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物业停车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怎么办?中关村街道软件社区333号楼(1-3单元)通过居民协商自治,设立公用新能源汽车充电固定停车位,以共享模式破解全院充电难题。

01
公共空间优先
协商划定“红线”

软件社区333号楼虽有物业服务,但仅限于保洁、维修等基础内容,由于停车管理长期缺位,院内没有划分车位、没有分配充电指标、也无人协调停车秩序。随着院内新能源汽车数量的增加,充电及充电桩安装问题引发邻里争议。
面对这一局面,社区居委会没有放任议论发酵,而是积极组织召开业主协商会,社区工作人员在场记录,并引导居民遵循“不搞先来后到,不吵架,先定公共空间,再谈充电方案”的协商原则自主表达诉求、自主讨论方案。

协商正式启动前,社区同步推进了多项基础工作,联系物业与产权单位,确定公共区域产权归属;邀请社区律师审核公约内容与协商流程的合法合规性;征求院里各户意见,为后续表决做好铺垫。


经过多轮协商,业主们达成公共空间使用共识:预留消防车通行道路,划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区,保障行人通行及休闲空间,剩余空间再划分机动车停车位。这一共识的达成,为后续充电方案的讨论奠定了前提条件。协商结果形成书面公约,24户家庭参与意见征集,18户同意,占参与户数的四分之三。


“先把安全和公共生活放在第一位,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事才有商量的基础。”一位参与协商的业主说。
02
技术条件公开
勘测结果成决策依据

公共空间边界确定后,充电桩安装的技术可行性问题浮出水面。
按照国家电网的相关规定,有充电桩安装意向的业主自行联系国家电网工作人员到院实地勘测;社区居委会同步协调街道消防部门到场,共同对电容量、线路走向、安全距离、消防设施等指标进行联合勘测。

勘测结果向全体业主公开:全院符合安装技术及消防条件的点位仅有少数几处。这一结论并非由任何一方主观判定,而是由电容量负荷、地下管线布局、消防间距等客观技术条件决定。无论住户是否拥有车辆、是否使用新能源汽车,均有知情权。
03
共享方案落地
一个车位全院共用

技术条件明确后,业主们在社区的引导下继续协商充电设施的使用方式。经过讨论,业主们没有选择“符合条件的几户各自装桩、独占使用”的模式,而是商定了一套共享方案:在楼院北侧设立一个“公用新能源汽车充电固定停车位”,安装共享充电桩。有充电需求的居民按需排队使用,车辆充满后主动挪离;安装及后期维护费用由有充电需求的业主共同自筹;日常秩序维护由居民自主负责,业主们建立了停车微信群,由持有充电桩安装指标的业主作为代表进行统一管理充电车位的排队顺序。使用规则由全楼业主共同议定,居民自觉遵守。

共享充电车位投入使用以来,333号楼未出现“充电桩丛林”式的无序建设,符合安装条件的家庭未将公共资源私有化,暂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家庭也得以享受院内充电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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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充电桩难题的破解,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居民协商机制。社区的职能不在于替代居民决策,而在于搭建沟通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引导居民自主商定、自主执行,把“大家的事情由大家商量”落到实处。这一实践也为类似老旧小区提供了可参照的路径,以公共空间的安全和公共利益为优先考量,以技术勘测的客观结论为决策依据,以居民协商达成的共享规则为运行保障,在缺乏专业化物业管理的情况下,同样能够实现社区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
【来源】软件社区
【审核】薛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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