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22.10.05+政务处分法要点梳理+王鹏+(讲义+笔记)(2023常识专项全攻略)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讲义

2022.10.05+政务处分法要点梳理+王鹏+(讲义+笔记)(2023常识专项全攻略)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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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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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分法要点梳理 (讲义+笔记) 主讲教师:王鹏 授课时间:2022.09.23 粉笔公考·官方微信政务处分法要点梳理(讲义) 一、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 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 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 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 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政务处分的种类与期间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1(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三、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的情形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六)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四、从重给予政务处分的情形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 (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五、予以开除的情形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 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2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 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 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 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 除。 六、一事不再罚 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复 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七、政务处分与刑事追责及行政处罚的衔接 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 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依照本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 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依照本法给予政务处分。 【真题演练】 1.(2021国考·单选)根据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政务处分的对象不仅包括公务员,也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B.政务处分不同于党纪处分 C.政务处分决定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也可以由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 出 D.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 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2.(2022 国考·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 列哪一处分不恰当?( ) 3A.甲系某行政主管部门公务员,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 一年,被撤职 B.乙系交通运输部门公务员,交通肇事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 起诉决定,乙被撤职 C.丙系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被撤职 D.丁系某公办高校事业编管理人员,犯侵占罪但被免予刑事处罚,被撤职 3.(2019 湖北选调生·单选)某公务员钱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 后经检测构成醉驾。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关于该公务员可能受到的处理或 承担的法律责任,正确的是( )。 ①监察机关对公务员钱某进行政务处分 ②司法机关追究公务员钱某的刑事责任 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钱某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④若交通肇事中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还可能追究钱某的民事责 任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①②③④ 4.(2020浙江事业单位联考·多选)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 )。 A.严重警告 B.留党察看 C.开除公职 D.开除党籍 4政务处分法要点梳理(笔记) 一、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 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 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 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 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解析】 1.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各级监察委员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 予政务处分(专属于监察机关)的活动。 2.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3.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 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 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人员(简称参公管理,有些人本身不是公务员编制,但用《公务员法》管 理,最典型的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比如证监会的定性是事业单位,如果想考要 参加国考,属于公职人员的范畴)。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 5公务的人员。比如疾控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被卫健委委托管理公共事 务的组织。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比如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党 委书记、副党委书记、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负责人等。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比如公办学校的校长、副校长。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比如村委会、居委会主任、 副主任、委员等,掌握实权(救灾、扶贫、土地等)。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兜底条款)。只要行使公权力,如果做的 事情影响公权力的廉洁性,都属于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政务处分的种类与期间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解析】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1.警告:最轻微的政务处分。违法情节轻微,通过警告给予警示并纠正。 2.记过、记大过:违法行为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可以根据情节给 予记过、记大过。 4.降级:违法行为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较大损失,即降低级别,工资待 遇受损。 5.撤职:如果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了严重损失,此时要给予撤职。 即撤销所任职务,但公职的身份依然保留。 6.开除:最严厉的政务处分。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重大损失,会 被开除,解除人事关系,不具有公职身份。 67.干扰项:没有降职,降职本身不是处分。 【注意】各种“处分”: 1.党(党纪处分): (1)党员:没有降低党内职务。 ①警告。 ②严重警告。 ③撤销党内职务。 ④留党察看。 ⑤开除党籍。 (2)党组织(一般不考): ①检查或者通报批评。 ②严重本身又不能纠正:改组或解散。 2.政务处分:没有严重警告、降职。 (1)警告。 7(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3.事业单位:没有严重警告、记大过。 (1)警告。 (2)记过。 (3)降低岗位等级。 (4)撤职。 (5)开除。