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政务处分法要点梳理
(讲义+笔记)
主讲教师:王鹏
授课时间:2022.09.23
粉笔公考·官方微信政务处分法要点梳理(讲义)
一、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
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
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
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
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政务处分的种类与期间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1(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三、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的情形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六)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四、从重给予政务处分的情形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
(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五、予以开除的情形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
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2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
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
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
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
除。
六、一事不再罚
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复
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七、政务处分与刑事追责及行政处罚的衔接
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
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依照本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
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依照本法给予政务处分。
【真题演练】
1.(2021国考·单选)根据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政务处分的对象不仅包括公务员,也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B.政务处分不同于党纪处分
C.政务处分决定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也可以由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
出
D.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
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2.(2022 国考·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
列哪一处分不恰当?( )
3A.甲系某行政主管部门公务员,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
一年,被撤职
B.乙系交通运输部门公务员,交通肇事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
起诉决定,乙被撤职
C.丙系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被撤职
D.丁系某公办高校事业编管理人员,犯侵占罪但被免予刑事处罚,被撤职
3.(2019 湖北选调生·单选)某公务员钱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
后经检测构成醉驾。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关于该公务员可能受到的处理或
承担的法律责任,正确的是( )。
①监察机关对公务员钱某进行政务处分
②司法机关追究公务员钱某的刑事责任
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钱某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④若交通肇事中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还可能追究钱某的民事责
任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①②③④
4.(2020浙江事业单位联考·多选)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 )。
A.严重警告 B.留党察看
C.开除公职 D.开除党籍
4政务处分法要点梳理(笔记)
一、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
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
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
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
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解析】
1.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各级监察委员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
予政务处分(专属于监察机关)的活动。
2.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3.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
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
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人员(简称参公管理,有些人本身不是公务员编制,但用《公务员法》管
理,最典型的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比如证监会的定性是事业单位,如果想考要
参加国考,属于公职人员的范畴)。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
5公务的人员。比如疾控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被卫健委委托管理公共事
务的组织。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比如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党
委书记、副党委书记、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负责人等。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比如公办学校的校长、副校长。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比如村委会、居委会主任、
副主任、委员等,掌握实权(救灾、扶贫、土地等)。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兜底条款)。只要行使公权力,如果做的
事情影响公权力的廉洁性,都属于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政务处分的种类与期间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解析】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1.警告:最轻微的政务处分。违法情节轻微,通过警告给予警示并纠正。
2.记过、记大过:违法行为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可以根据情节给
予记过、记大过。
4.降级:违法行为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较大损失,即降低级别,工资待
遇受损。
5.撤职:如果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了严重损失,此时要给予撤职。
即撤销所任职务,但公职的身份依然保留。
6.开除:最严厉的政务处分。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重大损失,会
被开除,解除人事关系,不具有公职身份。
67.干扰项:没有降职,降职本身不是处分。
【注意】各种“处分”:
1.党(党纪处分):
(1)党员:没有降低党内职务。
①警告。
②严重警告。
③撤销党内职务。
④留党察看。
⑤开除党籍。
(2)党组织(一般不考):
①检查或者通报批评。
②严重本身又不能纠正:改组或解散。
2.政务处分:没有严重警告、降职。
(1)警告。
7(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3.事业单位:没有严重警告、记大过。
(1)警告。
(2)记过。
(3)降低岗位等级。
(4)撤职。
(5)开除。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解析】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与《公务员法》一致,体现法法衔接。
1.警告,六个月。
2.记过,十二个月。
3.记大过,十八个月。
4.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5.开除直接解除人事关系。
