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规范处方药零售管理的通知》,聚焦处方管理、处方审核、销售流程、处方销售、违规查处等关键环节,推动全省处方药零售行业规范发展。
《通知》要求处方药须凭注册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消费者无法提供处方的,可引导其通过签约的合规互联网医院开具电子处方。由消费者实名发起问诊,经医师亲自诊疗、药师双重审核后方可销售,严禁AI自动生成处方,严禁事后补开处方。
《通知》明确零售药店如委托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该机构须为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资格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严禁互联网医院对首诊患者开具处方,严禁药店委托使用“虚假问诊”“AI代开方”的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
此外,《通知》提出对未凭处方售药、处方未经审核售药、违规委托开具处方等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对套取医保基金、串换药品等行为,由医疗保障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查处;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医师未经诊疗开具处方的,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处罚。对“虚假问诊”“AI代开方”等行为,三部门将依托监管平台共享数据实施联合惩戒。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