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解析】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与《公务员法》一致,体现法法衔接。 1.警告,六个月。 2.记过,十二个月。 3.记大过,十八个月。 4.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5.开除直接解除人事关系。 三、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的情形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8(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六)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解析】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是“应当”)从轻(法定幅 度内从轻)或者减轻(低于法定幅度)给予政务处分:假设一个公职人员做了A 行为,其政务处分的幅度是记过或者记大过,如果记过,即从轻,如果警告,即 减轻。 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2.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3.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5.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6.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8.1和2是自己的维度,3是他人,4是后果,5是作用,6是赃款。口诀: 我配合,我交代,他人纪律也败坏,损失影响可挽回,次要辅助钱退赔。 四、从重给予政务处分的情形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 (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解析】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法定幅度内从重)给予政 务处分: 91.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 2.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 3.串供(先后串通、统一口径、捏造虚假口供、建立攻守同盟)或者伪造、 隐匿、毁灭证据的。 4.包庇同案人员的:提供虚假证明来帮助违法者掩盖虚假事实,帮助隐藏、 转移、毁灭违法证据。 5.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本来是合法公民,结果胁迫、唆使他人。 6.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8.口诀:再犯阻检举,包庇毁证据,带坏老实人,赃款不出门。 五、予以开除的情形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 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 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 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 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 除。 【解析】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1.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包括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我国的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无 期、死刑,即故意犯罪被判处主刑。 2.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3.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10(1)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 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比如曾经做出重大贡献,在某领域内有非常高的技术水 平,从事特殊岗位,如国防、外交、民族、宗教,开除后会给工作带来极大影响), 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2)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或者犯罪情节轻微, 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 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4.口诀:故意主刑过失三,剥夺权利公职完,过失轻刑与罚金,不诉免罚分 情形。 六、一事不再罚 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复 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解析】 一事不再罚: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 单位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监察机关依照《政务处分法》给违法的公职 人员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还可以依据《公务员法》给予其处分,犯 了一个行为不能给两个处分。同一个违法行为,要么给政务处分,要么给处分, 不能同时适用。 七、政务处分与刑事追责及行政处罚的衔接 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 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依照本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 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依照本法给予政务处分。 【解析】政务处分与刑事追责及行政处罚的衔接: 1.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 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依照本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比如张三 本身是一个公职人员,故意杀人被法院追究刑责,法院下了判决书,监察机关应 11当根据判决书、按照本法给予开除。细节:如果与刑事责任衔接,监察机关无需 另外单独立案核实,因为法院已经下了司法文书,必须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 确实充分,法院才会下判决书。 2.公职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程序比法院简单),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 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依照本 法给予政务处分。比如张三是公职人员,参与赌博被行政处罚,监察机关需要立 案调查核实,立案调查核实后才能给予政务处分。 【真题演练】 1.(2021国考·单选)根据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政务处分的对象不仅包括公务员,也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B.政务处分不同于党纪处分 C.政务处分决定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也可以由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 出 D.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 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解析】1.选非题。C项:政务处分专属于监察机关,监察机关依据《政务 处分法》给予政务处分,任免机关单位依据《公务员法》给予处分,当选。【选 C】 2.(2022 国考·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 列哪一处分不恰当?( ) A.甲系某行政主管部门公务员,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 一年,被撤职 B.乙系交通运输部门公务员,交通肇事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 起诉决定,乙被撤职 C.丙系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被撤职 D.丁系某公办高校事业编管理人员,犯侵占罪但被免予刑事处罚,被撤职 12【解析】2.A 项:故意犯罪被判处主刑一定会被开除,当选。B项:交通肇 事是过失犯罪,检察机关不起诉,予以撤职,排除。C项:单处罚金的一般情况 下予以撤职,排除。D项:免予刑事处罚一般情况下撤职,排除。【选A】 3.(2019 湖北选调生·单选)某公务员钱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 后经检测构成醉驾。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关于该公务员可能受到的处理或 承担的法律责任,正确的是( )。 ①监察机关对公务员钱某进行政务处分 ②司法机关追究公务员钱某的刑事责任 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钱某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④若交通肇事中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还可能追究钱某的民事责 任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①②③④ 【解析】3.醉驾要入刑。①说法正确;②说法正确;③说法正确,吊销属于 行政处罚的范畴;④说法正确,赔钱即追究民事责任。【选D】 4.(2020浙江事业单位联考·多选)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 )。 A.严重警告 B.留党察看 C.开除公职 D.开除党籍 【解析】4.【选ABD】 【答案汇总】 1-4:C/A/D/ABD 1314遇见不一样的自己 Be your better self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