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要该公司给纳税人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如果是纳税人曾经在职的单位,可自行联系该单位,由该单位在人员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离职时间。
如无法取得联系,可在“个人所得税”APP【我的】-【任职受雇】中点击该公司名称,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在职”,填写离职时间点击【提交】后,申诉状态变为已受理。




如果是纳税人从未在职的单位,则申诉类型选择“从未在职”,填写补充说明点击【提交】后,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度、所得类型。


如存在虚假纳税明细收入,点击该笔收入,在收入纳税明细详情右侧点击【申诉】提起申诉,认真阅读【申诉须知】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诉类型,提交即可。



如果发现“异常收入”的情况较多,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度、所得类型,点击【批量申诉】,确定申诉单位后,勾选有问题的收入项目进行批量申诉。

申诉后,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也可通过【办&查】-【查询】-【异议申诉】进行查看。


审核|市局所得税科
统筹|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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