准备10套不同的商品资料,且同一个产品因分类差异无法跨省比价。
财政部此次出台统一分类标准,正是针对这一痛点。通过自上而下的标准化,解决各地电子卖场"信息孤岛"问题,为全国政府采购数据互通奠定基础。
新标准采用"大类-中类-小类-细类"四级分类体系,原有各地混乱的六到七级分类得到压缩。以"货物类"为例,一级类目从原来的30余个压缩至20个左右,逻辑更清晰。
结合当前政府采购数字化需求,新标准在"计算机设备"类目下新增了"AI计算设备"小类,将GPU服务器、推理服务器等纳入单独管理;在"软件"类目下新增"SaaS服务"子类,明确了云服务产品的分类归属。这两类产品近年来政采规模增长迅速,统一分类后将更便于统计分析。
新标准对所有品目给予全国统一编码,编码规则为"字母+数字"的10位码。供应商在上架商品时,只需按统一编码对应,无需再针对各省规则单独适配。
新标准首次明确每一产品分类对应的政采品目编码,这意味着供应商可以清晰判断自己的产品应归入哪个政采类目,便于准确响应采购需求。
跨省运营成本降低——这是最直接的影响。供应商只需准备一套标准化商品信息,即可同步上架全国各省份的电子卖场,大幅减少重复劳动。
价格可比性增强——统一分类后,同类产品可跨省比价,有助于优质供应商在更大范围内形成价格竞争力。
市场分析有据可查——统一分类编码为全国政采数据汇聚提供了基础,供应商可以更准确地进行市场分析和商机挖掘。
供应商应尽快下载新标准全文(财政部官网可查),将自身商品与新分类体系逐一对照,找出新分类体系下各产品的准确归属。
新标准发布后,各地电子卖场需要时间完成系统改造。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各省财政部门发布的过渡期公告,在过渡期内完成商品信息的重新分类和上架。
供应商应提前按新标准要求的商品属性字段(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整理商品信息,待各省电子卖场系统升级完成后快速响应。
统一分类标准也意味着更激烈的竞争——此前依靠信息不对称在各省独立运营的供应商,将面临全国同行的直接竞争。同时,部分此前仅在特定省份销售的品类,可能因新分类标准扩大可参与范围,吸引更多跨省供应商加入。
建议供应商以此次分类标准发布为契机,重新审视自身在政采市场的定位,提前布局数字化商品信息的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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