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拒签电子劳动合同,坚持要纸质版,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根据人社部《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员工明确拒绝,用人单位不宜强制推行,更不应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关系。
员工常见的拒绝原因主要有三种:担心信息安全、不会操作、认为电子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HR可以分三步应对——
第一步:沟通解释
向员工说明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告知公司选用的签署平台已通过相关认证,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意愿确认、数据加密等能力,能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不被篡改。同时提供操作指导,打消“不会弄”的顾虑。
第二步:出示政策依据
可向员工展示《电子签名法》《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等规定,说明电子合同是政府鼓励的方向。北京作为全国首个全行业推广电子劳动合同的城市,相关制度已非常成熟。
第三步:保留送达证据
沟通过程建议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留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如果员工坚持要纸质版怎么办?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员工意愿,及时签订纸质劳动合同。另外,即使签了电子合同,如果员工后续需要纸质文本,用人单位也要至少免费提供一份,并通过盖章等方式证明与原件一致。
总之,电子合同是大势所趋,但前提是尊重员工选择、签得规范。沟通为主,纸质为备,既合规又稳妥。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