三、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的情形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8(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六)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解析】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是“应当”)从轻(法定幅
度内从轻)或者减轻(低于法定幅度)给予政务处分:假设一个公职人员做了A
行为,其政务处分的幅度是记过或者记大过,如果记过,即从轻,如果警告,即
减轻。
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2.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3.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5.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6.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8.1和2是自己的维度,3是他人,4是后果,5是作用,6是赃款。口诀:
我配合,我交代,他人纪律也败坏,损失影响可挽回,次要辅助钱退赔。
四、从重给予政务处分的情形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
(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解析】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法定幅度内从重)给予政
务处分:
91.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
2.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
3.串供(先后串通、统一口径、捏造虚假口供、建立攻守同盟)或者伪造、
隐匿、毁灭证据的。
4.包庇同案人员的:提供虚假证明来帮助违法者掩盖虚假事实,帮助隐藏、
转移、毁灭违法证据。
5.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本来是合法公民,结果胁迫、唆使他人。
6.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8.口诀:再犯阻检举,包庇毁证据,带坏老实人,赃款不出门。
五、予以开除的情形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
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
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
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
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
除。
【解析】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1.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包括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我国的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无
期、死刑,即故意犯罪被判处主刑。
2.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3.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10(1)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
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比如曾经做出重大贡献,在某领域内有非常高的技术水
平,从事特殊岗位,如国防、外交、民族、宗教,开除后会给工作带来极大影响),
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2)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或者犯罪情节轻微,
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
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4.口诀:故意主刑过失三,剥夺权利公职完,过失轻刑与罚金,不诉免罚分
情形。
六、一事不再罚
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复
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解析】
一事不再罚: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
单位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监察机关依照《政务处分法》给违法的公职
人员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还可以依据《公务员法》给予其处分,犯
了一个行为不能给两个处分。同一个违法行为,要么给政务处分,要么给处分,
不能同时适用。
七、政务处分与刑事追责及行政处罚的衔接
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
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依照本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
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依照本法给予政务处分。
【解析】政务处分与刑事追责及行政处罚的衔接:
1.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
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依照本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比如张三
本身是一个公职人员,故意杀人被法院追究刑责,法院下了判决书,监察机关应
11当根据判决书、按照本法给予开除。细节:如果与刑事责任衔接,监察机关无需
另外单独立案核实,因为法院已经下了司法文书,必须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
确实充分,法院才会下判决书。
2.公职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程序比法院简单),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
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依照本
法给予政务处分。比如张三是公职人员,参与赌博被行政处罚,监察机关需要立
案调查核实,立案调查核实后才能给予政务处分。
【真题演练】
1.(2021国考·单选)根据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政务处分的对象不仅包括公务员,也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B.政务处分不同于党纪处分
C.政务处分决定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也可以由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
出
D.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
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解析】1.选非题。C项:政务处分专属于监察机关,监察机关依据《政务
处分法》给予政务处分,任免机关单位依据《公务员法》给予处分,当选。【选
C】
2.(2022 国考·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
列哪一处分不恰当?( )
A.甲系某行政主管部门公务员,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
一年,被撤职
B.乙系交通运输部门公务员,交通肇事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
起诉决定,乙被撤职
C.丙系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被撤职
D.丁系某公办高校事业编管理人员,犯侵占罪但被免予刑事处罚,被撤职
12【解析】2.A 项:故意犯罪被判处主刑一定会被开除,当选。B项:交通肇
事是过失犯罪,检察机关不起诉,予以撤职,排除。C项:单处罚金的一般情况
下予以撤职,排除。D项:免予刑事处罚一般情况下撤职,排除。【选A】
3.(2019 湖北选调生·单选)某公务员钱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
后经检测构成醉驾。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关于该公务员可能受到的处理或
承担的法律责任,正确的是( )。
①监察机关对公务员钱某进行政务处分
②司法机关追究公务员钱某的刑事责任
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钱某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④若交通肇事中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还可能追究钱某的民事责
任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①②③④
【解析】3.醉驾要入刑。①说法正确;②说法正确;③说法正确,吊销属于
行政处罚的范畴;④说法正确,赔钱即追究民事责任。【选D】
4.(2020浙江事业单位联考·多选)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 )。
A.严重警告 B.留党察看
C.开除公职 D.开除党籍
【解析】4.【选ABD】
【答案汇总】
1-4:C/A/D/ABD
1314遇见不一样的自己
Be your better self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