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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试题】公基常识试题及答案解析(8月16日)

【公基试题】公基常识试题及答案解析(8月16日)

1.通过将按职能划分的部门和按产品/项目划分的部门结合,形成纵横两套管理系统,兼具职能型和项目型的双重优势。这体现的是()。

A.直线型组织结构

B.职能型组织结构

C.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

D.矩阵式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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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好仕途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管理。

A项错误,直线型组织结构是一种最简单的组织结构形式。它按照组织系统自上而下的等级层次来设置管理职位,每个管理职位都拥有指挥下级的权力。在这种结构下,没有职能管理部门,上级对下级实行直接指挥。

B项错误,职能式组织结构是按职能来组织部门分工,即从企业高层到基层,均把承担相同职能的管理业务及其人员组合在一起,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职务。职能制的优点是能充分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减轻直线领导人员的工作负担。缺点是妨碍了必要的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会形成多头领导。

C项错误,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是直线型和职能型组织结构的结合。它在直线型组织的基础上,增加了职能管理部门。各级部门间既有垂直领导关系,又有水平领导关系。每个下级部门在只有一个明确上级领导的基础上,接受其他相关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有助于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D项正确,矩阵式组织又叫专业划分制组织结构,是一种混合组织结构,就是在同一组织机构中,把按职能划分部门和按项目划分部门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既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两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又在一定的程度上避免了两者的缺陷。它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的职能领导系统,另一套是为完成某一任务而组成的横向项目系统。也就是既有按职能划分的垂直领导系统,又有按项目划分的横向领导系统的结构。

故正确答案为D。

2.下列不属于正式沟通特点的是()。

A.正式沟通是采用规章制度载明的正式方式

B.正式沟通具有正式、严肃等特点

C.正式沟通传递信息准确,具有比较强的准确性

D.正式沟通的效力一定高于非正式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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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好仕途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管理。

正式沟通是指在组织系统内,依据明文规定的原则进行的信息传递和交流。例如,组织之间的公函往来、组织内部的文件传达、召开会议、下级向上级的定期汇报等。

A项正确,‌正式沟通采用规章制度载明的正式方式进行信息传递与交流‌。具体形式包括组织内部明确的规章所规定的命令、指示、正式会议、规章、简报、通知、公告以及正式工作接触等。

B项正确,‌正式沟通具有正式、严肃等特点‌。正式性是指正式沟通要遵循组织的规章制度和程序,确保信息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以特定的方式进行传递。严肃性是指正式沟通通常发生在上下级之间或具有特定职责的部门之间,因此具有较强的权威性‌。

C项正确,‌正式沟通确实具有比较强的准确性‌。正式沟通是通过组织规定的渠道和程序进行的信息传递,如会议、文件等。这种沟通方式通常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确认,减少了信息传递过程中的歧义和错误,因此具有较高的准确性‌。

D项错误,非正式沟通是指在组织正式信息渠道之外进行的信息交流。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各有优缺点,情境和目的不同,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产生的效力也不同,所以不能说正式沟通的效力一定高于非正式沟通。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3.下列不符合联合行文规则的是()。

A.省委和省政府

B.中共中央和国务院

C.民政部和民政局

D.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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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好仕途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A项正确,省委属于省级党的机关,省政府属于省级政府机关,属于同级,可以联合行文。

B项正确,中共中央指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是由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国共产党核心权力机构,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属于同级,可以联合行文。

C项错误,民政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为正部级。民政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局级。民政部和民政局不属于同级,不可以联合行文。

D项正确,中共中央办公厅是中共中央直属部门,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的直属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工作。因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是同级,所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也是同级,可以联合行文。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4.养老服务属于()。

A.文化职能

B.经济职能

C.社会职能

D.政治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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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好仕途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管理。

A项错误,文化职能指政府组织文化教育和文化建设的职能,它主要包括发展科学技术的职能、发展教育的职能、发展文化事业的职能和发展卫生体育的职能。与题干不符。

B项错误,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经济职能包括:计划指导职能,培育和完善市场机制职能,宏观调控职能,服务职能,检查监督职能。与题干不符。

C项正确,社会职能,即指除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以外政府必须承担的其他职能。社会职能包括: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人口控制。题干中“养老服务”属于社会服务的范畴,属于社会职能。

D项错误,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政治职能包括:阶级专政职能,军事保卫职能,社会治安职能,民主政治职能,国际交往职能。

故正确答案为C。

5.法律文书的书写表述不正确的是()。

A.刑事法律文书应该先援引刑事法律规则

B.阐明事实应当具有明确的因果关系

C.援引法律条文,不需要写明具体的款项

D.援引法律条文应该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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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好仕途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其他。

A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并列引用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引用顺序如下: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同时引用两部以上法律的,应当先引用基本法律,后引用其他法律。引用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第三条规定:“刑事裁判文书应当引用法律、法律解释或者司法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文书引用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时适用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由此可知,刑事法律文书应该先援引刑事法律规则。

B项正确,法律文书的事实部分需完整、客观地反映案件全貌,并清晰展示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链条,否则可能影响法律适用和裁判逻辑。

C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裁判依据。引用时应当准确完整写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条款序号,需要引用具体条文的,应当整条(款、项)引用。”因此,援引法律条文,应当写明具体的款项。

D项正确,法律条文的援引应当具体、有针对性。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如发现仅需援引特定条文的特定款项,而不适合援引该条文的全部时,应当具体援引该条文的特定款项,即表述为“根据某法第某条第某款”,而不能全部援引。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6.下列属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职权的是()。

A.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B.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权和监督权

C.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D.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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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好仕途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

A、C、D项错误,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因此,A、C、D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根据《立法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此可知,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权和监督权。

故正确答案为B。

7.下列构成过失犯罪的是()。

A.逃税罪

B.交通肇事罪

C.危险驾驶罪

D.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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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好仕途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上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成立本罪。例如,因为记账错误导致少缴税款的,不成立本罪。

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或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正确答案为B。

8.下列符合收养相关规定的是()。

A.外国人可以收养我国的未成年人

B.收养未成年人数不能超过一个

C.无配偶者不得收养异性的未成年人

D.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作为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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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好仕途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

A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因此,外国人可以收养我国的未成年人。

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因此,无配偶者可以收养异性的未成年人,只是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D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因此,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才不得作为收养人。

故正确答案为A。

9.下列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A.被狗追赶撕咬,情急之下用棍棒将狗打死

B.甲被仇人追杀,次日见到仇人后将其杀害

C.为了防止果园的苹果被偷,于是在苹果上涂抹农药,导致路过的张某死亡

D.路遇甲持刀行凶,为阻止对方导致对方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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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好仕途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法律层面,合法与不法的评价只能针对“人的行为”。被狗追赶撕咬,情急之下用棍棒将狗打死,若狗是无主动物,此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若狗是主人故意驱使伤人,则属于对“主人不法侵害”的防卫。A项未明确狗的归属及主人意图,一般按(防御型)紧急避险处理,不属于正当防卫。

B、C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B项中,甲被仇人追杀,次日见到仇人后将其杀害,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次日”表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属于事后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C项中,偷苹果属于一般不法行为,涂抹农药致张某死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D项中,路遇甲持刀行凶,为制止不法行为采取措施,虽致侵害人死亡,但持刀行凶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即使致侵害人死亡也不算过当,成立正当防卫。

故正确答案为D。

10.下列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的是()。

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

B.入户抢劫

C.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D.抢劫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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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好仕途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因此,A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B项入户抢劫、C项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均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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