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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多区政策调整 外省回天津小升初或转学登记时间有变化


很多家长关心从外省回天津小升初或转学需要注意什么,我们整理了五个区域的调整政策,登记时间统一调整为每年5月,建议家长根据目标区对照准备,重要提醒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持有年限影响,私产房须持有全部产权。
| 调整方向 | 具体内容 |
|---|---|
| 房产年限 | 二手房须持有满三年(截至入/转学当年8月31日),新房不受限 |
| 登记时间 | 统一调整为每年5月(秋季学期入学) |
| 产权要求 | 私产房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签章日期为准 |
⚠️特别注意:政策均以“不动产权证书签章日期”作为持有时间的计算起点,建议家长以实际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进行规划。
▶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河东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条件调整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东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东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3.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时间调整
河东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东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2.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6年3月2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河东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河东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22-84110241
南开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南开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条件调整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南开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3.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时间调整
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南开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2.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条件调整
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具体内容为:
本办法实施前,已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本办法实施后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时间调整
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安置办法
1. 回户籍地升学有住宿需求的学生,在登记时可选报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提前录取。
2. 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和平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填报升学志愿,派位录取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3. 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河西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河西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河西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条件调整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西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西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3.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时间调整
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西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2.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适用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生态城回户籍地升初中和初中转学生。
▶报名时间
回户籍地升初中和初中转学一年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指定时间。
▶报名条件
1.本通知实施前,已取得生态城存量住房的家庭,学生回户籍地升初中不受家庭房产持有时长影响。
2.本通知实施前,已取得生态城存量住房的家庭,学生申请初中转学,其家庭房产持有时长至申请当年的8月31日须满一年。
3.本通知实施后,取得生态城存量住房的家庭,房主持有房产满三年的,可提出学生回户籍地升初中或初中转学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上述房产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新建商品住房不受房产持有时长影响。
▶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初中学生在生态城小学毕业生录取结束后,统筹安排到生态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
2.初中转学生统筹安排到生态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