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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何时不再难找?
位置不好找、标注不清晰、易涂抹脱落……据 3 月 18 日《北京
晚报》报道,近日,有读者反映,很多食品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不
好找,老人看起来更费劲。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
期印得不牢固,为篡改生产日期留下可乘之机。
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判断食品、药品安全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
通常,人们都是先看生产日期,然后再看保质期。尽管不少食药包装
上有生产日期“见瓶身”“见封口处”“见包装”的提示,但消费者
寻找的过程并不顺利。比如,一些食品涉及多层包装,所谓生产日期
“见包装”的提示并不明确;一些食品药品标注生产日期的字号太小,
或颜色与瓶身、瓶底等接近,人们很难查找;有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
期“一擦就掉”;有食品根本找不到生产日期,或出现两个生产日期,
等等。
不难看出,一些食药产品的生产日期实在是考验消费者的视力和
耐心。究其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并不想让消费者一眼看到生产日期,
以达到模糊保质期的目的,或期待临期产品卖出新货的价格;二是在
食药等商品的生产日期标注方面,目前仍缺乏统一规范——虽然现有
的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
品标签通则对生产日期等标注有相应规定,但正如一位全国人大代表
所言,标注方式的规定要求比较宽泛。
1所以,有必要进一步规范食药生产日期的标注问题,比如统一标
注位置、文字表述、字体大小和颜色等,同时要针对易擦易掉等问题,
强化对持久性、完整性的规范。此外,不妨通过建立消费者评价和监
督抽查机制,使生产日期等信息的标注问题能及时被发现、整改。
食药产品标注问题不仅关乎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还关系消费者的健康生命权益,以及食药产业的规范有序发展。时下,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日趋理性,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在采购过程中极
有可能对那些太难找、看不清生产日期的产品敬而远之,从而影响相
关产品的销售和企业的利润。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在消费者中的比例不断上
升,“躲猫猫”式的生产日期标注对老年消费者而言很不友好。新消
费时代,别让这一久拖不决的问题拖了消费品质和体验升级的后腿。
(via 工人日报)
2“生产日期”为啥喜欢玩“捉迷藏”?
位置不好找、标注不清晰、易除抹脱落……近日,有读者反映,
很多食品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不好找,老人看起来更费劲。今年的
全国两会上,亦有人大代表建议,“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统一标注
方式,让消费者特别是更多老年人能够找得到、看得清。”与此同时,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部分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印得不牢固,为篡改
生产日期留下可乘之机,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3 月 18 日《北京
日报》)
“生产日期”是消费者判断商品是否还在保质期内的重要信息,
特别是食品药品,一旦过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对消费者的生命健
康安全构成威胁。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食品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
期并不好找,不是在犄角旮旯,就是标注模糊不清、字号过小、易除
抹脱落……总喜欢和消费者玩“捉迷藏”。“生产日期”不好找,侵
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亟待严管依法加以规范,使广大消费者明
明白白地消费。
我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
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预包装食品标签
通则》也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
35 平方厘米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
1.8 毫米;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药品管理法》则规定,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
3附有说明书……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
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由此可见,相关法律都严格规范“生
产日期”等标注,不允许其玩“捉迷藏”、不好找。
其实,把“生产日期”标注在显著位置,让其好找并不难,也不
会增加制作成本,为何商家还要在“生产日期”上做文章,和消费者
玩“捉迷藏”呢?究其原因,其一,商家就是不想让消费者轻易找到
生产日期,如果消费者不在意生产日期,或一时找不到也不好意思询
问,一些临近过期的食品药品,也就能像新鲜的食品药品一样比较容
易卖出去;其二,一部分食品药品出厂时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或字迹
易除抹脱落,等临近过期时,再用喷码或贴标等方式,篡改生产日期,
以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也就是说,商家费尽心机让“生产日期”
不好找,就是为了销售临期甚至过期的食品药品。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标签文字和包装底色相近、无法识别的
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于是商家便将“生产日期”打码在颜色相近的
区域,让消费者很难寻找和辨别;而一些生产日期的“袖珍字”,确
实达到了不小于 1.8 毫米的标准,但对于老年消费者来说,仍然不容
易看清楚。法律上的“漏洞”,也给了商家在生产日期上玩“捉迷藏”
的可乘之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
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信息不好找,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涉及到消费者
4生命健康安全权的保护。尤其对老年消费者来说,他们的合法权益更
容易受到侵害。因此,“生产日期”标注乱象,亟待严管依法加以规
范。
一方面,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生产日期、保
质期等标识必须印制在固定位置,并确定规范的标识方式、颜色。同
时,根据社会老龄化等现状,调整生产日期的字体大小、高度等,让
老年消费者容易找得到、看得清;另一方面,对“生产日期”标注不
规范、不好找的情形,责令下架并限期整改,对不标注甚至篡改“生
产日期”的商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予最严厉的惩罚,让其得不
偿失。总之,要严管加重罚,倒逼商家依法规范食品药品的“生产日
期”标注,让广大消费者一目了然,真正能够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via 红网)
5粉笔说:
生产日期本来是消费者判断商品是否还在保质期内的重要信息,
但很多食品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不好找,给很多消费者带来了困扰。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商家故意为之,目的就是为了销售临期甚
至过期的食品药品;另一方面,则是标准的不统一,目前并未对食药
等商品的生产日期标注方面有统一的规范。然而,这一问题不仅侵犯
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涉及到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权的保护。
因此,首先,要进一步规范食药生产日期的标注问题,比如统一标注
位置、字体大小和颜色。其次,要建立消费者评价和监督抽查机制,
保障各类问题能及时被发现、整改。最后,也要关注到老年群体,适
当调整字体的大小,让老年人容易找得到、看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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