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快递续重“向上取整”
消费者权益“向下抹零”
“实际重量 3.1 公斤,计费重量 4 公斤,这也太不合理了!”近
日,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张女士向媒体反映,她最近通过某快递公司
寄东西时遭遇快递续重“向上取整”的情况。该快递公司首重标准为
1 公斤,超出后,续重不足 1 公斤的按 1 公斤计费。
快递计费重量通常包含首重和续重两部分。一些快递公司利用
单方制定的续重收费规则在细节上算计消费者,其性质与商超在
结算时“反向抹零”差不多,都对消费者不公平。显然,在快递
续重“向上取整”的规则下,快递公司占了便宜,消费者吃了亏。
快递续重“向上取整”,消费者权益被“向下抹零”。快递明示
收费和如实标注计费重量是快递企业的法定义务,对应的则是消费者
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快
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门户网站、营业场
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明显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地域、服务
时限、营业时间、资费标准、快件查询、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
事项,并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快递运单上如实标注快件重
量。一些快递公司未公布或未向消费者明示续重计费方式,也没
有在快递运单上如实标注快件重量(只标注“向上取整”的计费
重量),踩踏了法律底线,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
1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
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
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
的强制交易行为。快递公司制定的计重收费规则属于格式合同,应
当受到有关格式合同法则的调整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
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
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
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
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
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快递公
司单方制定的跨度较大的“向上取整”续重收费规则显失公平,
带有明显的霸王条款色彩,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我们也应注意到,有些快递公司的续重计费规则跨度较小、层次
较多,这样显然较为公平合理。比如,有的快递公司按 10 公斤以下
续重以 0.1 公斤为计重单位,10 公斤—100 公斤续重以 0.5 公斤为计
重单位,100 公斤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数;有的快递公司以不足 0.5
公斤的按照 0.5 公斤计算。显然,续重计费的单位越小、跨度越小、
分层越细,计费重量与实际重量就越接近,计费结果就越公平合理。
目前,快递公司各自执行了多套续重收费标准,而只靠其自律难
以对续重收费规则进行统一理顺和规范。交通运输、邮政、市场
监管等部门以及快递行业协会、消协等有必要以快递续重“向上
2取整”的问题为导向,以约谈、行政指导、查处曝光或完善行业
规则、标准等方式,引导快递企业守住法律底线,规范计重收费
行为,为消费者营造更加公平合理的快递服务环境。(via 人民日报)
3快递续重“向上取整”变相损害消费者权益
“实际重量 3.1 公斤,计费重量 4 公斤,这也太不合理了!”北
京市朝阳区消费者张女士对记者表示,她最近通过某快递公司寄东西
时遭遇快递续重“向上取整”的情况。该快递公司首重标准为 1 公斤,
超出后,续重标准为不足 1 公斤的按 1 公斤计费。
在寄送包裹时,快递公司会依据规则来确定包裹重量,一般分为
首重和续重。通常意义讲,首重是快递公司确定的包裹的最高限额重
量,在限额内的包裹只付基本费用,超过部分的重量就需要额外付费,
此为续重。而快递超重重量的取数标准,其公平合理性关系到消
费者的切身利益,还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一般快递公司的首重都是 1 公斤,续重部分的计费方式,不同的
快递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有的续重以 0.5 公斤为计重单位,有的不足
0.5 公斤的按照 0.5 公斤计算,有的则以包裹重量为系数分类等。在
现实中,消费者关于续重投诉最多的问题,是续重不足 1 公斤的按 1
公斤计费的相关标准——即便超重部分只有 0.1 公斤也按一公斤计
费,相当消费者吃了 0.9 公斤的亏。快递公司这种以公斤为单位的
续重取费方式,获取利益的行为的确有违情理与法理。
快递公司在快递续重时采取“向上取整”方式,却不在消费者寄
件时明示续重计费方式,也不在快递运单上如实标注快件重量,属于
变相的强制交易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实际利益。根据《快递市
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
4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
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该办法第二十六条还规定,经
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在快递运单上如实标注快件重量。由此不难看出,
该快递公司的行为已属于违法行为。
消费知情权是消费选择权的前提。假若消费者在邮寄快递时知悉
该快递公司采取的是“向上取整”的收费方式,自己会付出更多的额
外成本,就会选择性价比更高的其他快递公司,“用脚投票”。快递
收费跟其他购买商品和服务一样,价格要得到供需双方的共同认可,
而不能暗箱操作,以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方式从中取利。眼下,需要以
合理、公开透明的超重标准激活行业竞争机制,促进快递行业进
入良性循环。
超多少重量就收多少费用,这才符合基本情理及市场交易原则。
退一步讲,即便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给予平衡,也能被消费者接受,
有快递公司以 0.5 公斤作为续重单位,就因为符合人们“论斤”的习
惯,显得更客观公正。
提高快递行业的收费透明度和公信力,除了要求消费者具备“一
双慧眼”,在选择消费时注重甄别与判断,勇于向违规行为说“不”,
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敢于维权,更离不开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合法
加大处罚,强化对行业的规范,尤其要明确统一的具有操作性的
指导意见,不让“市场自主决定”成为快递公司任性操作的挡箭牌。
(via 光明网)
5粉笔说:
快递续重在货品不足 1 公斤时依然按照 1 公斤计费,虽然简化
了计费流程,但过于简单粗暴,且明显属于多收费行为,侵害了消费
者公平交易权。作为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行业,快递收费标准和服务
质量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满意度。快递企业有责任为消费者
提供清晰、合理的计费标准。但如今,对于快递续重收费不同公司各
有自己的一套规则,并没有统一标准,这并不利于快递行业的健康有
序发展。为了提高快递收费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完善快递计重收费的细化标准规范,并加大监
管力度,严格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快递企业自身也应自觉设置合理续
重区间,制定科学收费标准,为消费者营造更加公平合理的快递服务
环境。
6免责声明
本资料仅供内部交流使用,非商业用途。在未取得粉笔许可前,任何人士或
机构均不得以任何方法或形式复制、出版、发放及抄袭本资料内容作商业或非法
之用途,违者必究。
遇见不一样的自己
come to meet a different you